由于固体散装货物自身的特性及运输保管要求不同,在装运过程中,为确保货物质量及人身、船舶和环境安全,应严格遵守有关国际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总结固体散装货物运输的经验,促进固体散货的安全运输。 卸货后的压载数量,应根据具体航线条件确定,及早估算出卸货结束的时间,以便安排开航前的准备的工作。 平舱可以减少货物移动的可能性并最大限度较少空气进人货物而防止自热,规则规定: 1 货舱尽量装满以防止货物移动,但不超过底舱或甲板的强度货物需尽可能合理的散布到货舱边界。 2 在考虑船舶特性和航线情况的前提下,当船长所获信息分析认为事关船舶稳性时,有权要求货物平舱平整。 3 对于多层甲板船,当仅在底舱装载货物时,需进行充分平舱以使货物重量均匀分布在舱底结构上。 4 在二层舱中装载固体散货时,如果装载资料载明,敞开二层舱盖会使舱底结构的应力超负荷,则须关闭二层舱盖。货物须予以合理平舱并将货面平至两舷,或者利用具有足够强度的纵向隔板进行稳定。须注意二层甲板的安全荷载能力,保证甲板结构不超载。 5 以平舱为目的,将固体散货分为黏性和非黏性的,静止角是表示非黏性货物稳定性的指标,其对平舱的要求为: ①静止角a≤30°的固体散货,须按适用于谷物积载的规定进行运输。 ②静止角30°a ≤35°的固体散货,经平舱后,货物表面的不平整程度即货堆表面最高点与最低点的垂直距离不超过船宽的1/10且不大于1.5m,或装货中使用经主管当局认可的平舱设备。 ③静止角a>35°的固体散货,经平舱后,货物表面的不平整程度即货物表面最高点与最低点的垂直距离不超过船宽的1/10且不大于2.0m,或装货中使用经主管当局认可的平舱设备。 小编小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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