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火锅店因卖“拍黄瓜”被罚1万元后:一大波老板正在去食药监局的路上……

 lovey6868 2017-07-30

第 1354 期


 

 昨天,一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朋友圈流传:广州一家火锅店因销售“拍黄瓜”、“开胃小木耳”等凉菜而被处罚1万元,并没收了139元“违法所得”。


据内参君了解,餐企超出营业许可“打擦边球”的情况堪称行业“潜规则”。而火锅店因超出经营许可卖凉菜而被处罚,从公开报道来看,在全国可能是首例


此事一出,一大波餐饮老板不淡定了:一些人吐槽“条例太多,以罚代管”;一些经营者悄悄下架了凉菜、自制饮品;还有一些老板已默默地动身前往当地食药监局,更新自己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餐饮老板内参 张伯禹 发自北京


01


火锅店卖凉菜被罚,

但“关店和处罚没关系”


涉事餐企是广州市黄埔区一家名为“川锅演义”的火锅店。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处罚原因是该餐企申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注项目中,不包含从事凉菜加工销售。但是,从5月1日起,老板何灵在经营场所生产销售 “川北凉粉”、“酸辣蕨根粉”、“青椒皮蛋”、“拍黄瓜”、“开胃小木耳”等凉拌菜式,超出了营业许可范围。


 

因此,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该店违反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依据相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39元,罚款10000元民币。

 

据《法制晚报》报道,相关执法人员表示,该处罚是依法依规进行的,没有任何问题。按照规定,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没收违法所得,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罚5000元到5万元。

 

广州一知情人士告诉内参君,当事人何灵开店时的营业许可范围只有火锅制售,确实没有凉菜销售。他说,考虑到租期已经到期,加上“拍黄瓜”事件的风波,索性将该店关闭,“关店跟处罚没关系”。



02


餐饮老板们不淡定了,

有人悄悄下架了凉菜和自制饮品


此事一出,餐饮圈可谓“惊起一滩鸥鹭”。

随便挑几条内参君朋友圈的截图——


有吐槽的:



“以后客户要让拍个黄瓜是不是直接告诉他不卖给你!”

“给他(指客人)一根让他自己拍。”

“条例太多,以罚代管。”


有警告的:



最近风声紧,不要惹到‘上帝’,只要是盯上你的,自己积极去解决!”

 

还有“爆料”的:



现在广州起码有200多职业打假人,天天找漏洞然后投诉,投诉查证后一次可以获得500~1000元奖励……希望广州像深圳一样,立法禁止这种恶意打假案件。没有促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经营者也受不了。”


也有很理性的:



“其实也合理,凉菜相对更容易出食品安全事故。”


不过,吐槽归吐槽,广州市黄埔区一位不愿具名的餐饮老板告诉内参君,该区不止一家餐企存在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问题。目前,这些“裸泳”的餐饮老板正在对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产品做下架处理,同时,着手申请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03


食安监管“高压线”下,

你还敢打“擦边球”吗?

 

据内参君了解,餐企超出营业许可的情况之前就普遍存在,堪称行业“潜规则”。这家火锅店的情况,并不是特例。


根据相关规定,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时,申请人必须注明经营项目,在注明主营品类外,申请人还可以勾选小吃销售、糕点、寿司、鲜榨、凉菜等其他品类。


知情人士告诉内参君,当事火锅店2010年就营业了。老版本的营业执照在办理的时候,老板并没有选择凉菜销售这一备选。在2015年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时候,也没用勾选凉菜销售。后来,出于消费者的需求,增添了凉菜销售,这就违反了规定。


既然有备选,为何老板不勾选?这位人士表示“勾选品类过多可能产生更多的税费”,出于利益的考量,很多老板选择不勾选。


宅食送CEO穆杨认为,除了考虑税费外的因素,提供凉菜这一品类本身对餐企要求就很高。“相关规定指出,加工凉菜需要专人在店内专门的凉菜间进行操作,凉菜间的面积应该不小于5平方米,而且加工设施要求非常严格。”他表示,对于一些小型餐企来说,勾选这一选项付出的成本太高,索性就不勾选了。


但此事一出,老板们还是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肃性。


“怪政府是没用的!监管部门罚你的款,是按条例办事!”广州市黄埔区一餐饮老板的观点得到了不少人附议。“只有从制度上和自己门面的管控上去解决这个问题。”




【参见】

 

对于此事,内参君想说,抱怨是没有用的,即使真有职业打假人的存在,严防他们也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