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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交】金正昆:孔子之“礼”新探

 徒步者的收藏 201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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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孔子;儒家学说;中华传统文化;中华之“礼”

内容提要

在中华传统文化的主流语境中,“礼”之集大成者,非孔子莫属。孔子之“礼”,源自周礼。在治国、化人、济世等不同的层次,对它可有各不相同的解读。与“仁”、与“义”、与“乐”,孔子之“礼”均有密不可分的关联。具体运用孔子之“礼”,必须掌握其本质与具体分寸。当今在弘扬包括孔子之“礼”在内的中华传统文化的过程中,当“扬”则“扬”,当“弃”则“弃”;此乃对中华传统文化、对孔子之“礼”乃至对孔子的最好的维护与尊重。

“礼”,一向被视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主要来源之一;而孔子,则是公认的中华传统之“礼”的集大成者。笔者认为,作为儒家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孔子之“礼”,是其有关治国、化人、济世的三位一体的政治纲领。对孔子之“礼”进行较为全面的梳理与分析,不仅有利于深化对中华传统之“礼”的认识,而且对今日中国“礼”之普及也大有益处。


古往今来,无数人曾对孔子之“礼”进行多方位的探析,不断地深化着世人对此问题的认识,但笔者认为此方面仍然存在着可以进一步探究的空间。下面,笔者将主要以儒家的原典《论语》为范本,兼以参考《礼记》与《孟子》,对孔子之“礼”略作探析。综观今日之通行的1.5万多字的《论语》版本,“礼”字共计出现75次;其具体涉及面甚多。本文所探析的问题,则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礼”之源与义

笔者认为:欲对孔子之“礼”有所认识,首先需要知晓其源与义。此处所谓源,特指孔子之“礼”的来源;此处所谓义,则是特指孔子之“礼”的基本含义。


关于“礼”之来源,目前我国学术界的主要看法是:它主要源自上古时期的祭祀活动。郭沫若就曾认为:“大概礼之起起于祀神。”


但是,正如中华传统文化的形成是一个过程一样,中华之“礼”的形成也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曾有学者指出:在已被发现的甲骨文里,尚未辨认出“礼”字。直至约公元前1050年周公姬旦制礼作乐,传承至今的中华传统之“礼”的基本框架才得以系统化地构建;周公本人也因此成为中华传统之“礼”公认的奠基者。


从某种意义上讲,孔子本人也是中华之“礼”的一个传承者。对于此点,孔子显然并不讳言。他曾明言:“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吾学周礼,今用之。吾从周。”


由此可知,如果说周礼源自周公的话,那么孔子之“礼”则完全可以说源自他所无比推崇的周礼。换言之,周礼是孔子之“礼”之本,孔子之“礼”则是对周礼的一种发扬光大。


明确了孔子之“礼”的来源,对于进一步理解孔子之“礼”的具体含义无疑大有裨益。综观《论语》、《礼记》、《孟子》等记载孔子及其弟子言论的重要著作,“礼”的具体含义往往比较宽泛。经过系统的梳理,笔者的见解是,孔子之“礼”可以划分为三个基本层次。


其一,孔子之“礼”,具体所指的是有关治理国家的根本体制;旨在治国。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制礼、行礼有明确的政治功能。”)《论语》里孔子所屡次强调的:“为国以礼。”“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礼者何?即事之治也。君子有其事,必有其治。治国而无礼,譬犹瞽之无相与。”明显地都是将“礼”定义为国家体制。


其二,孔子之“礼”,具体所指的是个人自我约束、社会交往的规则,它实质上是一种个人行为范式的构建;旨在化人。在《论语》里,自我约束、自我完善,乃正人君子报效于国家的根本出发点:“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仅《乡党》篇里,“席不正,不坐”,“寝不言,食不语”,“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等等涉及个人日常生活的具体规则,便随处可见。


其三,孔子之“礼”,具体所指的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道理,它实质上是一种社会思维范式的构建;旨在济世。根据《礼记》的记述,孔子说过:“礼也者,理也。”举凡《论语》里的下列名句:“不患人之不己知,患其不能也。”“君子病无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过而不改,是谓过矣。”无一不是对教化众生之道的多维度的阐述。曾有学者直言:“孔子把礼作为一个人立身处世所不可缺少的道德标准。”


如上所述,笔者认为:孔子之“礼”,可谓其治国、化人、济世的一个体系较为完备的政治总纲领。它的第一个层次,主要关注治国,即国家治理。孔子力主:在国家的根本体制上,应当“复礼”,应当回到他认为至善至美的“周礼”上去。它的第二个层次,主要关注化人,即民众的教化。孔子主张:以“礼”节之,乃化人之关键。它的第三个层次,则主要关注济世,即维护社会的稳定。《礼记》上说:“行修言道,礼之质也。”“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即指此点。


对上述三个基本层次的“礼”比较而言,笔者认为:孔子一方面是全方位地加以涉及,另一方面则是更为侧重于后两个层次。对于后者,通过对《论语》全书中的涉“礼”之论进行量化的分析,便可得到直接的证明:在《论语》里75处出现“礼”字,仅有7处与第一层次有涉。

2“礼”与“仁”“义”“乐”

笔者认为:在具体探析孔子之“礼”时,假如仅仅就“礼”论“礼”,而忽略了孔子之“礼”与“仁”、与“义”、与“乐”彼此之间的关系,只会是以偏概全。在孔子的思想中,“礼”与“仁”、与“义”、与“乐”不仅密切关联,而且往往还互相影响,并且共同发挥作用。笔者深信:探讨孔子思想中“礼”与“仁”、与“义”、与“乐”的关系,将有助于深化对孔子之“礼”的认识。


(一)孔子之“礼”与“仁”

“仁”,是孔子乃至儒家学说的核心之所在,它通常是指一种理想的、和睦的人际关系。在儒家所推崇的“仁义礼智信”五常中,“仁”明显地居于“礼”之前。


据孔子所言,“仁”指的是人与人之间互亲互爱、和睦相处的一种关系,以及个人为此而进行的努力。《论语》里所记载的他对弟子樊迟问“仁”的两次回答,便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在《颜渊》篇里:“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在《子路》篇里:“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


在《论语》里,孔子曾不止一次地强调过个人努力对于仁的重要性。在《述而》篇里,他自问自答:“仁远乎哉?我欲仁,则斯仁至矣。”在《颜渊》篇里,他更是直截了当地指出:“为仁由己。”


对于“礼”与“仁”二者之间谁主谁次这一问题,《论语》也通过孔子之口直言不讳地予以明确。面对弟子卜商(子夏)“礼后乎”的提问,子曰:“起予者商也!”在他有关“克己复礼为仁。一曰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的论断里,“礼”甚至被直接地定义为服务于“仁”的工具。曾有研究者认为:“孔子的思想核心是‘礼’。”如前所述,此论未免失之于偏颇。


(二)孔子之“礼”与“义”

在当代中国,最流行的与“礼”相关的词是“礼仪”。尽管“礼仪”一词最早出现于《诗经》之中,但在汉朝之前它却不甚通行。在《论语》全书之中,“礼仪”一词甚至一次未曾出现。在此之前,与“礼”密切相关的词除“仁”之外,通常非“义”莫属。在中华传统文化里,“礼义”一词出现的概率,明显地远远高于“礼仪”一词。


众所周知,“义”属于道德范畴之一。在中华传统文化里,“义”指的是天下合宜之理、天下公正的道义。仅就字面观之,在“仁义礼智信”等儒家所谓的“五常”中,“义”也居于“礼”之前;在“礼义廉耻”等所谓“国之四维”里,“义”则与“礼”相提并论。


在《论语》里,孔子曾不止一次地强调过:“义”重于“礼”。在《阳货》篇里,孔子明确地指出:“君子义以为上。”在《卫灵公》篇里,孔子更是明确地主张:“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由此可知,“礼”亦从属于“义”。后来到了儒家亚圣孟子那里,则有“礼门义路”的说法,即:“夫义,路也;礼,门也。”《礼记》不仅强调:“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更是将此二者之间的关系直接地确定为:“礼之所尊,尊其义也。”


有鉴于此,国内学者王蒙、王能宪等均曾大声呼吁:中国应被称为“礼义之邦”,而非被视为易于产生歧义的“礼仪之邦”。


(三)孔子之“礼”与“乐”

遍览《论语》,难以发现后世流传甚广的礼仪、礼法、礼治等词汇,“礼乐”一词则随处可见。准确地说:“礼乐”一词在《论语》里先后出现过9次。这是因为,孔子认为:“文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自周公制礼作乐始,“礼乐”便成为一个固定词组;“诗书礼乐”便成为正人君子的标配。《礼记》上说:“礼也者,理也。乐也者,节也。君子无理不动无节不作。”“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


进而言之,“礼”基于“人之有别”这一具体状况的所定之规,它所要强化的是尊卑有序、尊其所尊;“乐”所发挥的主要是“调和冲突”这一基本作用,所倡导的则是相敬如宾、“亲其所亲”的理念。二者之中,“礼”之“别”、“尊其所尊”与“乐”之“和”、“亲其所亲”,都意在维护当时社会的稳定。由此可知,“礼”与“乐”二者的关系本质上属于互补关系,而非主从关系。


自孔子而后世,在儒家的思想体系中,“礼”与“乐”的此种互补关系一直未曾改变。孔子所期待的标准化的君子便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乐节礼乐”,则被其直接地认定为“益者三乐”之中的第一位。

3“礼”之用与度

孔子之“礼”的特征之一,是非常强调其学与用的具体分寸。忽略了孔子之“礼”的经世致用及其具体分寸的掌握,其治国、济世、化人之功显然便无从谈起;甚至还会令人对孔子之“礼”产生种种误解。


(一)孔子之“礼”的运用

不容否认的是,大半生都在为推广其学说而奔走于列国的孔子,具有较强的个人行动力。就“礼”而论,孔子不仅重视其具体内容的充实、调整与完善,重视其具体的传授与推广,而且还非常关注其经世致用的问题。


笔者认为:《礼记》里的如下经典论述:“礼,时为大,顺次之,体次之,宜次之,称次之。”便是儒家对于孔子之“礼”具体运用的全方位的缜密的探讨。笔者对这一论述的具体解读是:“礼”之运用,首先必须适应时代背景的变化;其次必须顺应主流社会的需求;其次必须体谅特定对象的状况;其次必须以宜用与须用为重要考量;最后必须使之与践行者自己的身份相称。


《论语》里的两个名句,对更为深入地理解孔子之“礼”的运用,同样十分重要。

一是“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它所提倡的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并不仅仅只是针对“礼”之运用,但无疑非常适用于“礼”之运用。


二是“礼之用,和为贵”。出自孔子弟子有若之口的这一名句,有时会被诠释为:“礼”之运用,贵在求得和谐。或者是:“礼”之运用,贵在气氛和平。笔者的理解则是:“礼”之运用,贵在适合、适宜、适用。


(二)孔子之“礼”的分寸

分寸,在此特指运用孔子之“礼”具体的度。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孔子显得非常大气、理性与务实:“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涉及具体的“礼”之运用,孔子十分重视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他主张区分适用与须用。例如,《子罕》篇里所记载:“子曰:‘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拜下,礼也。今拜乎上,泰也。虽违众,吾从下。’”便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另一方面,他特别反感于言过其实与表里不一。谈及口才,他认为:“辞达而已矣。”“巧言令色,鲜矣仁!”他的基本态度是:“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他甚至对华而不实的“礼”之用与“乐”之用直接予以否定:“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


此外,孔子还特别强调运用“礼”宜俭忌奢。他曾就此直言:“礼,与其奢也,宁俭。”

4“礼”之本与效探讨

孔子之“礼”,必须关注其本与效。所谓本,在此是指孔子之“礼”的本质;所谓效,在此则是指孔子之“礼”的实践价值,或曰其具体功效、作用。在《论语》里,“礼”的本质与作用被多维度地进行过探析。讨论前者,意在令人们对“礼”的认识进一步深化;讨论后者,则是为了令人们对“礼”更为重视。


(一)“礼”之本质

“礼”本身所固有的根本属性,或曰“礼”区别于有关孔子学说其他基本范畴的特质是什么呢?《论语》与《礼记》的第一篇,均对此不约而同地作出过明确的解答。《论语》里的答案是:“恭近于礼。”《礼记》里的答案则是:“毋不敬。”“恭”的含义之一,即“敬”。由此可知,在儒家原典尤其是在孔子那里,“礼”之本质为“敬”。


所谓“敬”,在汉语里的主要含义是:尊重与敬意。孔子之“礼”的本质,由此可以界定为敬人,即在待人接物的基本态度上予人以尊重。


知名学者彭林曾经指出:“礼”是“文明民族区别于野蛮民族的标志”;是“君子与小人相区别的标志”。当子路向孔子请教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君子时,孔子所给出的首要答案便是:“修己以敬。”


在表述自己对当下世事的具体评论时,孔子则明言:“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表不哀,吾何以观之哉?”


(二)“礼”之作用

关于“礼”的功效,《论语》里多处有所提及。笔者认为:《论语》之所以关注此点,显而易见是为了促使更多的人知“礼”、尚“礼”、学“礼”、用“礼”。


根据笔者的具体研读,《论语》里有关“礼”的功效的论述,是有层次上的区分的。


层次之一,面对的是“民”,即普通老百姓。面对这一层次的对象,《论语》里再三再四地告诫:“不学礼,无以立。”)“不知礼,无以立也。”直言“礼”乃常人立身社会之本。由此可知,孔子之“礼”旨在化民。


层次之二,面对的是“众”,即公共社会。面对这一层次的对象,《论语》所强调的是:在个人“人其人”的基础上,人与人之间“尊其所尊”、“亲其所亲”,彼此和睦相处。由此可知,孔子之“礼”亦可用以济世。


层次之三,面对的则是“君”,即当时的统治者。面对这一层次的对象,孔子之“礼”即为国家治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工具。《为政》篇里便记载着孔子的相关治国理政方案:“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由此可知,孔子之“礼”的理想境界是治国。

5孔子之“礼”的扬弃

如前所述,孔子之“礼”不仅继承了周公所奠定的周礼,而且还全方位地拓展了“礼”的内涵与外延,并将其作为治国、济世、化人的政治总纲领,进而形成了一个内容博大的理论体系。仅就此而论,在中华传统文化的主流语境中,“礼”之集大成者非孔子莫属。孔子之“礼”与中华传统文化之“礼”,往往可以画上等号。有专家甚至认为:“孔子所开创的儒学,也可以说是礼学。”如果说孔子是中华传统文化最精彩的符号之一的话,那么也完全可以说:“礼”是孔子所创立的儒家学说的一大亮丽的符号。


在其他国家,“礼”虽然存在已久,但其基本含义就是礼仪、礼俗、礼貌、礼节,通常限定于人际交往中具体的可操作层级。严格地说,“礼”是中华传统文化所独具的一个内涵宏大的范畴,与其他国家传统文化中的礼仪、礼俗、礼貌、礼节多有不同之点。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认为:“中国人的生活完全以礼为指南。”他这里所讨论的“礼”,自然并非普通意义上的礼仪、礼俗、礼貌、礼节,而是指的一种总体文化的范畴,一种精神文明领域之内的范畴。


从精神文明或总体文化的视角分析孔子之“礼”,它无疑属于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对中华民族的成长与文明程度的提升贡献良多。但是,在其时代性、对象性、目的性等方面,难免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正因为如此,今日孔子之“礼”的扬弃至关重要。


2014年9月24日,中国领导人曾经指出:“孔子所创立的儒家学说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儒家思想,对中华文明产生了深刻影响,是中华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他对孔子与儒家的客观评价,自然也包括对孔子之“礼”的肯定。


笔者认为:时至今日,孔子之“礼”依然有着巨大的生命力,与其含金量甚多不无关系。笔者的基本看法是:孔子之“礼”应予学习、应被传承之点主要有三:其一,是它有关“以礼敬人”的主旨;其二,是它有关“礼”之运用“时为大”、“大礼必简”的思想;其三,是它有关“礼以化人”、经世致用的精神追求。以上三点的共同之处,都是有关“礼”的理性思考,是孔子之“礼”最值得“扬”的。除此之外,由孔子所制定并且已经成为中华传统文化主旋律的有关做人、做事的基本行为规范,同样值得当代人予以发扬光大。


与此同时,必须承认:孔子之“礼”并不完全适用于今日之中国。对其死记硬背或照搬照抄到今日中国人的生活与工作中,必定劳而无功。曾有学者表示:中华传统礼仪,“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它的合理性总是相对的”。笔者认为:此论甚佳。孔子之“礼”不能完全适用于今日之中国的主要原因有三:


一是其时代性方面的不足。孔子之“礼”毕竟产生于2500多年前,显然难与经济全球化、科技网络化、社会多元化的今日之中国完全地对接。


二是其对象性方面的不足。在孔子的时代,以人为本、社会平等往往无从谈起。仅就当时的妇女完全没有社会地位可言而论,便意味着其适用对象的狭窄。


三是其目的性方面的不足。受其所处时代的局限,孔子之“礼”主要服务当时的统治阶级;而今日之中国人尚“礼”、学“礼”、用“礼”,则显然意在提升整体中华民族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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