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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版“租购同权”出炉!

 渐华 20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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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外出打工的人都有一本租房艰辛史,和中介斗智斗勇,望城市房价而兴叹,如浮萍漂泊享受不了住房权益……这些“心头患”将有望被解决,租房者的利好正不断释放。

山东版“租购同权”出炉!

日前,住建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成为首批试点。

广州推出“租售同权”:租房者与购房者享受同等权利,包括就业、经商和就近入学等。

沈阳出台租房新政:租房随迁子女可就近入学,参加中考;租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对个人出租住房给予税收优惠;鼓励新建租赁住房;租金不能随便涨等。

郑州提出“租房可落户”:在县 (市)、上街区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含租赁)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无锡增设租赁住宅落户政策:取消了有关投资、购房落户政策,增设了租赁住宅落户政策,将合法稳定住所的认定范围扩大至租赁住宅,新政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时间,“租购同权”成为网络热词,引发舆论关注。山东也丝毫不落伍,释放住房福利,逐步完善“租购同权”。

山东版“租购同权”出炉!

据山东省政府7月底推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山东将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租房人办理居住证后享有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鼓励新市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需求

同时,通过落实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严控热点城市投资投机性购房、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调控手段限制投资投机性炒房。

山东版“租购同权”出炉!

济南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取消投资纳税、购买房屋等落户限制,完善人才引进、政策迁入、亲属投靠、居住就业等落户标准,实行分区域分类别户口迁移政策

租购同权本身代表着城市变得友善,希望能给租房者带来更多的安全感和认同感,让他们不再担心随时被房东赶走,不再为子女上学问题感到绝望。“租购同权”在父母的工作和子女上学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各地政策落实之后,租房的人和买房的人一样,能够享受到同等的上学、就业、养老、医疗保障等权利。

山东版“租购同权”出炉!

但是也有很多人担心,租房能落户,买房投资的人会更多,房价上涨,房租也会涨,从而导致“租都租不起”。还有人提出,享受租购同权的准入门槛较高,受益人员有限,部分外来务工人员无法达标。一定程度上,租购同权的光辉还未完全照进现实。

济南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对市内五区(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以外常住户口人员,在该区域内同时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2年。

郑州为外来务工人员落户设置了在郑州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的条件;扬州要求拥有稳定就业并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5年。租房落户条件高低有别,一些地方尚待进一步放宽。

山东版“租购同权”出炉!

“租购同权”提出的初衷是美好的,凡对城市有贡献者,就应当享有对等的权益。但真正实现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涉及教育、户籍、城市管理、人口控制等方方面面,需要各个城市一步步跟进落实,并制定相关的法律条例来规范。让租房者安居乐业不再是奢望,而是能落地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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