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内重要情况通报要遵循: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的原则。
2、党内重要情况是指党组织的重大部署、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和情况。
3、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对象是党组织全体党员和群众。
4、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内容: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述职情况;党内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干部任免情况;党员干部奖励和惩戒情况;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情况。
5、党组织在对重要情况正式作出决定前,实行预通报制度,党组织要充分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后再作决定。
6、通报可采取召开党内情况通报会、简报信息、网络、电视、广播、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评价和监督。
7、党内重要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
8、党组织在每年年底前对通报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并在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