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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彦春论语:体现于语义三角的词汇能力

 garyhyz 2017-08-02



赵彦春论语:体现于语义三角的词汇能力


语言的指称能力是一种默示知识,籍此语者能够将词正确地组合起来并正确地运用于现实世界中的存在或物体,而不需要对词以及背后的语法进行有意识的大脑处理(赵彦春200380)。具体说来,这种能力包括与生俱来的而不是后天习得的构词知识、词汇-句法界面知识、词的句法表现知识、贯穿词汇系统和词汇应用的隐喻能力、基于词汇组合的格式塔(gestalt)的整合能力,等等。就一般语者而言,这种能力是自然天成的,不需要特别的训练。儿童在自然语言环境下可以“毫不费力”地学会一种语言,包括以上所说的相关知识。人类虽然共享普遍语法,但并不共享由普遍语法分化而来的个体语法的具体设置,即各自各不同的参数系统。由于普遍语法的作用,本族语者迅速而经济地习得了母语。但是,他如果在儿童时期没有机会习得其他个体语言,那么以后再学就无异于学习一门外语了,而且成年的学习者已过了语言习得的临界期(critical period),会处处感到外语的繁难。比如对已经习得汉语的人来说,他完全习惯了汉语的参数系统,对英语、法语、俄语等语言中的名词变格、动词变位之类就很不习惯,至于阿拉伯语的元音调变恐怕就更觉得麻烦了。普遍语法对成人是否还在起作用或在多大程度上起作用,学界是很有争议的,总的看法是它仍然在起作用,否则第二语言也许不应该称为“自然语言”(参见Meisel 2005: 941)。但无论如何,有一点是不可怀疑的,那就是外语学习者必须进行语言参数的调整(parameter resetting)。参数调整要靠新参数的输入。新参数体现为可理解的成分进入学习者的大脑之中,并有可能激活其语言习得机制。对外语学习者而言,可理解的输入和语言习得机制的激活都很重要。体现于词汇能力,更主要的方面便是词汇推理能力的培养。当然,他最终应该具备词汇的指称能力。推理知识则是一种有意识的知识或关联机制,作用于从词法到句法的各个层面。仅就词汇而言,语者能够在语法制约(the constraints of the grammar)的条件下根据构词规则对词进行符号组合,或进行意义建构。他能够明白从未见过的词或者生成一个别人也能接受的词,能够建立词汇/语义网络中的一个词与另一个词的联系。这种知识可以促进指称能力,因为学习者在获得词汇推理能力的过程中也增强了语言意识(linguistic awareness)。

语者的词汇能力既在于语言用于世界所构成的指称关系,也在于语言的价值系统本身。刨除我们可能具有的先验知识,我们仅以“语义三角”来说明语者可能或应该具有怎样的词汇能力。

“语义三角”(semantic triangle)是由奥格登和理查兹(Ogden & Richards 1952)提出来的。其基本观点是:词语(word)或符号(symbol)和概念(concept)或思想(thought)之间存在直接的联系,而与指称(referent)或事物(thing)之间并不存在直接关系——它们二者的关系需要求助于概念/思想(用虚线表示)。这其中似乎隐藏着语言人的奥秘,词与事物之间的虚线表征着词语与世界的关系,这是一个若即若离的弹性关系。这一关系加上词汇组合的函数关系就构成了人类最独特的家园——语言或者说它所成就的意义潜势。对于语言学习者而言,问题的关键并不是识记词汇、句型这些“有形”之物而是获得创生意义潜势的能力这一“无形”的存在。而实际上,学习者的欠缺之处恰恰就在这里。以下,我们结合“符号学三角”谈谈认知学习,尤其是认知词典学可以挖掘的内容。


                 

此“符号学三角”表明的三种关系也意味着本族语者具备这三个方面的能力或知识:

1)概念/思想是与指称/事物相联系的,这种联系是直接的。一般说来,概念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大致可以理解为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第二实体(secondary substance)。概念与指称相互依存,所以两者之间划上了一条实线,表示:概念反映客观事物(A Concept refers to a Thing)。这一点体现为我们所说的指称能力。不过,概念与事物之间的关系究其实质也是弹性的,概念与事物不发生直接的关系,而且一个概念也不一定专指一个事物,比如“cup”可以指称无限个杯子。也正因如此,人类的意义世界才成为可能。概念与指称之间的关系不需要刻意学习,只要语者具备相应的经验或知识,就可以建构两者之间的关系。不过,知识域的扩大意味着语者智商的增加和兴趣的提高,这无疑有益于相关词汇的习得。

2)概念与表意符/词之间也有直接联系。概念是个抽象的东西,它要通过“表意符”(也就是“词”)才能表达出来,因此概念与表意符/词之间也划上一条实线,表示:词是表示概念的(A Word symbolizes a Concept)。概念与表意符之间大多存在像似关系3,尽管有些像似关系已无迹可求。像似性表现为词的理据,虽然理据不等于词义,但有助于激活学习者对词义的识解(construal),使之通过理据和语义之间的线索进行推理来习得词汇,并有可能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庞大的词汇网络和语义链。这方面的能力,作用于理据和语义之间以及词与词之间,属于词汇的推理能力。另外,理据与词义之间的关系也有益于意义潜势的营造,如“月亮”、“瑶台”、“玉兔”,理据虽不相同其所指或意义却是一样的,都指称同一个天体,不过这些词会因搭配不同而营造出不同的意蕴。据此,把握理据与词义之间的关系也便体现为学习者应该具备的隐喻能力。

3)表意符与指称之间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因此在表意符与指称之间划上一条虚线,表示:词是代表指称的(A Word stands for a Referent)。正是由于“词”与“指称”之间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所以同一个事物可以用不同的词来表示。例如,“狗”这个动物,也可用“犬”乃至外延更大的“动物”来表示。一种东西可用不同的词来指称这一现象属于语言的体现(realization)关系。不同的语言则以不同的词来体现:英语是“dog”,德语是“Hund西班牙语是“perro”。另一方面,同一个词也可以表示其他事物或行为,如“dog”也可以表示“跟梢”。如果客观事物与词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那么某一事物就必然只有一个名称,而不可能再有别的名称。但不管怎样,当说英语的本族语者一碰到“dog”这样一个词,他大脑里必然会有相应的意象,看到一只狗也知道用这样一个词或更具体的下义词来指称。这种能力属于词汇的指称能力。但当本族语者有意识地建构语义场,来扩大词汇量时则又属于词汇的推理能力了。一般说来,本族语者有很强的指称能力,却未必有很强的推理能力。一般说来,外语学习者的指称能力相对较弱,但却可以通过教学迅速提高其推理能力。反之,推理能力的提高也可以促进指称能力的提高。

如前所言,语言习得或学习不是简单的刺激-反应,而人类交际,也不是简单的语码运作而是由语码而推理(code-inferential)的动态过程。对外语学习者而言,尤其需要克服一对一(one to one)或多对多(many to many)的机械识记。那么,是什么因素促使语言学习者跨越现象的羁绊,使之能够举一反三、事半功倍呢?从“语义三角”中我们可以看出三个方面的意义:

1)建立词与其指称之间的关系;

2)分析词的词素构成;

3)了解词义可能的语义扩展。

第一点属于指称能力,是学习者最终必须具备的能力,也是其综合能力的体现;第二、三点属于推理能力,它决定词汇的质和量,而隐喻能力体现于第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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