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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报会后,股权可以这样转让(多案例)

 鹏鸣 2017-08-02

来源:资本市场研究苑


证监会窗口指导意见


2010第四期保荐代表人培训记录:


1、虽然去年存在光大银行、杭州银行等在审核过程中安排了私募,但是证监会认为原则上在审核过程中股权不得发生变动


2、引入新股东(增资或老股东转让),原则上需要撤回申请文件,办理工商登记和内部决策程序后重新申报。


实践案例分享



案例1:飞荣达,原股东之间,大比例股权转让,可行


2015年6月申报IPO,2017年1月上市。


2015年10月、12月,陈乃雄持有的公司1%、9%股份分别被司法强制过户至陈稳进、嘉和融通名下,陈稳进、嘉和融通将获得的上述股权全部转让给飞荣达实际控制人马飞。


案例2:合纵科技,原股东之间,小比例股权转让,可行


2012年9月中旬申报IPO,2015年6月上市。


2012年9月26日,股东黄跃庭通过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向现有股东上海福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60,000股股份,转让价格为7元/股。


案例3:华凯创意,原股东之间、引入新股东,小比例股权转让,可行

2015年2月申报IPO,2017年1月上市。


2015年4月26日,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罗明将其持有公司的20万股转让给张剑;廖春青将其持有的公司32万股转让给曾繁明;童钧将其持有的公司20万股转让给曾繁明;童钧将其持有的公司30万股转让给杨学清;童钧将其持有的公司16.25万股转让给刘欢喜;童钧将其持有的公司13.75万股转让给王芳。


2015年6月4日,华凯创意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曾繁明将其持有公司的52万股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新华;杨学清将其持有公司的30 万股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新华。


案例4:新丽传媒,面向新股东,大比例股权转让,不可行


2012年11月申报IPO,2014年1月撤材料。


2013年10月,公司股东王子文与光线传媒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27.64%股权转让给光线传媒,转让后王子文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案例5:岱美股份,面向新股东,小比例股权转让,可行


2015年6月申报IPO,2017年7月上市。


2016年7月,隆瑞投资与王歌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隆瑞投资以217.41万元的价格向王歌晨转让其所持有的28.2351万股公司股份。


案例6:天铁股份,原股东间,间接大比例股权转让,可行


2014年9月中旬申报IPO,2017年1月上市。


2014年9月26日,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为浙江创投的股东。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前持有的浙江创投(公司控股股东)11%的股权由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取得。


案例7:拓斯达,原股东间,间接小比例股权转让,可行


2015 年 6 月申报IPO,2017年2月上市。


在会期间,公司股东兴证创投(6.90%)、达晨投资(5.02%)、达晨创丰(2.25%)合伙人均发生多次变更。


案例8:皇马科技,面向新股东,间接大比例股权转让,可行


2015年5月申报IPO,2017年7月过会。


2016年10月,公司为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保持核心员工队伍的稳定,持股公司13.33%的主要股东多银多(原系实际控制人夫妇全资控股的公司)同意新合伙人孙青华等15名自然人、瑞源众创(系其他43名核心员工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通过受让实际控制人持有的36.40%的多银多财产份额成为其新的有限合伙人。


案例9:通灵珠宝,面向新股东,间接小比例股权转让,可行


2014年4月申报,2016年11月上市。


在会期间,员工持股平台南京传世美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91%)发生股权变动,变动比例10%左右。


案例10:光大银行,银行增发股票可行


2008年7月申报IPO,2010年8月上市。


经财政部及银监会批准,光大银行行于2009年8月向8家境内投资者发行521,790万股股份,每股发行价格为2.20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光大银行注册资本由2,821,689万元增加至3,343,479万元。


案例11:杭州银行,银行增发、转增都可行


2007年3月申报IPO,2016年10月上市。


经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浙江银监局《关于杭州银行定向增发股份方案的批复》(浙银监复[2009]422号),本行于2009年增发新股35,000万股,增发价格为每股13.00元。


根据本行2014年4月22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本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转增股本完成后本行总股本变更为200,569.92万股。

经本行2014年4月22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杭州银行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银监复[2014]806号), 本行于2014年增发新股35,000万股,增发价格为每股10.85元。


案例12:爱科赛博,非银行,增发不可行


2015年9月申报IPO,2016年三季度撤材料。


公司拟在近期进行新一轮增资扩股,以满足对资金的需求。


案例13:深赛尔,非银行,增发不可行


2016年6月申报IPO,2016年三季度撤材料。


公司拟拓展新的业务板块,引入战略投资者,股权结构将发生较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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