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对比一下报表的变化吧《《《《《 一、增值税申报表表单的变化情况 1.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的第4栏“11%税率”调整为两栏,分别为“11%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11%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老表一 新表一 2.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的第8栏“其他”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 老表二 新表二 》》》》》敲黑板,划重点!《《《《《 二、新增值税报表如何填写 首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官方解读(即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填写要求: 亿企赢温馨提醒: 1.加计扣除,是指营改增试点期间(在增值税税法没有出来之前,应该都是属于营改增试点期间),为了不增加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税负,允许企业用于深加工的部分按照原来的13%进行扣除,而取消13%税率后,这类企业收到的发票税率为11%,也就是另外2%个点的加计扣除部分,需要在附表二第8a栏进行体现。如果企业购买的农产品不是用于深加工,则只能按照11%税率进行扣除,不能进行加计扣除。如企业一部分用于深加工,一部分用于非深加工,需要分别进行核算。 2.新增8a“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栏,填写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时,为维持原农产品扣除力度不变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该栏不填写“份数”“金额”,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农产品进项税额不填列在该栏。 官方的解读,对于财税新人而言往往过于简单,下面亿企赢将分三种情况教您填写: 1.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申报填列基本规定 1)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2)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 3)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及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2.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 1)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2)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 3)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及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3.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 1)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 3)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及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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