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建造固定资产,领用库存商品、原材料,关于增值税的核算: 领用自产产品,用于生产经营动产: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即不用计算销项税额 领用自产产品,用于不动产: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在这里是要计算销项税额的,销项税额=库存商品售价*相应增值税税率。 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为: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售价*相应增值税税率。 领用原材料用于生产经营动产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即相应原材料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领用原材料,用于不动产: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即相应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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