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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背后藏着这么大的隐情

 helloxbb 2017-08-04

个人所得税与我们的生活休戚相关,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也可以分为两类,与企业所得税类似,也可分为两类:

1、居民纳税人:判定标准是住所(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居住时间(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如在居住期内临时离境的,不扣减天数)。这两者只要有一条符合,则他(她)就是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他(她)的境内、境外的所得都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居民纳税人:判定标准要同时具备两条----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此类纳税人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要注意的是:

由前述企业所得税可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我国只对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而合伙企业以每一位合伙人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居住满1年的意思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临时离境,是指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

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临时离境指的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跨一个纳税年度离境,则应放在两个纳税年度里来确定。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计算确定其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时,都要以其个人实际在中国逗留天数计算。上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也按1天计算其在我国实际逗留天数。

对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在境外机构任职的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按税法规定计算其在境内工作期间时,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都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在境内居住满1年不满5年的,理论上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其来源于境内外的所得都要缴税。但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1-5年的期间,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全部依法缴税,对于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税。

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是指在连续5年中的每一个纳税年度内均居住满1年。

个人从第6年起以年的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就其来源于境内外所得全部申报缴税,如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仅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缴税。如其在某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不足90天,他(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缴个税,并从再次居住满1年的年度计算5年期限。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居民纳税人不适用这个5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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