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發行日期:民國34年07月07日起 全張枚數:100(2x5x10) 承 印 者:紐約美國鈔票公司 票 幅:39x29.5 用 紙: 小全張張幅: 刷 色: 齒 度:12 印 法:雕刻凹版及膠版 背 膠: 繪 圖 者: 設 計 者: 攝影者: 鑴版者: 創意指導: 停售日期: 北伐成功,政府遵照國父遺囑,致力於不平等條約之廢除。迨抗戰發生,我國在國際間地位提高,30年美國首先表示願放棄在華特權,修改不平等條約,雙方且經換文。嗣太平洋戰事爆發,我國與反侵略各盟國並肩作戰。31年10月10日美、英兩國政府同時通知我政府,自動放棄在華領事裁判及駐軍等特權,並願依平等互惠原則改訂新約,至32年1月11日,中、美、英3國分別在華盛頓及重慶兩地簽訂中美、中英平等新約,同年5月20日互換批准書後,正式生效。 紀念票圖案左邊上半部為中國地圖,旁立和平神,手執火炬,光芒照耀全國,下繪中、英、美3國國旗,右邊盾形框內,為領導全民抗戰爭取民族自由平等之蔣主席肖像,下端花框內第2行「民國32年」,地圖上並刊「1943」,為簽約年份。 紐約美國鈔票公司以雕刻凹版印製,另以膠版套印國旗紅藍2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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