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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清华简《(耆)夜·乐诗》看周公的巫祝身份

 hongzhuanyidui 2017-08-05
作者: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付林鹏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打印】  【字号 】2010-08-20 11-12
 

    伴随着清华简的整理,一些新的学术问题引起了学界的重视。如公布的《耆夜》一篇,对上古历史、文学史以及音乐史的研究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历史方面,《耆夜》记载了周武王伐耆(即黎)胜利之后,在“文大室”举行“饮至”礼的情况。为周武王伐“耆”的历史事件提供了新的材料。文学史和音乐史方面,是简文记载了几首不见于今本《诗经》的乐诗,并言为武王和周公所作。其中周公所作之诗最多,以致有人认为“《   夜》叙述的中心人物却是周公”(刘光胜:《由清华简谈文王、周公的两个问题》,《东岳论丛》,2010年第5期),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周公有着独特的身份,即身为巫祝之长。这由简文中几首乐诗的内容和周公在“饮至礼”中的身份可证。

     细研《乐乐旨酒》一诗,其主要内容有二:其一是表达饮酒尽欢的主题,即所谓“乐乐旨酒”、“嘉爵速饮,后爵乃从”都奠定了宴会欢乐祥和的基调。其二是表达兄弟同心,有抚慰的成分在内。乐诗言“乐乐旨酒,宴以二公”,据李学勤先生解释,“二公”是指毕公和周公(李学勤《清华简〈(耆)夜〉》,《光明日报》,2009年8月3日版)。燕饮毕公自在情理当中,因其为伐耆主将,这一宴会的举行主要是为他,这也可从其为“客”的身份看出。但宴饮周公,却颇有费解之处。若言兄弟,召公亦其兄弟之一,简文言“召公保睪(奭)为夹(即介)”,在宴会中担当辅“客”行礼的角色,但在《仪礼·乡饮酒礼》中,有“介西阶上立,主人实爵,酢于西阶上介右”之类的记载,说明也是主人献酬的对象。说明释召公为“二公”之一也不无道理。但通读简文,有武王致周公的乐诗,说明“周公”是燕饮的另一主角。但周公为什么会成为这场宴会的主角呢?这与他的政治地位和巫祝身份有关。

     周公在周初历史上有着很高的政治地位。《左传·定公四年》言:“武王之母弟八人,周公为大宰。”“大宰”相当于后代的宰相,《周礼·天官冢宰》言“大宰”之职是“掌建国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文王受命而王……名相官曰宰。”《史记·周本纪》也言:“武王即位,太公望为师,周公旦为辅。”说明周公旦是仅次于武王的第二号政治人物。因此,在宴会中,周公具有辅助武王的职责。从他致毕公的乐诗看,也表达了对毕公的赞美和饮酒尽欢的主题。“英英戎服,壮武赳赳”是对毕公英姿的赞美,与周武王夸其“方壮方武”的口径相一致;“毖精谋猷,裕德乃究”则是对毕公谋略的夸奖,说明其在伐耆的战役中表现出卓越的军事才能,也暗合了整个宴会的中心思想。“王有旨酒,我弗忧以浮,既醉又侑,明日勿修”四句明显表示了周公替武王劝侑毕公,以庆祝伐耆的胜利。

     这也说明了周公在宴会中担当着“命”的职责。简文言“周公叔旦为命”,有学者认为其职责是“侑(宥)酒之命辞”(马楠:《清华简〈夜〉礼制小札》,《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很有道理。除简文中“既醉又侑”之说是其内证外,《左传·庄公十八年》有“虢公、晋侯朝王,王飨醴,命之宥”,王引之《经义述文》卷17以为“如宾酢主人之礼以劝侑于王”,说明周公也有酬酢武王的礼节,而简文中的《明明上帝》是其明证。简文言:“周公或(又)夜(咤)爵醻王,作祝诵一终。”

     “作祝诵一终”,证明周公具有“巫祝”的独特身份。《说文》释“祝”为“祭主赞词者。从示,从人、口。一曰:从兑省。《易》曰:‘兑为口为巫。’”《左传·桓公二年》言:“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杨伯峻先生《春秋左传注》认为师返后,君主“应亲自祭告祖庙,并遣祝史祭告其余宗庙。祭告后,合群臣饮酒,谓之饮至”。《孔丛子·问军礼》也说:“用备乐飨,有功於祖庙,舍爵策勋焉,谓之饮至。”而周公正以其独特身份担任了祝史这一职责。

     而《明明上帝》一诗的内容,也显示具有祝嘏辞的特点。李学勤先生以为《明明上帝》或许就是《逸周书·世俘》中提到的“《明明》三终”。但其内容与《诗经》中的《小明》、《大明》有相似之处。如:

  《明明上帝》:“明明上帝,临下之光。”
   《小明》:“明明上天,照临下土。”
  都是言上帝挟其光辉降临下方。
  《明明上帝》:“丕显来格。”
  《大明》有:“不显其光。”
    不、丕古通用,丕显即显也,《明明上帝》以此言上帝降临时的情形。“不显”一词在金文中亦十分常见,多用以夸耀祖先。如单白昊生钟言:“不显皇且刺考,逑匹先王。”虢吊旅钟:“不显皇考惠吊,穆穆秉元明德。”说明是西周成词。
  《明明上帝》:“   (歆)是禋明(盟)。”
  是言通过禋祀的形式使上帝降临。禋祀是通过烧柴升烟以告天的一种祭祀形式。
  《明明上帝》:“月有城(盛)(缺),岁有(歇)行,
     一言月之运行规律,一言岁星的视运动,即通过星体运行的永恒性来表现王朝的“万寿亡疆”。《诗经》中也有类似表述,如《小雅·天保》言:“如月之恒,如日之升。”而“万寿无疆”一语更是青铜铭文中常见的“嘏辞”,《诗经》中凡六见,5次集中于《小雅》之中,青铜铭文中多用“万年无疆”,如蔡姞簋、虢季子白盘、大克鼎、小克鼎等。

   另外,通过《明明上帝》也的演奏方式,也可见其作者的巫祝身份。简文中的乐诗如《乐乐旨酒》、《(輶)乘》、《(英英)》等的演奏方式均为“作歌一终”。李学勤先生认为“古时诗均入乐,演奏一次为一终,‘作歌一终’便是作诗一首的意思”。通过《仪礼》等典籍可知,燕饮等礼仪中,“作歌”多以瑟伴奏。

     而“作祝诵一终”比较复杂,按李先生的思路,既然言“一终”,《明明上帝》应该也是可以入乐的。祝诵合用,在甲骨卜辞中已存在。如:
      册用。高祖夔祝用,王受又。召祖乙祝,祖丁用,王受又。(粹1)
     羽,丁亥,宙上甲祝用。(前、731、1)

     郭沫若在《殷契粹编考释》(第一片)中认为“用当读为诵,若颂,言以歌乐侑神也。”确有一定道理。在《诗经》中祝、诵没有连用的情况,如《小雅·楚茨》:“祝祭于祊,祀事孔明”、“工祝致告”;其实“祝”是不入乐的,《仪礼·少牢馈食礼》有:“祝受以东北面于户西以嘏于主人曰:‘皇尸命工祝,承致多福无疆于女孝孙,来女孝孙,使女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万年,勿替引之。’”其词以“致告”为主,《毛诗传笺》言:“钟鼓既戒,戒诸在庙中者,以祭礼毕,孝孙往位堂下西面位也,祝於是致孝孙之意,告尸以利成。”既言“钟鼓既戒”,自不可能入乐。

    但“诵”却是可以入乐的。在先秦语境下,一作名词,在古代字典如《正字通》、《康熙字典》中读为yōng。如《诗经》屡言诵是一种诗体,如《大雅·烝民》说:“吉甫作诵,穆如清风。”《大雅·崧高》说:“吉甫作诵,其诗孔硕,其风肆好。”《小雅·节南山》说:“家父作诵,以究王讻。”《毛传》释《崧高》云:“作是工师之诵也。”孔颖达疏:“诗者,工师乐人诵之以为乐曲,故云‘作是工师之诵’。欲使申伯之乐人常诵习此诗也。”简文言“作兹祝诵”,其实就是作“诵”之意,因碍于四言诗的成例,故以“祝诵”代之。一作动词,读为cóng。如《墨子·公孟》有“诵诗三百“之说,表明”诵“是一种演奏方式。《礼记·文王世子》又有“春诵”之说,郑玄注为:“诵谓歌乐也。”孔疏则言:“谓口诵歌乐之篇章,不以琴瑟歌也。”意为徒歌,要求“以声节之”(《周礼·春官宗伯·大司乐》郑注),说明“诵”不以琴瑟伴奏,但需要以乐器为节。古文字中颂与庸是相同的,而诵诗是对仪式颂词的表现形式。因此,诵诗时,极有可能是以镛钟作为伴奏的。

   这可通过《诗经·周颂·清庙》的演奏形式推出。宗庙祭祀之乐,有重声不重乐器的传统,《汉书·礼乐志》言高祖时,叔孙通因秦乐人制宗庙乐。大祝迎神于庙门:“……乾豆上,奏《登歌》,独上歌,不以管弦乱人声,欲在位者遍闻之,犹古《清庙》之歌也。”《清庙》之歌,是用以祀周文王的。其伴奏乐器,各书多有言之,《大戴礼记·礼三本》言:“清庙之歌一倡而三叹也,县一罄而尚拊搏、朱弦而通越也。”《史记·礼书》:“《清庙》之歌,一倡而三叹,县一钟尚拊膈,朱弦而通越,一也。”其云“朱弦”就是指瑟,但据《汉书·礼乐志》其实瑟是不奏的,又《隋书·音乐志下》也言:“《大戴》云:‘清庙之歌,悬一磬而尚拊搏。’又在汉代,独登歌者,不以丝竹乱人声。”所引《大戴礼》文字直接略去瑟的存在,更说明了歌《清庙》时瑟是不奏的。但其乐悬,《大戴礼》作“县一罄而尚拊搏”,而《史记》则作“县一钟尚拊膈”。其实《史记》的记载更有道理,拊搏均为打击类乐器,郑注为:“拊搏,以韦为之,充之以糠,形如小鼓。”因其发音单调,很明显是用来节乐的。钟之大着为镛,《尔雅·释乐》:“大钟曰镛。”多单独悬挂。周代的镛钟最多只能发两个音,不能演奏复杂的乐曲,故常用来节乐。而且《诗经·商颂·那》言“庸鼓有斁”,更明证祭祀乐歌中有“庸”伴奏。

    而且,巧合的是,《清庙》亦传为周公所作。《毛传》言为:“周公既成洛邑,朝诸侯,率以祀文王焉。”王褒《四子讲德论》:“周公咏文王之德而作《清庙》,建为《颂》首。”说明是清庙演奏之所是洛邑的文王宗庙。而《明明上帝》之作是在“文大室”,也是祭祀周文王的宗庙,可以推测两地的乐悬应该是相同的。所以《明明上帝》的伴奏乐器也很可能是“庸”跟“拊搏”。

     因此,《明明上帝》虽是周公“醻”武王的乐诗,却具有祭祀乐歌的特点,而在宴会中由周公作出,也恰恰证明了周公自身的巫祝特点。现在学者虽也偶有言及此的(如郝铁川《周公本为巫祝考》,《人文杂志》1987年第5期;过常宝《周公摄政与周初政教关系初探》,《史学月刊》2002年第5期),但都是根据传统文献进行的推断。清华简《(耆)夜》的公布,又为这一论断,提供了新的证据。

                                                 —— 刊于《中国文物报》2010年8月20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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