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纪律和规矩是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检验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标尺,学习好、理解好《准则》和《条例》,是每一位党员的义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所以每一位党员自己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规范自己的言行,抓好日常监督检查,从小处着眼,促进党员干部养成良好修养和习惯,以强有力的监督传到压力、推动落实,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从严从实履职尽责。 学习落实条例准则,必须强化党纪意识,严守纪律底线。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修订后的《条例》,把政治纪律排在“六大纪律”之首,体现了党中央对党的建设内在规律的清醒把握。我们要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定不移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严从实,严把纪律关,坚持严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该提醒的及时给予提醒、该函询的及时进行函询、该诫勉谈话的及时找其谈话,使问题干部能及时认清自身问题,加以整改,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落实好条例准则,还要把严以用权的要求落到实处。作为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要自觉摒除特权思想,言行有禁忌、举止有底线,既不胆小怕事,又不任性妄为,管住自己的欲望,管好手中的权力,严禁特权行为,消除特权现象。要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习惯在监督下用权、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行为失范。对每一位党员要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自觉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所以党员和党员干部要习惯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规规矩矩做官,踏踏实实干事、老老实实做人,遵守纪律,严于律己,履职尽责。 落实好条例准则,还要勇于担当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每一位党员及党员干部,要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守纪律树形象,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情抓起,时刻以从严从实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认真做事,干出实绩。同时创新考核方式,以科学的考核标准来规范行为,根据实际进行考核评价,让每一位党员干部及党员明白职责所在、制度所在,结合考核制度,时刻坚持原则做事,实实在在办事情,履职尽责。(溧阳供电 唐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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