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人在内心究竟选择自己要做天使或做魔鬼,天生无能为力。 灵魂可能背叛法律,也可能超越法律, 在一样的法律概念底下, 是人心中的善念或恶念决定了法律意义的质与量。” ——黄荣坚
【作者简介】 黄荣坚,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毕业,德国波昂大学法学博士。曾经执业律师,回台后任职辅仁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现为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名誉教授,从事自由写作。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除期刊论文外,著作有《基础刑法学》、《刑罚的极限》、《刑法问题与利益思考》、《刑法与审判》等书。 【内容目录】
第一章、法律图像速写 法律是用来解决人与人间现实利益冲突的依据,因此当事实本身不清楚的时候,法律规定即使想要给人一个公平的交代,也会无可奈何……对事实的探索必须从证据的呈现去做推论,换句话说,事实本身不像我们眼睛现在看到桌上的一个苹果那么清楚,而是一种猜测,类似我们从空空的桌面上残留的气味猜测这桌子上曾经摆放一颗苹果。
法律要做什么 法律现实上都有用吗?
第二章、理想与现实的落差 法律是对大多数人有利的东西,例如订定一个交通靠右走的法律规定,大家都方便,或是民法订定有关父母对于子女的扶养义务,让小孩子的生存得到保障,让后代可以繁衍……但法律是人写出来的,人的知识不完美,人的品格也不完美,因此要寄望人类社会没有恶法会出现,显然不可能。
名为正义的法律理想 我们看到的法律现实
第三章、法律思想怎么想 美国大法官霍姆斯说过一句话︰“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经验。”从此法律人对这一句话朗朗上口。然而先不论这里所谓经验是什么意思,我们很难想像没有逻辑却可以有法律学。法律学问无论是在抽象法律的订定或是具体个案上的法律适用,都是从一定的事实基础加上合于逻辑规则的推论去寻找问题的答案。
事实探索是正义的基础 没有逻辑就不是思想 法律的基础方程式:比例原则
第四章、一个自然人的法律想像 法律密度急遽堆叠的趋势被视为社会法治化的象征,也是进步文明的标示,但是人类果真在法律天罗地网的绑架底下还可以自在过活?被法律框住的生活果真是被框在一个美丽善良的愿景里?……莫非法律这东西只是所有人类价值思维学问末端的技术体系,只是一个没有灵魂的形式,因此所有人类社会善恶美丑都和法律学无关?
法律的幸福连结 从人变成法律人的感觉 如果法律像文学
第五章、法律不是世界的全部 不要寄望法律有那么强大的理性功能,意思也就是不要寄望法律对公平正义都会有一个清楚的轮廓……这种对法律谦虚的期待或许现实上是不切实际的,因为法院案源的急速膨胀突显两件事情,一个是社会人对彼此包容性的减低,另外一个是人对法律理性的迷信……但无论如何,如果不是人们相互之间多一些包容的意愿,即使法律设计出什么制度,问题往往终究难以根本解决。
除了法律,还有道德 捡回失落的自由 法律外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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