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法院一是优化审判团队职能。把审判团队改革为审判业务组织,成为业务庭的组成部分,作为解决业务问题、提升业务水平、保障办案质效的平台。二是优化审判团队组建模式。速裁快审快执团队每名员额法官配置N名助理,普通团队每名员额法官配置1名专业助理和1名事务助理,分别组成基础办案单元,三个基础办案单元一个组成审判团队;三是优化审判团队结构。以“1+1+1+N”模式重组全院审判团队,由不同年龄、资历、专业能力的三名法官及N名助理组建成一个团队,按照“形聚神散”的模式运行,“形聚”是指审判团队作为相对固定和常态化的审判资源配置形式;“神散”是指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要求,突出员额法官的审判权责和自我管理功能。四是优化审判团队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独任制法官或合议庭、团队负责人、院庭长、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的权责边界和运行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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