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者注】近日刚刚上市的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601949)是集出版、发行、物资供应、印刷等业务于一体的大型出版企业。其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描述了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可作为出版业会计政策的参考案例。
一、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如下: 1)出版物包销或经销 包销:客户买断出版物所有权,在全国市场范围或特定区域市场内享有专有销售权,且不退货的销售方式。 经销:公司根据客户所报订数,向其供货销售,且不退货的销售方式。 包销和经销销售方式下,公司在发出货物并由客户(或客户指定的接收方)签收时即完成货物风险与报酬的转移,故公司在同时满足其他收入确认基本原则时确认收入。 出版物包销或经销,为不退货方式的销售,本公司该类销售主要包括不退货的合作出书及教材教辅销售。发行收入确认原则与销售商品确认原则一致。 2)出版物委托代销 委托代销、经销包退:公司委托发行企业销售出版物,对实际销售的出版物转移所有权,并允许退货的销售方式。 委托代销或经销包退销售方式下,公司在货物发出并且收到受托单位代销清单时即完成货物风险与报酬的转移,故公司在同时满足其他收入确认基本原则时确认收入。 3)出版物直销 直销:出版企业直接(不经过经销商)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的零售方式,包括直接销售给学校、图书馆、作者等终端消费者以及政府采购等。 无退货条件的销售,公司在发出货物并由客户(或客户指定的接收方)签收时即完成货物风险与报酬的转移,故公司在同时满足其他收入确认基本原则时确认收入。 附退货条件的销售,明确退货率及退货期或只约定退货期的,在退货期满进行结算时即完成货物风险与报酬的转移,故公司在同时满足其他收入确认基本原则时确认收入;没有明确退货率及退货期的,在发出货物并由客户(或客户指定的接收方)签收同时结合历史退货率且在同时满足其他收入确认基本原则时确认收入。 4)其他商品销售 本公司其他商品销售在发出货物并由客户(或客户指定的接收方)签收时,与商品对应的风险与报酬即转移予客户,故本公司在同时满足其他收入确认基本原则时确认收入。 (2)本公司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劳务的完成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已经发生的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劳务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如下: 1)印刷收入 印刷业务收入的确认以印刷品完工交付订货单位,经订货单位确认收货数量,收取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凭证时确认销售收入。 2)翻译收入 翻译业务收入在完成翻译工作、收到货款或取得客户的确认单等取得索取货款的凭证时确认收入。 3)广告收入 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开始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实现。 本公司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如下: 1)使用费收入 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方法计算确定。 2)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约定的实际利率及资金使用时间确认收入。
【以上内容摘自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第429-431页】
二、存货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库存出版物包括库存图书、期刊(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投影片(含缩微制品)等,于每期期末对库存出版物进行全面清查,并实行分年核价,按照规定的比例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标准如下: 库存图书,当年出版的不提;前一年出版的按期末图书总定价提取10%;前二年出版的按期末库存图书总定价提取20%;前三年以上的按期末库存图书总定价提取30%。 纸质期刊(包括年鉴)和挂历、年画,当年出版的,按期末库存实际成本的90%提取,前一年出版的按库存实际成本报废。 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缩微制品),按期末库存实际成本的10%-30%提取(根据库龄、市场供需及存货特点等情况确定相应的计提比例);如上述出版物升级,升级后的原有出版物仍有市场的,保留该出版物库存实际成本的10%;升级后的原有出版物已无市场的,全部报废。 所有各类出版物跌价准备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成本。
【以上内容摘自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第419-420页】 相关资料: “季丰的会计师驿站”(原名'注册会计师',微信号“CPA-jifeng-weixin”)是一个注册会计师分享信息和经验的平台,是朋友们百忙之中休息且不耽误学习的空间。就像一个驿站,休息之余可以获得一些有价值的资讯或学习资料。这里还不定期会有资深注册会计师与朋友们分享心得,探讨技术问题。订阅者如果有希望看到的内容,或者有好的建议可通过微信或微博(http://t.qq.com/jifeng700818)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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