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当一个家庭出现了矛盾和冲突,很多时候并不是法律条文,三言两语就可以解决的。家事纠纷的基础是身份关系,不仅涉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私益,还涉及第三人利益,甚至社会公共利益,家事案件的判决结果不仅涉及到当事人本人,还常常涉及当事人之外的未成年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家事纠纷案件的复杂性和多发性,给我们处理案件时带来不少考验。 作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我们想推动的,有很多。
2016年,为了给处理家事纠纷提供专门化场所,我院启动了家事诉讼中心建设工作。 在今年年初,作为我院家事案件专业化审判、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当事人专业心理疏导、家庭文明家风建设等集成式平台,家事诉讼中心开始运行。 家事诉讼中心的建立,标志着我院家事审判改革提速换挡,进入家事审判改革2.0阶段。 家事诉讼中心设置 接待区: 当事人接待大厅 审判办公区: 圆桌审判庭 审判工作人员办公室 功能室: 专业调解室 心理疏导室 单面镜观察室 社工工作室 调查室 这些功能室都在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呢? 当事人接待大厅 当事人休息等待场所 墙面采用淡蓝色,墙上悬挂“和谐”为主题的字画作,配置家居式沙发和茶几,摆放绿植,给当事人营造“家”的感觉,弱化当事人的愤怒情绪和参加庭审的恐惧心理。 一进接待大厅,就可以看到多媒体宣传栏滚动播放的反家暴、家庭和谐、审判改革等宣传片,以生动、直观的方式宣传特色家事审判模式及正确的家庭观、婚姻观。 调解室 调解家事案件 + 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 驻宝安法院调解工作室 调解室的墙面采用淡黄色,装饰温馨的彩画,在调解时我们会播放轻音乐,努力营造一个温馨的环境,婚调委派驻的家事调解员会在这里办公,参与我院婚姻家庭纠纷的诉前联调工作。 2017年5月起,我院从人民陪审员中选任了2名专职家事调解员,负责家事案件的审前调解工作。所有家事案件在传票送达成功后,开庭前都由专职家事调解员进行调解。 图为婚调员在进行案件调解 自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婚调员已参与调解了268件家事案件,成功调解195件,调解成功率72.76%。 心理疏导室 单面镜观察室 心理疏导和心理测评 + 家事纠纷心理疏导工作室 心理疏导室配置了整套的沙盘沙具、单面镜和录音录像设备。 2013年起,家事庭就建立了心理疏导制度,必要时,聘请心理咨询师为当事人及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2017年6月,我院与市心理咨询师协会签订协议,在家事诉讼中心共建“家事纠纷心理疏导工作室”,市心协每周派驻1至2名专业心理咨询师在家事诉讼中心参与当事人心理疏导、心理测评等工作,将心理疏导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 心理咨询师通过其专业知识,对离婚纠纷当事人开展“诊疗”,找出夫妻之间的情感纠葛与矛盾所在,帮助双方梳理问题,对双方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态度、方式进行辅导。 截止目前,家事庭已无偿为408位家事案件当事人及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及家庭关系修复服务,备受被帮扶者称赞。 社工工作室 民政局派驻社工办公室 为构建人性化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我院整合社会力量,与区民政局、市社工机构合作,建立社工观护制度。 我们引入了2名社工落实社工陪同制度,未成年人参与家事案件庭审的,由社工为其提供庭前、庭中、庭后陪同服务;诉后,社工对特定案件开展跟踪回访、帮扶服务。 图为社工在对离婚案件中的未成年人进行跟踪疏导 图为社工照顾与父母一起来开庭的未成年人 在涉及抚养权、探视权的案件中,社工的陪同、辅导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减轻未成年子女因此而产生的心理问题。 还有我们的圆桌审判庭 圆桌审判庭 在家事诉讼中心,我们采用圆桌审判台来弱化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 同时,审判庭也配备了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记录庭审过程,监督审判人员庭审的规范性,实现庭审的信息化。 家,一个简单的代名词 却承载着责任与爱 或晴或雨,有欢喜也有忧愁 而家事诉讼中心就像那一间小小的“解忧杂货店” 联合社会化力量 为有效化解当事人的家事纠纷 提供更多的物质保障与精神关怀 深圳宝安法院 新媒体工作室 出 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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