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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五项权能,农民只能行使三项!

 LiangTM_HF 2017-08-10

在农村,几乎户户都有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资产,但从另一个层面上来说,他又不完全是农民的,因为农民只有使用权。

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农民只有使用权,申请宅基地必须要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也就是一户农民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这个户是只在户口本上的“户”,而不是农民自己私下分的户。

因为宅基地农民只有使用权,所以有些权利是没有的,现在我们就来盘点一下农民对于宅基地的权利。

一、宅基地是无偿取得的,农民具有免费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只要符合申请标准,都可以申情,不收任何费用。

二、宅基地是世代使用的,但前提是本村村集体成员。当然也有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收回宅基地的。

1、宅基地申请后两年以上没有利用,坍塌或拆除两年以上没有继续使用。

2、超占的,以后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超过的部分会被收回。

三、宅基地的收益权。宅基地如果被征收,有权分得征地补偿。

四、宅基地抵押贷款的权利。现在不少地方都在进行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宅基地可以用来进行抵押贷款。

五、宅基地有偿退出。

在农村中有许多空闲宅基地是已经进城落户人,这些人的宅基地可以由村集体回购,也就意味着宅基地的人也能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同时又能用于满足本集体内部再分配。

有什么权利是没有的呢?

一、宅基地自由买卖的权利,宅基地不允许自由买卖,只能村内流转。

二、宅基地的继承权,宅基地是按户申请,继承条件比较严格。只有本村集体成员可以继承,并且继承人也要符合“一户一宅”的情况,也就说,自己有宅基的人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不可以继承,房屋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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