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学管理,掌握教师实际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促进教师自我提高和自我完善,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特制定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一、评估原则 1、客观性原则:教学质量评估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实事求是地作出公正、恰当的评估结论。 2、科学性原则:教学质量评估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指标要符合教学过程应遵循的规范要求。 3、可行性原则:教学质量评估方案设计应具有可操作性,评估指标从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出发,使教师经过努力能够做到。 4、指导性原则:通过教学质量评估帮助教师“诊断”教学,做到扬长避短,指导教学。 5、普遍性原则:凡具有教师资格的任课教师均为评估对象。 二、评估目的 1、科学、真实地评估授课教师教学工作的实际水平,以评价教学质量,保证实现课程的教育目标。 2、为师资队伍建设的决策提供信息,并为教师职务聘任、职称评聘、晋升工资、表彰奖励、酬金登记等提供重要依据。 3、为教师提供反馈信息,准确地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利于教学观念、教学方法的转变和改革,适应高职教育的不断发展。 4、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完善教学评估机制,使教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评估内容及对象 教学质量评估的内容以课堂教学(含实验课)为主,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 评估对象为各系部所有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含外聘教师)。见习期的教师,只进行评估,不作评估总结。 四、评估机构与实施 1、建立机构 成立院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教评委),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务处长、各系部主任及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指导全院的教学评估工作。院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评估具体工作。各系部评估工作小组由各单位相应地自行设置。 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在院教评委的领导下,在教务处的指导下,由各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专业(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参加,负责制定并实施本系部学期评估计划、统计评估结果。 2、组织实施 (1)制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表,包括以下几项。 ①同行评价表。由教研室同行教师填写; ②领导评价表。由各系部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填写。 ③学生评价表。由学生填写。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在大部分课程结束或期末考试之前两周进行,以自然班为单位,由教务员组织,对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进行一次性评估打分。评估前向学生讲清评估的意义和要求,取得学生的理解和支持,尽量减少因师生关系或管理严格可能对评估带来的负面影响。 (2)教评委不定期对各系部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进行抽查,并将其工作作为考核系部领导班子工作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评估指标及统计 本方案以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估体系为基准。 1、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由二级组成: 一级指标有四项: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权重分配为2:3:3:2。 二级指标有十三项,给出评估要素、权重和评估等级(由优、良、可、差四级)组成,每级都有相应的分值(优—95,良—80,可—65,差—55)。 为全面了解教师教学质量,体现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拟从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同行教师、学生评价四个方面对教师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评价,四方面的权重分配为2:1.5:2:4.5。 2、评估结果统计计算方法: 对每位教师的评估结果为同行评估、系部领导评估、教研室主任评估、学生评估、四项的综合。 每位教师每项评估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被评人员每项评估得分=Σ该项每张表格得到的总分÷参与该项评估的总人数。 每位教师评估综合总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被评人员总得分=同行评估得分×20% + 学生评估得分×45% + 系领导评估得分×20% + 教研室主任评估得分×15% 。 六、奖惩规定 1、根据定量评分的结果,给出定性评价。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为85—100分;良好为75—84分;合格为60—74分;不合格为60分以下。 2、获教学质量评估优秀者,颁发“优秀教学质量证书”,作为其他评优评先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 3、评估不合格的教师,限期进行整改,直至取消其授课资格。连续二次不合格者,调离教师岗位,由人事处另行安排。 七、几点说明 1、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是学院一项连续性重要工作,每学期都必须开展。各系部教学秘书将本学期评估计划,包括被评教师姓名、评估课程、参与评估班级及评估时间在评估前报教务处。 2、同一门课跨学期授课的教师,只作一次评估。对于主讲两门课程的教师应分别评估,评估结果取其平均值。公共课教师和跨系代课的教师,由其所在系部组织评估,兼职教师(指本校“双肩挑”教师外聘教师),根据所授课程归口评估。 3、各系部要把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和日常教学工作结合起来,评估工作一般应结合期中教学检查进行。 4、为保证评估的公正性、保密性和严肃性,各系部要妥善保管评估资料,评估过程中不得随便调阅。学期末要将评估结果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将结果录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 5、获优秀教学质量奖的教师名额一般不得超过本学期被评估教师总数的30%。如优秀等级范围内的教师数超过本学期被评估教师数的30%,应从高分到低分选取。对于优秀率达不到30%的,不准降格上报。 6、对有重大教学事故的老师,在总得分中扣10分,一般教学事故扣除5分,并取消评优资格。 7、对于每位教师的评估结果,遵循不公开的原则,不强调横向比较,侧重教师自我完善。但评估结果和需要改进的地方由系部以适当的方式通知本人,使其主动改进教学。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03年12月31日 附表1: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系(部)主任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表
*注:对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时只需按等第在方框内打“√”表示,不必计算得分。 系(部)、院区主任:_______________ (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2: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表
*注:对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时只需按等第在方框内打“√”表示,不必计算得分。 教研室主任:________________ (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3: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自测表
*注:对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时只需按等第在方框内打“√”表示,不必计算得分。 教研室主任:________________ (签名) 年 月 日 附录4: 年度全面教学质量测评样本数据汇总权重
附表5: 年度全面教学质量测评数据样本发放记录
说明: 1、本表为保证测评数据的准确、公正和相对完整所制。请务必保证数据样本发放与回收数量的一致性。 2、对样本1—3的填写,凡一概为“优”或“差”的,均作为无效样本。 3、各系(部)应督促有关填表人对所有填项正确填写;凡填写项目不全的所有样本均作为无效样本。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领导、督导员、同行评价用)
听课人:_________________ 所属部门: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表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
* 注:对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时只需按等第在方框内打“√”表示。表格分数计算如下: 一级指标得分 = Σ(二级指标得分×二级指标权重) 该表格总分 = Σ(一级指标得分×一级指标权重) 其中:优—95,良—80,中—70,差—60以下。 评价人员:________________ (签名) 20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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