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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四大名施今墨先生的“医戒十二条”,值得各位医者参考学习!

 水木年华138 2017-08-12


施今墨先生(1881~1969)是京城四大名医之一,为振兴和发展中医事业,深知对中医师培养的重要性。他曾说,“中医之生命,不在外人,不在官府,而在学术也;学术之成否,当然在于学校。”1930年他曾与萧龙友、孔伯华等创办北平医药学校,后更名为北平国医学院。1932年施今墨先生创办华北国医学院,招生范围也从北京扩大到华北地区;他自任院长,并亲自参与授课和临床带教。在《华北国医学院第二届毕业纪念刊》中收载了施今墨先生为学校医德教育提出的“医戒十二条”(以下简称“医戒”),充分体现了他“以德治教”的高尚品位。我反复研读之后感悟颇深,简要评介如下。

京城四大名施今墨先生的“医戒十二条”,值得各位医者参考学习!

1.医之为业,以人为本

综观“医戒”,其核心思想就是“为人而非为己”。第一条中明确提出:“医之为业,为人而非为己也,故不可耽安逸,不可邀名利,但以救人为本务,除保存人之性命,治疗人之疾病,解除人之痛苦外,更无所事事”。指出身为医生就要以人道为怀,不能图安逸、邀名利,更不能嫌贫爱富。故第二条进一步告诫:“医者以治病为务,故当但见病人,不当以其富贵贫贱而有所歧异,贫贱人双行之泪,不让富贵人一握之金也,愿深思之。”指出医生应以治病为己任,并在第三条中特别强调:“医者当以病人为正鹄,勿以病人为弓矢,不可坚执一己成见,漫尔尝试”。医生操有病人生命之大权,绝不能玩忽职守,草菅人命,更不能拿病人做试验。短短3条戒律相互补充,突出了医生要以解除病人痛苦为己任,对病人一视同仁,“以人为本”的主要观念。施今墨先生以仁济为怀对待贫寒患者,多免收诊费、药费,并经常嘱咐其弟子们要“以仁义仁爱之心,施仁医济民济世”,故在“医戒”第八条中提出“病人果系素寒,务当利济为怀,切不可强索巨金,转致其人于死。”树立了济世良医的光辉榜样。

2.医术求精,以德为本

京城四大名施今墨先生的“医戒十二条”,值得各位医者参考学习!

施今墨先生身体力行,以其高超精湛的医术和济世利人的高尚医德影响、培育学生。他告诫后学要作良医必先作人,要注意个人医德品质的修养。首先,“医者当以笃实为主,以沉默为贵,酒色财气是其大戒”(“医戒”第九条)。其次,对于医术要精益求精,要求“诊病不厌精详”,并严厉指出粗心大意不负责,“临证粗疏而又妄自尊大者,最为可恶”(“医戒”第6条)。同时告诫医者“学术固须精进,言行亦当注重,不可为诡奇之言论,不可效时俗之行为,一味虚伪,为医界羞”(“医戒”第六条)。做为医生,终身以医疗为职业,就应以提高医术为要务。施今墨先生在“医戒”中提出了具体的学习方法。如“医戒”第五条有“每日夜间,当更将昼间之医案,再加考核,详细札记,积久成书,为己为人,两有裨益”。盖医之有案,若弈之有谱,医案是中医理法方药的详实记录,也是治疗成败的实践过程和医术高低之评价。及时对医案总结、复习,不但能巩固所学之理论,还会在实践中提出新的问题,可以迅速提高医疗水平。如此反复方可实现施今墨先生在高尚医德的基础上提高诊疗水平,以仁义仁爱之心,施以仁医济世济民之术的治学原则。施今墨先生提出,对于“病即不治”者,也“须设法解其痛苦,切不可直言告之,使其绝望,亦不可忍心不救,有乖人道”(“医戒”第七条)。对疾病而言,医者的技艺范围和专长是有限的,中医药学在几千年中一直强调“寿世保民”,为医者对危重病人除尽量救治外,还要注意医疗保护制度。

3.医事千秋,以仁为本

京城四大名施今墨先生的“医戒十二条”,值得各位医者参考学习!

中医药学是中国历史文化宝库中的瑰宝之一,是中华传统文化与东方科技相结合的结晶。施今墨先生深感于疗疾问苦绝非一人所能事,尚需诸多志同道合者共施医事,故必须破除“同行冤家”之旧习。他明确告诫“对于同道,老者须敬之,少者须爱之,勿论前医之得失,勿道他人之短长,亦不得倾轧嫉妒”(“医戒”第十条)。充分体现了医者之间相处的道德规范。由于医事活动的社会性特点,同道之间、医家与病家之间等关系比较错综复杂,处置得当则利人,处置不当则能害人。故施今墨先生指出,每当“病人信托之医而窃商诸他医,未知,慎勿与闻,然设明知其误治,亦不得漠视不言”(“医戒”第12条)。医生既要尊敬同道又要实事求是,切勿置病家之信任于含混的情面之中;如果病家出于对自己的信任而商讨进一步医疗时,应不知之为不知,不要随意评论。但对明知是误治者,就不能漠视不言,而应提出解除病痛的正确方法。综上所述,施今墨先生在“医戒十二条”中宣扬了医者之道,要以救人为本务,千方百计地解除病人的疾苦,不论贫富贵贱一视同仁。对于医术要精益求精,对于同道应诚挚敬重,临证诊病要精详,疑难大症要会诊。同时严厉批评了贪图名利安逸,醉心酒色财气,虚伪诡诈,妄自尊大,以及慕富贵、歧贫贱,强索巨金,拿病人做试验,对于同道相互纷争,背后议论,甚而倾轧嫉妒等均严词告诫。发扬高尚的医德,推行纯正之医风,在当时社会确实难能可贵,对于现实医界来说也有诸多自律的价值。

附:施今墨先生医戒十二条

第一条 医之为业,为人而非为己也,故不可耽安逸,不可邀名利,但以救人为本务,除保存人之性命,治疗人之疾病,解除人之痛苦外,更无所事事。

第二条 医者以治病为务,故当但见病人,不当以其富贵贫贱而有所歧异,贫贱人双行之泪,不让富贵人一握之金也,愿深思之。

第三条 医者当以病人为在正鹄,勿以病人为弓矢,不可坚执一己之私,漫尔尝试。

第四条 学术固须精进,言行亦当注重,不可为诡奇之言行,不可效时俗之行为,一味虚伪,为医界羞。

第五条 每日夜间,当更将昼间之医案,再加考核,详细札记,积久成书,为己为人,两有裨益。

第六条 诊病不厌精详,彼临症粗疏而又妄自尊大者最为可恶。

第七条 病即不治,须设法解其痛苦,切不可直言告之,使其绝望,亦不可忍心不救,有乖人道。

第八条 病人果系素寒,务当利济为怀,却不可强索巨金,转至其人于死。

第九条 医者当以笃实为主,以沉墨为贵,酒色财气是以大戒。

第十条 对于同道,老者须敬之,少者须爱之,勿论前易之得失,勿道他人之短长,亦不得倾扎嫉妒。

第十一条 会商病情,斟酌方药,当以病人安全为务,不可人执一见,互相纷争,转害病者。

第十二条 病人信托之医而窃商诸他医,未知,慎勿与闻,然设明知其误治闻,亦不得漠视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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