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空问答》用户提问) 看了其他答友对此题的回答,不赞同对Google前员工James Damore进行刨粪式的启底,也并不觉得为了证明他是错的就引用大篇幅有争议的研究结论。Google公司解雇James Damore不是因为他“错”了,而是因为他“不该”。 两性平等,两性平权,乃至两性同格是现时代人类文明发展迄今的“政治正确”。既然是政治正确,那么就成为一种不言而喻的社会规范,规定了人们应该怎样言行才是适宜的。James Damore发长文认为女性在编程上不如男性,并因此批评Google公司的多元化政策,显然首先是因为不合时宜,而并非首先是错的。 James Damore所援引的结论或建言对不对是一个学术范畴,犹有争议。即便他的观点和结论是错的,也不构成他就应该被解雇的理由。他当然显然果然是因为不应该公然这么说而遭到解雇,Google公司以此来表明和彰显公司坚守的价值观而宁可支付高昂的解雇赔偿。 “对”还是“错”;“该”还是“不该”是两对不同范畴的价值尺度。无论是什么原因造成两性既然之差异,生理天性或者性别社会化,那么表达出来是“对”与“错”的问题;但是否及应该怎样表达和看待是“该”与“不该”的问题。 正是因为两性差异迄今尚不能厘清其中性别社会化的因素到底几何,用女权主义先驱Simone de Beauvoir的说法,“女人不是先天的,而是后天养成的”(One is not born, but rather becomes, a woman. ),所以政治正确的社会规范引导和给予了女性更多的倾斜性保护和支持,以抵消性别社会化对女性发展的桎梏。事实上,James Damore所援引的两性在编程领域的差异,仍然不能排除是因为女性因性别社会化的刻板印象而造成,并非当然是因为女性不擅长。 从我个人的立场,支持Google公司对James Damore的解雇,支持现代人类文明好不容易建立和维护的多元化价值体系,也知道多元化是多么脆弱的文明价值体系,它需要克服人类天性中的保守、迷信和侵犯性。 以此观之,James Damore还是兔痒兔生婆,不能理解和接受多元化的人文价值尺度,只能教条地用狭隘的科学主义单一尺度看待复杂、模糊的社会现实,被Google解雇,以及没有拿到哈佛博士也算是得其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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