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拒绝现金理所当然

 圆角望 2017-08-13



无现金时代,有的商家拒绝现金,被抨击为违法。这完全是一些人胡搅蛮缠。商店拒绝现金支付,能有什么问题呢?手机支付也是支付人民币,法律从没规定不能拒绝现金。把现金特殊化,是对法律的曲解。


就算商家拒绝人民币,只接受砖头支付,那也是他的自由。商家有交易自由,这种自由包括价格多少,也包括支付的形式。


有人会搬出法律和我较真,“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这个法律条文我当然知道。可是真要通达事理,变成独立思考的聪明人,就不能被人造法束缚思维。只需简单的财产权理论,就可以推论:商家有选择支付形式的权利。


事实上,“拒绝人民币”的交易并不少见。我的老家过去经常有米粉商开大车卖米粉。他们卖米粉,只接收舂好的大米作支付。现金支付一般是拒绝的。物物交易的模式,在这行长期是主流。


米粉商生产米粉,他们需要原料(也许他们兼备粮贩子的角色);农民家家有米,平时没什么交易机会。大米买米粉,对双方都很方便。这种支付形式增加了交易机会。过去农村,农民手头几乎没有存款,他们家里啥都缺,就不缺大米。


以米粉换大米,帮助农民解决一些大米销路,也使日常伙食多样化。这是大米换米粉受欢迎的原因。米粉商希望农民用大米支付,我想还有个重要原因:他们大概是担心收到假币吧。


类似情形,还有走街串巷的爆米花小贩。这些人都是实物支付,拒绝现金。这能有什么问题吗?


再谈深一点的道理吧。


“一切债务以本国货币偿付,不得拒绝”,这是法币时代才有的规定。如果自由选择货币,法币面临竞争,政府任何往货币掺水的行为,都最终会反映到汇率。获胜的一定是有坚实基础,币值稳定的货币。


货币有选择,有竞争,只要政府不希望法币变成废纸,就只好收敛通胀的冲动。政府把货币大权抓在手里,规定人民必须使用法币,也就为滥发钞票做好的准备。


如果你觉得我的说法莫名其妙,不妨想象:废除“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会出现什么情形?也许,腾讯会发行“腾讯币”,阿里发行“阿里币”。这些货币基于公司价值,在市面自由流通,最后获胜一定是资产足,信用好,流通广的货币。


不要以为这种假设很虚无。清朝后期到民国初年,将近一百年时间里,山西商人经济实力雄厚,钱庄遍布全国。由于山西钱庄的信用非常好,钱庄之间通行的汇兑单据流传全国,成为事实上的货币,这就是著名的“票号”。


在现代社会,以商业机构为基础的货币,其实是可以想象的。经济学家哈耶克在其著作《货币的非国家化》论述了这一点。


好了,真是扯远。算是给各位一点启发。


最后回来说“无现金社会”。有人说,现在大搞“无现金社会”,不会使用手机,只用现金的人士怎么办?尤其一些老人,他们将来岂不是寸步难行?因此,很多人批评说,“无现金”是现代人的自私冷酷,是“科技达尔文主义”。


从这个角度说,很多人反对无现金趋势。“至少延迟三十年吧,等到使用手机的这代人也变成老人,那时候再搞无现金社会’也不迟。现在应该制止。”我听到有人在微博这样说。


这种建议当然是胡扯。“无现金社会”不会一下子覆盖全国。不是所有商家都能拒绝现金消费的群体。当前“无现金社会”完全由商家推动,本质上还是在满足便利的需求。只要还有现金消费的人群,就会有商家提供现金服务,根本无须担心。


事实上,真正热爱“无现金化”的,很可能是政府。他们推行“无现金化”,也不是为了消费者便利,而是出于其他考虑。这种“无现金”是对自由社会的威胁。这方面话题,下次再说。


近期文章

希望疫苗不再迟到

中国该接收难民吗

少些范雨素,多一些菲佣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