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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材料中几个基本的规范问题

 昵称11664394 2017-08-14

 

一、字体、字号的正确使用

1.文件、材料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分行居中排布(公文标题在红色反线下空2行)。分行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2.正文用3号仿宋字体,每自然段段首空2字,回行须顶格,数字不能回行。正文内一级标题用黑体字,二级标题用楷体加粗字。

3.文件、材料后标注的印发时间与正文内容间隔三行。

4.文件后“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间空1字。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1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用3号仿宋字体标识,同一类机关间用顿号隔开,不同类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5.公文中的数字除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成语、缩略语、概数等必须使用汉字外,其他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公文结构层次序数一般依次用汉字、汉字加圆括号、阿拉伯数字、阿拉伯数字加圆括号。

二、序号、标点的正确使用

    1.“第一、”、“第二、”或“首先、”、“其次、”等用顿号不规范,应用逗号,即“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

    2.“一,”、“二,”、“三,”等用逗号不规范,应用顿号,即“一、”、“二、”、“三、”。

    3.“1、”、“2、”、“3、”和“A、”、“B、”、“C、”等用顿号不规范,应使用齐线墨点(实心小圆点),即“1.”、“ 2.”、“ 3.” 或“A.”、“B.”、“C.”。

    4.序号如加括号,如:⑴⑵⑶⑷,括号后面不加标点符号,小括号也不能只用半边,如:1) 2) 3)。

三、年份中“零”的正确使用

    年份如用中文形式表示,如“二○○九年五月”,则中间的“○”不能用阿拉伯数字的长“0”或英语全角字符“O”,应用圆“○”;年份如用阿拉伯数字形式表示,则中间应用长“0”表示,如:“2009年5月”。

四、发文字号中“括号”的正确使用

    印发公文时,文号中年份外的括号应该用六角括号“〔 〕”,不用小括号“() ”或方括号“[ ] ”。

    如:灵语委办发(2005)5号 (不规范)

        灵语委办发 [2005] 5号  (不规范)

        灵语委办发〔2005〕5号 (规范)

五、连接号和破折号的区分

    1.凡文中使用连接号的应该使用“~”,不用“——”或“—”。

如:2009年5月~10月中的“~”(使用规范)

    2.凡文中使用破折号的应该使用占两个空格的连线“ ”而不用“~”或只占一个空格的短线“—”或两个短线“——”表示。

六、汉语拼音注音字母的正确使用

    1.大小写:句子的首字母大写;诗行的首字母大写;专有名词每个词首字母大写;标题、标语可以全部大写。

2.分连写:词内连写,词间分写。

    例:“公 共 场 所 请 勿 喧 哗”

    GONG GONG CHANG SUO QING WU XUAN HUA

以上未按《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标注,不规范。

以下标注规范:

    “公 共 场 所 请 勿 喧 哗”

GONGGONG CHANG SUO QING WU XUANHUA

七、附件的正确标识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应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x x x 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八、页码的正确标识

页码用4号宋体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字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边缘7mm。双面印刷时,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单面印刷时,居右空1字。文件第1页、空白页及其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公文如有附表,对横排A4纸型表格,应将页码放在横表的左侧,单页码置于表的左下角,双页码置于表的左上角,单页码表头在订口一边,双页码表头在切口一边。

九、其它规范问题

1.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一般应小于22 mm×15 mm。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2.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一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排列,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距离为4mm。

3.公文主送机关在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党的机关公文一般只发组织,不发个人。

4.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公文的成文日期一般署会议通过或者领导人签发日期;联合行文署最后签发领导的签发日期;特殊情况署印发日期。

5.加盖印章应端正、居中,以上不压正文,下略压成文日期为宜。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印章用红色,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过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日期。

6.版记部分的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置;用3号仿宋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时间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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