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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隧道特大事故,还有多少常识需要规范和重视

 情系故乡 2017-08-15
秦岭隧道特大事故,还有多少常识需要规范和重视
正当人们在还关注九寨沟地震的当中,8月10日23时许,一辆从成都开往洛阳的客车途径西汉高速秦岭隧道时发生撞壁事故,致36人死亡1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相继前往调查,伤者也被紧急送医。

对于事故发生原因,成都一位曾参与高速工程建设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师雷先生,称事发地秦岭一号隧道口的设计“不合理”。“一般来说,在进入隧道口事,路面宽度需要和隧道口宽度趋于一致。如果道路是三车道,隧道是两车道,就应该提前收窄。”3车道秒变2车道,该隧道的设计使高速路上形成了一条“断头路”,根据业内工具隧道施工的相关条款,“应该是不符合规定的。”

然而,针对雷先生的观点,也有专家称:相关规范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提前收窄。

截止8月11日21时,“8·8”九寨沟县地震共造成24人死亡,而““8·10”秦岭隧道特大交通事故已致36人死亡,比九寨沟的大地震死的人还多,确实让人痛惜和震惊。尽管事故原因目前还在调查之中,尽管很可能如不少人猜测的那样,是司机疲劳驾驶所致。可是,即使事故与设计无关,但高速公路设计起码要提前收窄,而且还必须有明显的提示是一个常识,这能否认吗?

当然了,正如一些专家说的那样“相关规范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提前收窄。”虽然我也认为这个不需要规定,用脚趾头想也要提前收窄,提前警示。否则,高速上一下子骤变,前边又是隧道,如果是不熟悉路况的新手司机肯定会中招躺枪的。但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既然相关规范没有这样的明确规定,尽管这是一个常识,如果人家是按照规范规定设计的,我们现在似乎也不好说三道四吧?

可是,最令人奇怪和不解的是,为什么对这么一个几乎人尽皆知的常识,而且这还牵扯着交通安全的大事情,我们的相关部门却没有纳入规范进行专门的硬性规定呢?

其实,把常识排除在规范和规定之外并非在交通设计方面:一亩地打多少粮食是一个常识吧,我们无视常识,反而生造了和常识相违的新规范,结果使中国陷入了一场巨大的灾难;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炒的,这是一个常识,我们一直没有规范,结果“房事”现在成了中国的“头疼事”;当官是干事的不是赚钱,权力必须关进笼子,这是一个常识,我们就是不以为然,结果贪官遍地,以致于现在不得不集中反腐;公检法应该相互监督制约,这是一个常识吧,可我们还是不当回事,非要搞联合办案,结果冤假错案此起彼伏;新闻立法应该早就有吧,但至今依然是个空白,结果可想而知。为什么这么多的常识,我们就是不纳入规范不重视呢?

“8·10”秦岭隧道特大交通事故导致36人遇难,虽然事故不见得就一定是因为隧道设计不合理发生的,即使这36条人命与设计毫无关联,但这样的设计显然对交通安全不利,是一个大隐患,更是一个常识。即使现在没有关系,但只要这个隐患一直存在,只要我们的规范依旧对常识置若罔闻,谁敢保证以后一点关系都没有,就不会有“9·10”、“10·10”?

中国人最大的毛病和最让人不可思议的地方,就是对常识毫不在意,结果却屡屡遭受常识的惩罚。面对常识,必须敬畏,如果我们连常识都排除在规范之外,这样的规范要之何用?这能是规范吗?秦岭隧道特大交通事故,还有多少常识需要规范和重视,只有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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