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公布了将从8月1日起实施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 规范》两项推荐性行业标准。 个人没有公开募捐资格
网络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 根据新规
规范里明确提出 以下两点 01 在平台上进行募捐的主体应是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组织、个人包括平台本身没有公开募捐资格。 02 平台应明确告知用户及社会公众,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信息提供方负责。 互联网献爱心,认准“白名单” 民政部根据慈善法的相关授权规定 公开遴选了首批13家 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 目前只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 才有资格发起互联网募捐 个人遇到困难 可以向媒体求助吗? 2016年《慈善法》修订时,就曾重点讨论并最终认定: 个人为解决自己或家庭困难发布求助信息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个人负责,不属于慈善法调整范围。 那么,有的小伙伴会问: 如果我确实遇到了重大疾病 被媒体好心报道了 这个时候该怎么界定呢?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副局长安宁表示 对于个人求助《慈善法》也做了开放式的规定,他可以在媒体上发布这种信息,但是媒体应该履行相应的责任,就是要向社会公众进行风险的提示。 对于此规范的出台 网友们这样说 相信随着法规的完善 互联网捐赠的乱象能得到整治 我们的爱心也能够 真正帮到需要帮助的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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