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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 | 警方通报南京南站猥亵案最新进展:涉案男子被刑拘,女童系该家庭养女

 心静如水D 2017-08-15


近日,一则“南京南站一男子涉嫌猥亵女童”事件引发网友广泛关注,日前,涉事男子已被抓获。

男子在火车站对小女孩进行猥亵

8月12日下午,一对中年男女和一名年轻男子带着一位小女孩出现在南京南站的候车厅。由于座位有限,小女孩被年轻男子抱在了大腿上,紧接着,该年轻男子竟然将手伸进了小女孩的裙子,并对小女孩的胸部进行扣摸,而此时坐在旁边疑似该男子父母的中年男女并没有上前阻止,小女孩此时在玩手机,并没有抗拒年轻男子的行为。现场多名目击者对此表示强烈不满。

下午,微博名为 “作家陈岚”的网友在其微博上发布了一条消息。此后该微博被不断转发,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

嫌疑人被抓获,受害小女孩系养女

对此,南京铁路警方连夜展开调查。8月14日中午,南京警方发布微博称,铁路公安机关开展了大量调查工作,目前已经找到相关人员,后续调查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

14日上午,涉事人段某某(男,18岁)已被南京铁路警方找到并抓获,同时警方对其同行的一对中年男女进行讯问。

经调查,其同行的两名成年人为段某某父母,女童为段某某父母的养女。目前,南京铁路警方依据查证事实,对以涉嫌“猥亵儿童罪”的段某某依法刑事拘留,对段某某父母正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因为事件性质特殊,警方表示:既要严惩违法行为,更要全力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不宜公开讨论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和事件情况,防止对受害人造成不必要的再伤害。

男子猥亵未成年女童,该怎么处理?对此律师表示:即使是亲兄妹,出现如此事件,也可定性为猥亵,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依照上述规定,也就是说,行为人在“聚众或者在公众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时将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该案后续如何处理,我们将进一步关注。

对孩子进行适当的性教育

在本案中,被害人没有反抗意识,这也反映出在性教育上存在一定的缺失。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到猥亵的案件屡见不鲜。如何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作为家长很有必要对子女进行一定的性教育。

如何避免未成年人遭到侵害:

  • 让孩子拥有“身体主权”意识

    让孩子拥有身体主权意识,是从家长开始的。

    从幼儿期就尊重孩子的身体主权,告诉他们正常的爱抚应该是出于自愿的。如果你想和孩子亲热而他不同意,记得及时告诉他:你不愿意,我就不碰你,这是你的权利

    不要以为孩子会自觉反抗大人的侵犯,如果没有经历过很好的自我保护教育,他们会非常顺从地、在熟人面前脱下衣服。

  • 不要只是笼统地告诉孩子:要小心坏人!

    因为坏人就混迹在正常人中间,当他(她)内心藏有阴暗的目的接近你的孩子时,很可能脸上是温柔和蔼的微笑。

    告诉孩子:你的隐私部位只有爸爸妈妈、特别亲近的主要看护者、医生可以看,而他们也只能在帮你洗澡、擦屁屁、换衣服或者生病了去医院检查时才能看。其他人、其它时间、任何地点 都!不!可!以!

    看完下面这个视频,家长们就会发现进行相关的教育真的很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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