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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新疆参保人员在上海实现首例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李涣 2017-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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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在新疆参加人社部组织的上海跨省异地就医实测成功的基础上,日前我区参保人员在上海实现首例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上海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正式上线国家平台,给新疆人民带来一个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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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7月15日, 新疆克州阿图什退休职工郭瑞芳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持社会保障卡成功出院结算,费用总额6712.98元,统筹支付4837.92元,个人支付了1875.06元,成为上海首例通过国家平台结算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

自治区社保局医保中心主任科员孙予杰介绍说,上海是新疆异地安置人员最多的省市,除回沪定居的上海知青外,还有8800多人在上海长期异地居住。自治区为做好回沪定居人员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切实维护回沪定居人员的切身利益,专门成立了上海医保工作站。上海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正式上线后,上海长期异地居住人员、转诊转院人员都将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联网结算。回沪定居人员原有的普通门诊、特殊慢性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仍由上海医保工作站负责经办。

据介绍,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就医集中的关键地区全部纳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除西藏外(西藏未接入国家异地就医平台),新疆已与全国其他29个省市和兵团全面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下一步,各统筹区将进一步做好回沪定居人员社会保障卡发放及异地登记备案工作,并同步到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自治区社保局按照国家异地就医预付金核算办法,核定各统筹区回沪定居人员异地就医预付金,统一筹集缴存自治区财政专户,再拨付上海市财政专户。

回沪定居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只支付应个人承担的部分,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先由医疗机构垫付,由上海市社保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自治区社保局再通过国家平台与上海市社保经办机构清算。所有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结算流程统一、管理统一。

孙予杰说,新疆与上海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标志着全国跨省联网结算实现了重大突破,也标志着新疆通过全国异地就医平台将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全覆盖,将从根本上解决新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跑腿、垫支”的问题,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新疆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使合情合理的异地结算问题不再成为新疆老百姓的痛点。

特别提醒,有异地就医需求的参保人,一定要先到参保地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住院时要携带社会保障卡,这是实现异地就医结算的前提条件。

据了解,目前全国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已达3709家,参保人员可在自治区人社厅官方网站网上服务大厅栏目实时查询。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或工作、转诊转院参保人员全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对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病人,由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并将转诊转院信息录入系统,备案表由参保人员、转出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保存备查。参保人员无需再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参保人员办完转诊转院手续后,在选定的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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