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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省精神病患者医疗保障工作的建议

 军休强军路 2017-08-17

    加强和规范对重性精神病人的关爱和监管,促进精神病人医疗保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在文昌调研中,我们发现各级党委、政府对精神病患者是十分关爱和呵护的,对精神病专科医院的建设发展是关心支持的,对精神病患者看病就医政策是倾斜的,大部分精神病患者看病就医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从总体上看,存在不少问题。
    一、基本情况
    一是精神病医院机构人员少。据有关部门统计,文昌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档2461人,目前文昌市精神病医院是文昌唯一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医院占地面积12亩,业务用房约2450㎡,开放床位88张,核定编制40名,但在编只有13人,其中现有注册精神科医师6人。
    二是医疗救治补助少。文昌市对精神病人实施一系列的医疗救治,一是对登记在册的、且在省安宁医院、市精神病医院治疗的重性精神病人提供一次住院治疗费用补助,每例患者补助2000元/次/年,截至目前只补助患者50人。二是对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提供基本药物维持治疗,截至目前已接受治疗患者182人。三是参加新农合的精神病患者,在卫生院和市精神病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为50%;慢性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专科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60%,年封顶5000元,住院报销比例为90%,门诊和住院报销总费用年封顶15万元。2015年1月至2016年7月,文昌市乡镇卫生院和市精神病医院共收治精神病人1617人次(含门诊和住院),市外医院共收治我市精神病人2606人次。
    三是生活救助少。一是对符合条件的精神病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一级精神残疾人每人发放护理补贴150元/月;二级残疾人每人发放护理补贴100元/月;领取低保的精神病残疾人每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0元/月。二是实施阳光家园集中托养项目。2015年省安排文昌市50名精神残疾人集中托养项目救助指标,现已经安排50名精神病患者在市精神病医院集中托养。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精神卫生医务人员匮乏,基层精防人员业务水平整体不高。目前,文昌市精神病医院门诊和住院只有6名医师,工作负荷过重。市皮防中心作为我市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机构,也缺乏专职从事精神病工作的编制和人员。基层卫生院精神病防治人员也均不是精神科专业人员,业务水平整体不高。
    (二)对重性精神病人进行规范管理难度较大。医务人员对重性精神病人进行随访、体检时,病人家属不予配合,致使工作无法开展,每年一度的精神病患者体检、随访管理规范率低,推进难度大。
    (三)精神病医院规模小、病床数量不足,床位周转率低。如文昌市精神病医院现有病床88张,不能满足精神病患者的医疗需求,导致一部分患者到上级医院治疗,不仅加重个人医疗费用,又加大医保基金压力。另外,一些民政救助对象到市精神病医院治疗后,达到出院条件,可以院外治疗,但是却长期住院,不愿意出院,致使病床周转率低,对于新发现的重症病人,需要住院治疗的无法提供相应床位给予住院治疗。
    (四)多部门协作机制不健全。多部门协作是做好精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基础,但目前在工作落实和职责分工中仍存在一些不明确之处,公安、民政、残联、卫生等部门在项目沟通协调方面有待加强。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宣传,普及精神病知识。省市有关部门和媒体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做好宣传工作,向群众宣传精神病防治知识,消除歧视,让更多的群众接受、认可精神病人。做好病人家属思想工作,消除重性精神病人思想障碍,以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做好筛查、随访、体检工作。
    (二)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管辖、专业管理”的重性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机制。一是省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重性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认真负责组好本辖区重性精神病人发现、管理、控制、送治等工作。要充分发挥镇政府、村级组织的作用,组织村干部、乡村医生对重性精神病人及其家庭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是省市卫生部门要加强与海南安宁医院、海南博德精神病医院及市精神病医院的沟通,着力解决重性精神病人住院床位紧张问题。此外,对于有监护人的重性精神病人,经治疗且符合出院条件的,要及时通知相关患者家属办理出院手续。三是省市民政部门要落实“三无人员”重性精神病人救助和治疗专项经费,重点抓好流浪重性精神病人救助工作,确保流浪重性精神病人得到及时医治和妥善安置。四是各级公安部门要建立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机制,及时处置重性精神病人肇祸肇事或轻微滋事行为。对于高风险重性精神病人,各公安机关要积极协同镇政府、村(局)委会落实好监管措施,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管理,严防重性精神病人暴力伤人事件发生。五是各级残联部门要积极开展精神残疾康复指导,协助做好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
    (三)加强精神卫生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机构建设。要积极争取中央、省资金加强精神病医院专科建设,让更多的重性精神病人能够就近就便治疗,减轻病人家属负担。二是人才建设。省市卫生部门要制定好人才培训计划,有计划地抓好精神病医院骨干医师业务培训,逐渐壮大精神病科人才队伍。
    (四)全面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要创新重性精神病人生活和医疗救助体制机制,加大省市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贫困重性精神病人能够享受免费药物救助,有效解决重性精神病人看不起病、买不起药等问题。各基层卫生院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上门巡诊,提供必要的基本医疗服务。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民政厅;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7-04-06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计委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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