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关于在我市创办精神病托管中心的建议

 军休强军路 2017-08-17

 

傅文农委员的发言

 

随着社会竞争压力增大,生活节奏加快,精神疾病发病率日益增高。尤其义乌是一个新兴的商业城市,外来人口多,人口密集,社会环境复杂,因而精神病防治工作任务艰巨,目前全市共有重性精神病人2000多人,由于精神卫生中心床位收治能力有限,平日只能应对重性精神病人的治疗,而轻型和重型康复期的病人被置之于系统管理之外,由此给患者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的监管压力。建议采取公办民办多种形式建立精神病托管中心,弥补普通急诊治疗方式的不足,实现精神疾病的半医院化治疗,达到巩固疗效的目的。

一、省内及我市智力、精神残疾人安置方式

目前的状况是:病情严重,经常发作的精神病人由各地的精神病医院收治;病情稳定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中很少一部分有自制力的残疾人由各街道社区建立的工疗站或福利工厂进行全托或半托式的管理。但由于功能有限以及经营不善、税收政策等原因,目前工疗站及福利工厂日趋萎缩。我省杭州市建立了第一家民间的托管中心——杭州仁爱托管中心,集教育、培训、康复、托管于一体,该托管中心目前托管着38名智力、精神残疾人。而省内绝大多数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仍然依赖家庭供养,由家庭承担全部扶养责任。

义乌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一所精神病专科医院,现有职工109人,设住院床位160张,自从2010年6月初新病区投入使用,病人入住率迅猛增加,2010年门诊就诊48115人次,同比增长16.14%,2010年收治病人803人次,床位使用率112.78%。为了尝试精神病人托管工作,目前将已办理托养手续的21位精神病人中的十几位病人试托养在精神卫生中心,在治疗上除药物治疗外,辅之以工疗、农疗、娱疗等康复治疗。这些病人托养后,应该说为社会和家庭解决了部分困难,但由于医院是以治疗为目的,与真正的托养不管是形式上还是内容上以及效果上都有一定的差距,也达不到真正康复的目的。

二、传统家庭扶养方式的弊端

1、智力、精神残疾人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不少智力、精神残疾人长年都被家庭成员关在家里,有的甚至铁链加身,长期不见天日,而且还经常受到家庭成员的歧视、虐待或者遗弃,任其自生自灭。因此连他们的基本生命权都无法得到保障,更不用说其他的教育、选举、就业等权利

2、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一大隐患。由于自制力较弱,发病时不辨是非,智力、精神残疾人一旦流落社会,容易对他人和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加以侵害。2002年,我市佛堂镇的精神病患者丁某,残忍地杀害了父亲。2010年7月,义乌上溪的精神分裂症病人余某某,将对她疼爱有加的母亲活活杀死。2010年11月,我市后宅一名退休老师被精神病患者推入路边3米左右高的水沟,后被活活殴打致死。

3、严重影响家庭成员或亲朋好友的工作、日常生活秩序和生活质量。智力、精神残疾人由家庭扶养,家庭不仅需要化费时间和精力给以生活照料、负担巨额的医药费用,而且还得承受病人发病时可能实施的暴力、语言伤害,承受精神痛苦,以及来自左邻右舍的冷眼相待。

三、建立精神病人托管(养)中心的意义

1、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法律保障残疾人和其他公民平等的生命权与发展权。落实智力、精神残疾人的生命权和发展权是“以人为本”的最具体体现。

2、打造“平安义乌”和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浙江省发改委、民政厅在“浙江省社会福利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指出:“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是和谐重要内容”,“社会福利事业事关民生、涉及人民群众基本权益”,“有效联动基层精神病人工疗站(所)托养机构,把精神病人福利院建为精神病人收治、康复、工疗的枢纽”。

 3、帮扶特殊困难家庭的重要举措。建立托管中心,落实智力、精神残疾人的扶养问题不仅可以提高他们的康复机率,还可以使残疾人家属和亲友摆脱困境,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家庭和谐才能为构建社会和谐提供基础和可能。

四、创办精神病人托管(养)中心可行性和建议

1、省市两级政府在残疾人关爱工程中予以大力支持

目前省财政对省级“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按照不同规模给予每家20—3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实现近两年建设100家省级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的目标。在庇护中心开展工(农)疗辅助性就业的残疾人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残疾人集中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生产的产品作为专产、专营的庇护产品,纳入政府优先采购范围。

义乌市政府在关爱精神病人方面已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义乌市政府颁发的《义乌市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实施办法》中,对纳入集中托养的残疾人,按残疾等级和不同家庭情况予以200元/月到800元/月之间不等的补助。截止2010年底,我市已有2091人和1199人分别办理了精神和智力残疾人证;2010年为17名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病人安排了免费住院;2010年为21名精神病患者安排托养,共计发放费用11.736万元;为精残人员共发放补助81.08万元,还不包括民政部门的补助。

2、 建立“精神病托管中心”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目前有两种较典型模式:

模式一:依附于专科医院的山东新光模式。

开放式的病房管理,推行家庭化、亲情化服务,但病人又接受24小时监控、护理。托管患者在医务人员的管理下生活、娱乐,定期外出郊游。患者受到有计划的心理疏导,包括群体疏导和针对性疏导。有计划的安排患者进行自我管理和环境管理,促其恢复社会能力。主要包括组织患者进行公共环境卫生的打扫、洗衣服、食堂简单劳动、互帮互助、维护内部秩序等力所能及的活动。在义乌还可以进行来料加工等手工工作。

模式二:慈善性质的杭州仁爱模式。

杭州仁爱托管中心是我省首家为智力、精神残疾人建立的民办公助的社会福利机构,集托管托养、教育培训、治疗康复于一体,实行半开放式规范化管理。有花园式庭院,环境优雅。宿舍明亮清洁,每室配有空调,电视机,冬天有热水供应。课堂、电脑室、工厂、健身房、农业生产基地等设施齐全。托管中心有教师、医生、厨师组成的工作人员十余名。智力、精神残疾托管员三十八名。托管中心实行心理疏导与药物治疗相结合的康复计划,有专职医生为特殊病人服药治疗。对托管员除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培养外,还进行政治、文化、保健常识、科学知识教育,以及电脑、美术、手工工艺、农业劳动、商业经营等培训,康复效果较好。

3建议通过公办和民办等多种途径举办

目前托管中心极其短缺,不管是模式一还是模式二,建立托管中心必须通过公办和民办等多种途径。根据民政部二○○○年发布的《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和省政府2005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通知》,积极鼓励公办和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托管(安养)机构建设,对民办非营利性残疾人托管(安养)中心,应在土地使用和税收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一是建议政府兴办示范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托管机构。这些机构的托管对象主要是各类特困户中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收费提供特殊优惠或免费,主要由政府补贴。可依托我市精神卫生中心的资源,建立类似山东新光模式的托养机构,在精神卫生中心边划拨土地建立托管中心或暂时在中心内建立专门的托管大楼,政府予以补助,招募一批教师、医生、护理员充实力量。 

二是建议鼓励以民办公助的形式建立智力、精神残疾人的托管中心。由于此类托管中心按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登记,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提供公益性的社会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为此政府在民间组织与个人要求开办托管中心时在以下几方面予以鼓励、帮助、把关。

(1)开办主体。动员、鼓励智力、精神残疾人的家属开办,因为家属对此类托管对象有最直接的切身体会,会全身心投入。同时也鼓励有爱心的社会人士捐资开办。

(2)注册资金和开办申请费用。建议政府对托管中心的注册资金尽量降低标准,同时在开办申请费用(如公示费)等方面给予减免。

(3)场所或土地方面给予提供优惠措施。各级政府对开办此类托管中心场所房屋在可能的情况下给予提供免费使用或优惠承租。如需要申请土地新盖房屋建立托管中心的,尽量提供划拨土地。

(4)托管中心的运营资金由政府视运营情况适当予以补贴。由于托管中心的公益性,收费低廉,为维持正常运营,建议市政府对托管中心收治的低保户残疾人应给予补贴,对其它正常运营的亏损也应进行补贴。

(5)鼓励托管中心开展来料加工业务。依托国际商贸城,对托管对象中部分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给予劳动和锻炼的机会。

精神病托管(养)是今后精神病治疗康复的发展方向。根据我市现行残疾人关爱政策和精神卫生中心发展水平,我市完全有能力有条件创办精神病托管(养)中心,谨请有关部门予以考虑,建立试点、逐年推开,为民造福。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