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厦门看病想医保报销? 好消息告诉你↓↓ 厦门已有18家定点医疗机构 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 预计到8月底 将增至25家! 全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在厦门全面启动 无论我市参保人到外地就医 或是外地参保人到我市就医 在就医地 符合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 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可直接联网结算 再也不用担心异地就医人员报销周期长、垫资负担重、往返奔波…… 按照国家、省政府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部署,今年6月,厦门全面启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工作,上半年经过系统改造、网络改造、异地人员信息备案等具体工作后,完成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和国家平台对接测试,实现与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顺利衔接。 全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流程一览表 ◆ ◆ ◆ 目前,已有18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了联调测试,预计8月底,厦门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将增至25家。
★哪些人员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有四类人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政策。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跨省异地就医是否需要备案,如何办理?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实行的是备案登记制度,通俗讲,就是只有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才能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不管是厦门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或者是符合跨省异地就医的省外参保人来厦门就医都必须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登记。 我市参保人符合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情形,如果需要跨省异地就医↓↓ 需填写《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 经本人签名确认,所在单位或社区服务机构及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报送所在单位或社区服务机构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实行信息录入登记备案。 异地转诊人员须向我市承担转诊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并办理就医备案手续。 ★跨省异地就医需要带社保卡吗? 跨省异地就医必须持社保卡就医。社保卡是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需要强调的是参保人员首次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时,需要检查社保卡是否能够正常跨省异地就医,以确保参保人员跨省能够正常就医。 温馨提示:我市社会保障卡上一般标注“卡号、保险号、身份证”,早期制发的“卡号”以35020开头的厦门市社保卡,目前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无法识别,这部分参保人如需跨省异地就医,需要重新换卡方能使用,但在省内就医无需换卡;“卡号”非35020开头的厦门市社保卡不管是省内还是省外就医均无需换卡。 ★哪些医疗机构支持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并不是所有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都支持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参保人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http://si.)”查询已开通业务的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参保人员的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和登记备案信息等。 ★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来厦门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参保地的医保政策还是厦门市的医保政策? 异地参保人员来厦门直接结算就医纳入厦门市统一监管,执行厦门市相关就医流程和管理规范。参保人员在厦门市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厦门市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的报销政策。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如何管理?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实行就医地管理,使用就医地目录,执行参保地政策、国家平台清分,省市两级清算”的模式进行结算。 参保人在就医地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结算。国家平台按月对各省跨省异地就医费用进行清分,参保地省级医保经办机构与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清算,省级间清算资金由各省级财政互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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