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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起 延边医院全面实施药品“零差价”

 龙南 2017-08-22

    记者在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获悉,8月26日0时起,该院将正式启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执行新版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全面实施药品“零差价”。

    记者了解到,改革具体内容为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调整医院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检验项目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等服务项目价格。对老百姓来说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以后去该院看病,拿药便宜了,做大检查便宜了,但是诊查费、床位费、护理费、抢救费、手术费、会诊费等反映劳务价格、技术价格的费用将执行新版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有所提升。

    “医疗服务价格将变得透明。”该院总会计师金泽俊告诉记者,过去,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可在进价基础上上浮15%,100元以上的药品上浮不超过15%,这也意味着,进价10元的药品,过去可以卖11.5元,而现在就只能卖10元。也就是说,药品实施“零差价”后,慢性常见病门诊用药患者的就医负担大大减轻。大型设备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下调15%。同时,化验费单项收费在10元以上的项目下调10%,取消住院所产生的医用垃圾处理费,每人每天2.6元。

    此次改革将适当提高门诊、住院诊查费、床位费、护理类收费、抢救费、手术费(包括儿科手术)、会诊费等。

    据了解,此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病程较长、住院费用较高、个人负担可能增加的特殊病种,将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或项目定额标准,保证患者个人负担不增加。

 

来源:[ 延边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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