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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朝代曾有个奇葩的规定,女子结婚,要送给一种人,羞于启齿

 思明居士 2017-08-23

在中国古代,大多数时候是汉族人掌权的年代,自然主体民族的社会地位就比较高大了。而在少数时候,一些少数民族的政权入住中原,他们人数少,处于大包围的结构之中,在这样的一个态势下,患得患失的心理就非常严重了,于是想当然地戴上有色眼镜看人,认为必须维护本民族唯我独尊的地位,这样才能长治久安。

此朝代曾有个奇葩的规定,女子结婚,要送给一种人,羞于启齿

比如在中国的元朝时期,元朝贵族打败了南宋,并建立了政权。成功坐稳江山之后,为了体现出阶层之间的差别,他们将全国的民众分为了好几个阶层,其中蒙古人为最高等级,其次是色目人,汉人则处于最低的社会地位。

不仅仅是身份地位的差别,在社会权利的享有上,也要分一个三六九等。最高等级的蒙古人,手握生杀大权,杀死几个南宋遗民,根本不用偿命,赔上几头牲口就可以了。同时为了防止汉人图谋不轨,他们还规定十户人家共用一把菜刀。所以每当做饭的时候,这家刚用完菜刀,那家就飞快地拿走,因为后面排队等待使用菜刀的人太多了,必须争分夺秒地使用。有些人家等不及了,干脆手撕包菜算了,省的啰嗦。

这些方面的制度规定,也只是一种歧视和控制,最多给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而已。但这个朝代还有一项奇葩的政策,就不仅仅是歧视那么简单了,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屈辱,是个男人都是气炸胸膛。

此朝代曾有个奇葩的规定,女子结婚,要送给一种人,羞于启齿

这项政策是这样规定的:汉族的姑娘,在新婚之内的三天时间内,自己的丈夫不允许碰她,先要去附近蒙古贵族或里长家中,伺候三天的时间,然后才允许她们的丈夫染指。

蒙古人为什么要这样做?其实还是心理上的扭曲,毕竟蒙古人面对着南宋地盘上数量庞大的汉人,心理上还是很发憷的,夜里睡觉也睡不好。后来不知哪个家伙出了这样一个馊主意,占有汉族女子的初夜权,这样生下的孩子很大几率上带有蒙古人的血统,长此以往,大家不就都一个民族了吗?防范也就不用那么风声鹤唳了。

此朝代曾有个奇葩的规定,女子结婚,要送给一种人,羞于启齿

政策的制定,理想和现实中间是有差距的。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虽然这些女子的丈夫忍辱负重,但当妻子回来后,生下的第一胎孩子必须摔死,那个时候也没有什么基因鉴定的技术,人们只好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无论这个孩子的血统究竟是不是自己的,都只能忍痛处理掉。

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人们越怕失去什么,就越容易失去什么。这就像人们手中的沙粒一样,越是紧握,最后留在手里的反而越少。同样道理,奇葩的政策带来负面效果,不仅预期目的没有达到,反而更加激起人们的敌视和仇恨,元帝国短短几十年便灰飞烟灭,这个初夜权的制度恐怕占了很大的因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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