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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社会科学学术研究及写作 ——读《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

 北华书生 2017-08-24

左上:康德《永久和平论》 右上:洛克《人类理解论》 左下:《美国独立宣言》 右下:布莱克斯通《英国法释义》

       作者梁慧星老师,对于学法律的人来说不需要过多介绍。对于想要获得研究生学历(博士、硕士)的人来说,学位论文写作是决定能否毕业的关键,本书总结概括了学术论文写作的“七要素”,对写作及研究有借鉴意义。本笔记省略了书中的具体事例,将本书的重点进行了总结概括。


本书为德衡律师集团主席栾少湖律师于2012年12月所赠

       学术论文的大致分类

       学术论文一般可分为一般学术论文和研究性学术论文。

       一般学术论文,指学术刊物上的学术论文,一般篇幅较短。下笔之时,所要表达的思想、观点、主张已经存在,只须予以解释、论说、表达,一般论文的题目就亮明观点。

       研究性学术论文,包括:长篇专题研究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下笔之时,只是确定一个研究课题、研究对象、研究范围,经过研究之后才能形成思想、观点、主张。研究性学术论文的写作过程即学术研究过程。

       本书主要针对研究性学位论文的写法,采用总分的逻辑形式进行逐一介绍。

       学位论文的七要素:选题、资料、结构、方法、见解、文章、社会责任

      第一个要素:选题

       重要性自不待言,是决定博士、硕士论文的能否成功的关键。

(一)课题选定的四项要求

1、有学术性、理论性;

       学位论文的选题一般应是研究一项法律理论、原理或者研究一项法律制度,或者研究一个法律原则,或者研究一个法律概念。补白性、开拓性、提出问题性、超越性、总结性选题符合其一即可。

2、有实践性、针对性;

3、有充足的资料;

4、能够扬长避短。

       主要考虑是否擅长抽象思维、掌握外语种类及程度如何、专业知识的长处和短处。

(二)题目设计的四项要求

1、题目要新颖

2、题目与内容相符

3、题目大小适当

4、要能扬长避短

(三)题目设计的技术性问题

1、两种基本结构形式

       “宾语”必须是“名词”或“名词性短语”

第一种:“关于”+“宾语”+“的”+“研究”

       简体形式:“宾语”+“研究”

       变体形式:“宾语”+“的”+“研究方法”

第二种:“论”+“宾语”

       变体形式:“宾语”+“论”

2、题目设计的三项规则

第一项规则:题目必须是动宾结构的短语,不能是句子

第二项规则:题目之确定研究对象,不表达作者观点

第三项规则:题目应力求明确、简短,忌冗长

3、关于副题的运用

       所谓“副题”,是作者为了调整研究角度,或者限制研究范围,或者突出研究重点,而在论文题目(正题)之下,附加上一个题目。一个规则是副题要比正题的范围窄,而不能相反。“兼论型”、“说明型”副题可以例外。

第二个要素:资料

       社会科学研究,尤其是法学研究,主要是文本研究。文本在这里表现为各种资料:

      首先是法律文本,即各种立法文件,包括法律文本,即各种立法文件,包括法律法规条文、立法理由书、各种法律草案及修改记录;其次是司法文本,包括最高法院发布的解释性文件、最高法院公报刊登的判例、各级法院的判决书;当然还有法学文本,包括各种法学专著、教科书、体系书、论文集、学术刊物上的法学论文、已经出版或者未出版的学位论文。所谓法学研究,主要就是对这些文本作研究。

(一)第一项要求:要有充足、翔实所谓资料、新的资料

1、“充足”是指数量,资料的数量丰富可以减少研究结果的片面性;“翔实”是指真实性和直接性,资料虽多,但不真实、错误百出,或者都是间接资料,并且翻译、转述不准确,怎么能够保障研究结果的正确性?

2、旧的资料,尽管真实、直接,但是已经过时,与实际情况不符,据以进行研究,得出的结果肯定不正确。因此,要求直接的、第一手的资料,更要求新资料。

3、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一定要有相当的外文资料。

(二)第二项要求:注明所引用资料的出处

(三)第三项要求:有参考文献目录

第三个要素:结构

学位论文的结构:

目录

序言

导论

本论

结论

参考文献目录

后记

       导论在于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通常是交代课题,研究一个什么课题及这个课题的产生背景,为什么要研究这个课题,有什么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采用那些研究方法。

      本论要求结构合理,紧扣主题。结构安排上要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大体有三种:

第一种是总分关系,其规则是:先总后分。

第二种是并列关系,其规则是位阶同一。

第三种是递进关系,有三种不同形态,一是时间上的递进关系,其规则是:时间俞早愈在前,时间愈近愈在后;二是空间上的递进关系,其规则是:先外后内;三是纯粹逻辑上的递进关系,其规则是:愈抽象愈在前,愈具体愈在后。

       论文结构确定之后,即可动手研究与写作,通常不是顺着章节顺序开始写,而是挑选最容易写的某一章或者某一章的某一节先写。写作中还应对论文结构进行调整。

第四个要素:方法

       法学研究方法有多种,最常用的是:法学解释学的方法、比较研究的方法、历史研究的方法、法经济学的方法、法社会学的方法。

1、法解释学的方法

       包括狭义的法律解释方法和广义的法律解释方法。狭义的法律解释方法,指用来明确法律文本(条文)的内容意义、构成要件、适用范围和法律效果的各种解释方法,例如文义解释方法、目的解释方法等;广义法律解释方法,除前述狭义的法律解释方法外,还包括用来补充法律漏洞的各种方法,例如目的性扩张、目的性限缩等方法,以及针对具体案件事实对不确定法律概念予以确定的方法。特别要注意的是,法解释学的方法既是法官裁判案件时采用的方法,也是法学研究的方法。学位论文如果属于制度型选题,法解释学的方法将是必须采用的最基本的研究方法。

2、比较研究的方法

       亦可称为比较法的方法,是指对不同法系、不同国家的法律或者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发现其异同及各自的优点和缺点的方法。

3、历史研究的方法

       即采用考订、训诂的方法研究历史上的法律和法律制度。

4、法经济学的方法

       亦称法经济分析的方法,是用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如效率、价值的分析法律制度。经济法、民法财产法方面的选题,法经济学的方法有较大的适用余地。

5、法社会学的方法

       指运用社会学研究的方法,如社会调查、分析、统计、预测的方法,以研究法律和法律制度,因法社会学派的兴起而成为法学研究方法之一种。法学研究属于文本研究,研究对象是各种法律文本即资料,在书斋即可完成研究,而社会学研究,其研究对象是社会本身,须进行田野调查、抽样调查,不是只在书斋里所能完成的。在涉及某项法律制度的制定、修改即属于立法论时,不应局限于法律文本的研究,而应研究社会本身,采用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具有重大意义。

第五个要素:见解

       指作者自己的思想、主张、观点。

(一)表述一般学术见解的大致四种方法

1、采通说

       通说、多数说,指多数学者所赞同的观点、主张,自有相当的真理性和说服力。作者表示赞同通说,在方法上应当先列举不同的学说,指出某一种学说是通说,且作者赞同之即可,无需陈述什么理由。

2、从新说

       作者在论文中列举不同学说之后,仅指出何者为新说,何者为旧说,表明作者赞同新说即可,也无需陈述什么理由。

3、择善而从

       作者在列举不同学说之后,还须一次列举各学说的根据和理由,然后对各种学说进行评说,指出各学说的优点与缺点,最后采纳其中最优者,具有一定的创造性。

4、自创新说

       对于已经存在的学说均不采取,而自己提出一种新的学说。

(二)观点来源

       某种学说的根据、理由和优点,应当从该学说的首倡者和赞同者的著作中去找;该学说的不足和缺点,应该从该学说的反对者和批判者的著作中去找。

(三)法学与自然科学的区别

1、不可计量、不可检验、不可实验。需要一个、几个国家的几代人长时间(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实践。

2、研究者身在研究对象之中,不能不受自己的感情、经历、知识背景、价值取向的影响,难以做到绝对的客观性。

(四)区分立法论与解释论

       根据内容和写作目的分为两类:立法论和解释论。

       立法论讨论法律的“应然”,要看文章的见解、理论是否有理有据,是否符合法理,是否符合我国国情和法律进步发展的趋势。

       解释论讨论法律的“实然”,只能是在不违反本法立法政策的前提下,运用种种解释方法,对该具体条文、制度予以弥补、补救以实现其规范目的,而不是进行批判。

(五)独立思考、独立判断

       “独立”,指不迷信书本、老师、权威,要经过自己的思考才能转化为自己知识,不能靠死记硬背。“思考”,指不盲目相信,由自己进行一番分析、考察。

       可以作为判断标准的有两类“知识”:一类是“基本原理”,包括并不限于法律基本原理;另一类是“社会生活经验”,亦即平常所谓“常理、常情、常识”。

(六)关于基本见解

       即写作学上所谓“主题”,亦称命题、立意、立论、意旨,指作者通过本课题的研究所得出的基本观点,本论文所要告诉读者的主题思想。

第一个要求:要有胆识,要干预坚持真理。

第二个要求:要有预见性、超前性。

第三个要求:你的基本见解要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相通,并合乎法理,顺应法律发展的潮流。

       但是,一定要有起码的根据,亦能够自圆其说。

第六个要素:文章

       学位论文的“文风”

第一项要求:要避免美文、疑问、欧化的风格

第二项要求:要避免口语化

第三项要求:要使用法律概念

第四项要求:使用特定法律学科的法律概念

       学位论文的“文采”

1、要避免段落过长

2、句式要有所变化

3、要讲究句子的长短变化

4、标点符号错杂运用

第七个要素:社会责任

       学术研究容易受到作者的主观性的影响,甚至出现迎合某种需要的所谓媚俗、媚上的现象,出现学术的泡沫化现象。于是产生学者的社会责任问题。在从事法学学术研究时,要有科学的精神、正义的追求和独立的学术人格,要有对国家、民族负责的责任感。每提出一种新观点、新主张、新学说,每提出一项对策建议、立法建议,都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律正义,是否符合人权、民主、依法治国,要对国家、民族、人民负责,更要对子孙后代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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