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旅客: 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全市推进和深化交通客运实名制售票验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县从2017年9月1日起开始试运行,2017年10月1日起在我县全面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实施客运站 实施实名制客运航线 1、高亭客运站 至三江、秀山秀北、鱼山 2、新城客运站 至小洋山(已实名)、三江、衢山、长涂、嵊泗 3、衢山客运站 至小洋山(已实名)、三江、岱山新城、嵊泗、沈家湾 4、长涂客运站 至三江、岱山新城 5、秀山兰山客运站 至三江 二、乘坐上述客运航线客船的旅客(包括随车旅客),必须提供乘船人的身份证、市民卡和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购票、验票上船。过渡车辆驾驶员购票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车辆行驶证。 尚未办理有效身份证件的未成年人可凭学生证、户口本、出生证等有效证件办理实名制购票验票手续。 按规定可以免费乘船的儿童及其他人员应凭相关有效证件申领免费实名制船票。 三、旅客验票上船必须确保“人、票、证”合一。对于不能提供或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以及经查验“人、票、证”不一致的旅客,客运站不予提供客运服务。 四、旅客应自觉遵守公共交通秩序,服从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于拒绝配合、强行冲卡、扰乱正常客运秩序等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水路客运实名制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共安保工程,望广大旅客相互转告,自觉配合。 特此通告。
岱山县交通运输局 岱山县公安局 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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