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焚书坑儒是两件事,还都搞了两次(八卦史记117)

 金色年华554 2017-08-28

李大嘴 大嘴读史

秦始皇有一个罪状千古流传,这就是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是两件事,还都搞了两次(八卦史记117)

但其实,焚书是有选择的,坑儒坑的也主要是方士。

另外,秦始皇只是最终下达焚书命令的,提出建议的另有其人,而且秦始皇也不是焚书的首倡者,早在秦始皇之前一百多年,他的老祖宗秦孝公就这么干过。

早在商鞅变法的时候,商鞅改革的其中一条内容就是“燔诗书而明法令”,不要唧唧歪歪,一切以法律为准绳。这句话记载在《韩非子》上。

当然,秦孝公只是命令的发布者,提出焚书建议的是商鞅。

一百多年后的公元前213年,咸阳宫内爆发了一场激辩。激辩的双方一个叫周青臣,一个叫淳于越。辩论的焦点是分封制与郡县制哪个更好。

秦始皇很不高兴,我大秦实行郡县制已经那么长时间了,你现在跳出来说郡县制不好,到底是几个意思?

秦始皇把不知所谓的淳于越交给丞相李斯处置。作为郡县制的拥趸者,同时又具有敏锐政治嗅觉的李斯当然知道站在哪一边,而且还进一步向秦始皇提出自己的建议:社会舆论不太好,该统一思想、统一文化了,要以高压态势封杀一切异端杂说。

秦始皇立马表态,就按你说的办。焚书令就此颁布。

不过,焚书并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而且有所区别。“文学《诗》、《书》百家语者,蠲除去之”、“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不在焚禁之列。不仅如此,所有书籍都留了备份,收藏在皇家图书馆。

几年之后,项羽一把大火,这些古籍的孤本全部化为灰烬。

秦始皇是命令发布者,李斯是提出建议者,项羽是终结者。

焚书坑儒是两件事,还都搞了两次(八卦史记117)

再说说坑儒。

坑儒事件发生在焚书令颁布之后的第二年,和焚书事件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

当时,一心追求长生不老的秦始皇被以卢生、侯生为代表的一批方士“晃点”,不过,只会自吹自擂糊弄人的方士们,在享受了荣华富贵之后,拿不出长生不死药,只好携带巨资逃之夭夭,还对秦始皇的为人、执政以及求仙等各个方面各种诋毁。

秦始皇很生气,追查到底,这些怕死的方士互相攀咬,落网的人越来越多,最终,秦始皇亲自圈定了460多人,统统在咸阳活埋。

不可否认,这460多人中一定有儒生存在,但主体或者说首犯,一定是那些装神弄鬼的方士。

汉初大儒贾谊、董仲舒等对秦政多有评论,屡屡谴责焚书事件,但从未提及“坑儒”之事,可见坑的主要是方士。

焚书坑儒是两件事,还都搞了两次(八卦史记117)

不过,第二次坑儒事件就是真正的坑儒了。

东汉卫宏在《诏定古文官书序》中记载,秦始皇在骊山温谷挖坑种瓜,以冬季瓜熟的奇异现象为由,诱骗博士诸生集于骊山观看,然后把七百多名儒生全部活埋。

这是一次秘密行动,真相被掩盖了二百多年。

张守节《史记正义》,颜师古注《汉书·儒林外传》都引用了卫宏的观点。

一个焚书坑儒,还有那么多弯弯绕。

焚书坑儒是两件事,还都搞了两次(八卦史记117)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