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8 09:24:3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和“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规范税务师事务所管理,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以公告形式制定并发布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规程》属于税收规范性文件。现将《规程》解读如下: 一、《规程》的定位是什么? 行政登记是涉税专业服务监管的基础手段之一,通过行政登记采集信息,摸清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情况,全面掌握基础数据,是有效开展涉税专业服务监管的重要前提。 税务师事务所是重要的涉税专业服务主体。《规程》规定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的基本条件、办理行政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税务机关的办理程序和步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等主要内容,是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国家税务总局还将陆续下发《监管办法》其他配套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完备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体系。 二、《规程》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首先,《规程》明确规定税务师事务所股东或合伙人向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开放;其次,《规程》对税务师事务所出资额(注册资本),合伙人或者股东的人数、年龄、从业经历,从业人员的人数、职业资格等均不做要求,仅就税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作出了规定;再次,按照《规程》规定,行政相对人办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仅须向税务机关提交1张表格,简化了报送资料,极大地便利了行政相对人。 三、什么是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税务师事务所主体设立实施行政登记管理,是对在商事登记名称中含有“税务师事务所”字样的行政相对人进行书面记载的行政行为。 五、经税务机关行政审批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是否需要办理行政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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