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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3城市开始试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建租赁房了!

 默默地走着 2017-08-29

近日,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正式联合发文,开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全国13个城市的试点。


国家为什么要推行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房?

 

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房,首先是可以缓解住房供需矛盾,特别是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确保房地产平稳可持续发展;其次是可以通过拓宽集体土地用途帮助农民增收;三是有利于农村资源优化配置,加速城镇化进程。


哪些城市率先试点?会推广到全国吗?

 

在国土部、住建部制定的这份《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当中,确定了北京、上海、广州、南京、厦门、杭州、武汉、沈阳、合肥、郑州、成都、佛山、肇庆为首批试点城市。

 

方案指出,首先选择这些城市试点,一是因为这些地方租赁住房需求大;二是当地村镇集体经济组织有建设意愿,且建设资金来源充足;三是这些城市相对政府监管能力更强。

 

文件中也明确指出,只要试点城市成功运营出一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最终目标是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房,具体怎么操作?

 

①以尊重农民集体意愿为原则,与不动产统一登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入市等改革协同运作。

 

②可以由村镇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进行建设,但必须做到兼顾政府、农民、企业以及个人多方面的利益,并理清权利义务关系,把握项目收益和征地成本之间的平衡。

 

③集体租赁住房不得以租代售,承租后不得转租。为了维护市场平稳,要建立租金监督指导机制,防止租金异常波动。

 

④集体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可以依法申领居住证,并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国家将逐步健全非本地户籍承租人的社会保障机制。



对农民会有哪些影响?

 

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村镇集体可以通过联营、入股或者自营的方式开发项目,对于农民来说也是增加收入的机会。但另一方面,需要有更完善的监督机制,才能保障各方面利益之间的平衡,真正尊重农民的意愿,才能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

 

另外,这项政策配合集体土地入市等改革,也将加速全国土地流转市场的构建。对于农民来说,必须重视土地确权登记,以及土地交易合同的签订,预防土地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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