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事法院将于 一、拍卖标的: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号汇宇金城4号楼1304房(产权证号为“HK239052”),建筑面积 起拍价:73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5千元。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海口海事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海口海事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价成功后七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通过银行汇款方式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口海事法院,开户银行:农行海口龙昆南支行,账号:2110-4001-0400-0757-0),缴款用途中注明缴款人、“拍卖余款、(2016)琼72执326号网拍”等信息,并经电话通知到海口海事法院(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74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n/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海口海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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