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支付圈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中的新规。9月1日起,外汇局将采集银行卡在境外单笔1000元以上消费消息,新规要求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发卡金融机构报送,个人无需另行申报。 8月份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银行卡境外交易外汇管理系统上线有关工作的通知: 汇综发〔2017〕81号中明确提出上线时间安排点,要求各机构按时完成。同时提出要求发卡行若不能按要求接入银行卡外汇管理系统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自2017年9月1日起应暂停本行银行卡境外交易业务,直至履行信息报送义务,2017年9月1日以后新办银行卡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应在具备接入银行卡外汇管理系统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条件后,方可开通本行银行卡境外交易业务。马上戳视频看详细报道 ⬇️⬇️⬇️ 大家不用过度惊慌,还有3个重要信息点 1. 采集的范围是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提现和消费交易信息,不含非银行机构基于银行卡提供的境外交易。(也就是说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在海外的消费暂时是不需要报备的) 2. 报备是由发卡金融机构例如银行来进行的。所以个人不需要另行申报 3. 这次加大监控主要是为了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目的。
对于未按照规定 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发卡行 外汇局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和处罚措施 ↓↓↓↓↓↓↓ 重磅突发!银行卡在境外单笔交易1000元以上需要报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原文! 近年来,针对换汇、跨境交易等行为,央行下发了多份文件。先是于2016年12月30日规定新的《反洗钱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对跨境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银行需要上报给央行,个人购汇申报需要细化到用途和时间。央行和外管局均表示,此举是为了加大对洗钱、腐败等犯罪活动的监测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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