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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行政诉讼案件跨区域管辖 涉诉当事人需至涪陵区法院办理

 万多馆 2017-09-02

文章来源:丰都县 责任编辑:重庆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5-11-13 10:01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范俊男) 近日,笔者从丰都县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该县自9月1日起,已不再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市民需到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提交诉述材料立案受理。

  据了解,按照《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指导意见》的安排部署,自2015年9月1日起,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将跨行政区域管辖丰都县行政诉述案件,丰都县将不再受理行政诉述案件。之前已立案但未审结的,继续审理;当事人已提交起诉材料但未立案的,将继续审查、立案受理。丰都县法院行政庭现主要职责是进行非诉讼行政案件的审查,并协助其他法院做好相关协调工作以及进行执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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