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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不当情;万缘同镜象 李叔同

 文山书院 2017-09-06

一法不当情;万缘同镜象。

  李叔同(1880-1942),教育家,书法家,画家,僧人,早期话剧奠基人之一。名岸,字息霜,法名演音,号弘一。浙江平湖人。1880年10月23日生于天津,1942年10月13日卒于泉州。1898年支持康有为、梁启超戊戌维新变法。失败后南逃上海,参加城南文社。1900年组织上海书画公会。1901年入南洋公学。1905年到日本东京国立美术专门学校学绘画,兼攻音乐,期间曾和曾孝谷等共创春柳社。1910年回国,1912年入南社,任《太平洋报》副刊画报主编,1918年在杭州虎跑寺出家,皈依佛门。翌年在灵隐寺受具足戒。创设南山律学院,弘扬南山戒律。并提出“念佛不忘救国,救国不忘念佛”的主张。他在书、画、诗词、篆刻、音乐、戏剧诸方面均有成就,是最早把油画和钢琴音乐介绍到中国的人之一。演过京剧,后在上海沪学会主持演剧部,又在春柳社领导演艺部,参加了1907年的3次公演,所饰玛格丽特(《茶花女》)、爱米柳夫人(《黑奴吁天录》)等获得高度评价。李叔同对佛学律宗贡献很大,被佛门称为重兴南山律宗第十一代祖师。著作有《四分律比五戒相表记》、《南山道祖略谱》、《在家律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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