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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比死刑更痛苦”,是这样吗?

 海皮利 2017-09-09

首先必须要区分三个概念名词:死刑、无期徒刑、无期徒刑(终身监禁)

死刑:

死刑不需要解释,即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在以往通常由武警采用枪决的方式执行,枪决一般使用步枪击穿罪犯的心脏(左胸)或使用手枪抵住后脑击穿头部。

现在考虑到人道主义,在有条件的地区采用注射死刑的方式,具体为执行法官到最高院领取毒针,毒针通常为三针:

  • 硫喷妥钠使意识丧失;

  • 巴夫龙导致肌肉麻痹和呼吸衰竭;
  • 氯化钾刺激心肌,使心脏快速跳动,使得其他药物迅速布满全身,起着辅助加速作用。

当然,执行死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科会全程派员参与死刑的执行,从外人的角度看,枪决的视觉效果更为强烈(当然一般人不会被允许参观死刑执行)。


无期徒刑

这里所说的无期徒刑,主要指通常所说的无期徒刑,也就是存在减刑可能性的无期徒刑。通常来讲,一般情况下的无期徒刑最短不得少于13年,根据《刑法》的规定: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也就是说,如果不出现意外情况,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并不会在监狱中终身服刑。


无期徒刑(终身监禁)

终身监禁是《刑法修正案(九)》所规定的一种针对无期徒刑的限制规定,从刑种上来讲,终身监禁并非是独立的一种刑法,性质上还是无期徒刑。

只是终身监禁是针对恶性特别巨大、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规定罪犯终身在监狱服刑,不得减刑、不得假释,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牢底坐穿。


由于普通的无期徒刑在实际效果中就相当于刑期相当长的“有期徒刑”,所以我们不予讨论,只讨论死刑和无期徒刑(终身监禁)两者的痛苦程度。


在司法实践中,我既为死刑犯进行过辩护,也为被害人家属(被害人死亡)代理过刑事控告,所以从两个角度都看待过即将步入死亡的人。

被判处死刑的人多为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爆炸、防火、强奸、贩卖毒品等严重的暴力犯罪或严厉打击的严重犯罪行为,一般来讲,除了激情犯罪以外,行为人在实施了足以判处死刑的犯罪行为之后,已经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有了一定的预期和判断,只是在审理过程中依然持有一定的可能性,当面对死刑判决的时候,还是可以坦然面对的,至少在我面对的死刑犯中,大多数人在律师会见时都未见明显的恐惧表情,不过也曾有一个在一审审理的最后,感觉很可能被判死刑时,瘫软在地上,鼻涕眼泪一大把恳求法官饶一命的情况。


死刑犯在一审判处死刑后的状态

一审嫌疑人被判处死刑以后,在看守所里马上就会在腿上箍上两个铁环,除非改判或执行死刑,否则无法取下,无论洗澡或是换衣服,都只能通过铁环的缝隙一点一点褪出去,我的当事人曾告诉我,每次换一次衣服至少需要半个小时。不管大家怎么认为,我觉得很痛苦。

从精神状态上看,很多死刑犯并没有表露出很强烈的恐惧、畏惧等情绪,不过在内心深处终归是对于死亡怀有恐惧。比如我的一个律师朋友在会见某个死刑犯时,对方虽然依然谈笑风生,但在抽烟时手却不停的在抖。

死亡前一天,面对死亡时,有些死刑犯会出现害怕的情绪,看守所一方也会将死刑犯的脚链钉在地上,在死刑执行前给予一顿比较丰盛的断头饭;如果是女犯,则会有女警为其化妆并穿上比较好看的衣服,让其漂漂亮亮的走。

当然最恐惧的还是即将执行死刑的那一刻,有一部电影《烈日灼心》,里面邓超所饰演的角色在即将被注射死刑时的表现很真切,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下。

总的来说,死刑最大的恐惧来源于死刑执行前的一段时间,等待死亡来临的那种绝望和孤独感,这也是每一个人畏惧死亡的最根本原因所在。



无期徒刑(终身监禁)服刑人员的状态

对于终身监禁的服刑人员来讲,其实也没有多少可说的,无非就是一个在高墙内等死的过程,它比较于死刑立即执行而言,绝望感觉相对较轻,但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令服刑人员彻底与社会脱节,成为独立于社会的一类生物,没错,我用的是“生物”,除了高墙里的规矩,社会的规则和约束对于他们已经没有过多的实际意义,所以我认为他们已经属于脱离了社会的一类存在。

终身监禁的人我也见过,眼神中充满了空洞,很多事情难以提起他们的兴趣,每天的生活就是数着自己什么时候得绝症,什么时候死。

我觉得,对于终身监禁的人而言,他们生活的最大动力就是死。


其实这就是一个怪圈,死刑犯害怕死亡,终身监禁的人盼着死亡,前者是在死刑执行前的短暂时间里产生剧烈的恐惧和精神痛苦,后者在悠远的时间长河里慢慢经历着煎熬和折磨。

  • 所以,究竟是马上死过去更痛苦,还是在高墙里等着死亡来临更痛苦?大家只能自己想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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