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汤刑》是商代的刑法,其内容已经失传。 传世经典文献和汉唐学者都记载商人是严刑峻法治国,那么,商代的刑罚残酷到了什么程度呢?法家韩非子曾说:
今天的新加坡,乱丢垃圾、乱吐口香糖是要处以鞭刑,而在三千多年前的商代,在公共场合乱丢垃圾,是要被砍手的。
所谓的【五刑】是指:【墨、劓、刖、宫、大辟】,是夏、商、周三代顶级残酷的肉刑刑罚,对人体的伤害不可恢复,一直到汉代汉文帝时期才被废止,以相对文明得多的中古五刑【笞、杖、徒、流、死】替代。 关于【上古五刑】的起源和形成,《尚书 吕刑》、《周礼 秋官 司刑》《世本 怍篇》《尚书 尧典 》等等先秦传世文献说法各异,由于文献散佚不足征,很难知道详细情况,但是,殷商甲骨文等古文字的出土,加上新中国成立以后大量古文物出土,结合传世文献,进行互勘互证,我们还是可以窥见殷商【五刑】之一斑。 笔者将分多篇文章详细讨论殷商五刑: 一、墨刑墨刑:就是指在受刑者身体、面部上刺字并染墨,在脸上刺字叫做【黥刑】,留下不可消失的耻辱印记,以侮辱受刑者,也可以防止其逃跑。
墨刑是中刑以下的刑罚,是五刑中相对较轻的一种刑法,《水浒传》中的宋江、武松就是被处以这种墨刑并流放。可见中古以后这种刑法仍然存在。 郭沫若先生认为商代施墨刑的工具就是【辛(䇂)】,【辛(䇂)】是一种刻镂刀具。【辛】用做干支字是假借用法。
但是学者詹鄞鑫认为【辛(䇂)】并不是剞劂,而是今天称为凿子的器具,从【辛(䇂)】的【竟】字与【黥】字为古今字。 金文和甲骨文的【辛】: 那么,到底古文字【辛(䇂)】是剞劂还是凿子的象形? 本文认为,应该是凿子的可能性大一点,因为古文字【辛(䇂)】是由【凿子】象形和【木】字两部分构成的一个合文: 古文字【辛(䇂)】字中的【木】可能是表示凿自的木柄,或者表示凿子钻木。 古文字【辛(䇂)】的另外一种多加一笔的字形,是装饰笔画,文字学术语叫做【饰笔】: 这种情况在汉字中非常常见,比如【兀】和【元】其实是一字分化,【元】只比【兀】多了一笔【饰笔】。 另外,【辛(䇂)】字经常与【斤、木】一起造字,表示砍伐树木,比如:亲、新(薪)等字: 【新】是【薪】的初文,构字意图:从斤(斧头)从辛断木,就是会意伐木砍树获取柴薪。【新旧】的【新】是【新】的假借义。 从出土的青铜器来看,【辛(䇂)】字更像青铜凿子,如下图中考古发掘中发现的上古青铜凿,大部分呈现上宽下窄的形状(有些青铜凿子的木柄烂掉了),与【辛(䇂)】字比较接近,也与今天的凿子几乎相同。 所以,【辛(䇂)】应该是加工木材的凿子,同时,比较尖一点的凿子就可以施行刑罚刺字。 郭沫若在《释支干》一文中曾云:
汉字中的【妾、童、僕】都是从【辛(䇂)】,这意味【妾、童、僕】等奴佣,要么是罪不至死的犯罪分子,要么是异族俘虏,他们都被处以们黥刑,留下耻辱的印记为奴。
汉字中与刑罪、刑罚有关的字,有很多都从【辛(䇂)】,如古文字【辠(罪)、辜】:
汉字【宰】字,是商周时代贵族家中的家臣,但是,这种家臣也是被施以黥刑的罪犯,但是宰的地位较高,有一定才能,负责管理工作,有一定的权力,故【宰】字引申出【主宰、治理】的意思。又后来由此演变出表示官职的【宰相】一词。
在甲骨文中,【黥刑】有时候也称做【辛】,同时,也是名词做动词用,表示施以黥刑。 《合集20613》,记载商王对一位叫【老工】的奴隶施以黥刑: 《合集20245、20613》记载商王派人去执行黥刑: 在传世文献这方面,很多古书都用「墨」來表示黥刑,即刺刻面額,染以黑色,作为惩罚的标记。如:
《小屯南地甲骨857》卜辞内容,与传世文献古书的用法完全吻合: 这片甲骨中的【墨】字,如下图: 墨的甲骨文字形(小屯南地甲骨文) 学者宋鎮豪認為,此片甲骨二辭對貞,卜问对【多仆】施以【黥刑】还是【刖刑(砍去一条腿)】,因此,卜辞中【墨】 與【刖】應 為同類詞,为表示五刑刑法的专用字。 墨的金文字形(战国金文) 【墨】从土从黑,正是古人所谓【羁黥人面】之意:【刺刻面部而涅(染黑)窒土墨】,在甲骨文中专职表示【黥刑】。所以,这片甲骨是反应商代墨刑最原始文献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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