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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定金的风险如何防范

 忒好勒 2017-09-12

 1、专业的估价及合理的挂牌价,可以缩短成交周期。

风险提示:挂牌价过高,信息冷藏无人问津,交易周期拉长。

2、确保房源可出售性和真实性,从源头上保障求购方的交易安全。

风险提示:求购方在交易前一定要查看房产证原件,避免“假房东”诈骗。

3、出售方与居间方(中介方)的书面委托协议,明确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居间方以此协议为出售房源进行网上备案登记及媒体广告投放。

风险提示:防止不法中介所拟定的“独家委托”、“限时委托”陷阱,看清委托期限及委托条件。

4、房地产交易中心强制规定,进一步确保房源的可出售性和真实性。

风险提示:无备案登记不允许过户,登记备案之日起15天内方能进行交易过户。

5、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从源头上保障出售方的交易安全。

风险提示:警惕不法分子以看房的名义上门实施盗窃和抢劫等犯罪行为。

6、经纪人明确求购方真实的购房预算及购房条件,有针对性的寻找匹配房源。

风险提示:购房目标不明确,经纪人匹配的房源命中率降低,反复看房所造成的时间精力浪费。

7、求购方与居间方(中介方)的书面委托协议,明确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居间方以此协议为求购方寻求所需房源并带领其看房。

风险提示:居间方可凭此协议和看房确认书追究不诚信的“跳中介”行为,赔偿金额为居间协议上的约定金额或房价款的1%。

8、根据价格、面积、房型、楼层、地段、周边等因素对出售方及求购方的信息进行优化的搭配。

风险提示:对经纪人推荐的超低价、一次性付款、房东全权委托、法院拍卖等“问题房”一定要特别当心。

9、求购方对经纪人匹配吻合的房源进行实地查看。

风险提示:警惕不法分子以房东的名义在看房的过程中实施抢劫等犯罪行为。求购方如为女性,尽量避免单独前往。

10、求购方对所看的房源满意而提出的购房请求所支付的诚意金,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家电家具的赠送或折价、维修基金及其它费用的结算等尚未达成一致的条款而签订的协议。

风险提示:此意向条款如出售方不同意,则意向金无息退还给求购方;如出售方同意签收,则意向金自动转为定金,定金罚则生效。此时如求购方反悔不再以此条件购买,出售方没收其交付的定金。

11、求购方在有贷款需求时申请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风险提示:贷款最高额度以房价款的贷款比列与银行评估价的贷款比列两者间的低值为最高上限。如房价款为100万元,银行评估价为96万元,贷款比列为70%,此时的贷款额应为

12、求购方公积金及商业贷款的资料初审,避免贷款因明显的因素未能审批在签定完《房地产买卖合同》所造成违约。

风险提示:签定《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前违约金为《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上约定支付的定金,签定《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违约金为《房地产买卖合同》上约定的违约金,一般为房价款的20%。

13、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约定下来,双方对等的遵守和约束。

风险提示:房屋权属、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标准、违约条款、争议的解决方式等相应条款应特别留意。在签约之前建议去交易中心做全面的产权调查,看其有无查封等隐患。如出售方还未还清贷款,首付款应在中介公司的陪同下用于还贷,

14、买卖双方其中一方或两方均为境外人士时或其它需要公证的情形时买卖合同需要公证。

风险提示:此类买卖合同公证后方为生效。公证费用原则上谁引发谁承担,如双方均为引发方则双方共同分摊。

15、出售方在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家电家具的赠送或折价、维修基金及其它费用的条款上同意了求购方的购房请求而签定的协议。

风险提示:出售方如不同意签收此意向,则意向金无息退还给求购方;如同意签收,则意向金自动转为定金,定金罚则生效。此时出售方反悔不再以此条件出售,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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