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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而治之,帮你化解组织评审的难题

 东北十三少 2020-10-16

说起评审,真是让人又爱又恨。

一个重要的文档,如果有专家给出专业的建议,那么不仅文档的质量能有保证,相应的决策也不会有失偏颇。

可是,评审却不是那么好组织的。有时候一次高层评审,需要各个部门的领导参加,可要找齐这些领导却不是那么容易的。领导凑不齐,评审没法进行,只能一拖再拖,给项目的策划和监控都带来一系列的麻烦。这样的事情如果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项目就会失控,乱成一锅粥。

此类难题,特别是传统的层级管理的组织中,项目团队构成来自不同的部门,一个评审往往要从多个部门找评委的情况,尤为常见。

如何破解这种难题呢?俗语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换句话说,就是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只要把评审的内容按照不同的领域/层级进行拆分,评委相对集中且人员可控,这样分而治之,难题即可迎刃而解。

比如开发计划的评审。项目开发计划是一个综合的计划,包括了软件过程定义、可重用分析、资源计划、进度计划、风险计划、测量计划、评审计划、利益相关方计划……等等。有的计划还集成了质量保证计划、配置管理计划。计划的内容较多,涉及PP、PMC、MA、RskM、IPM、OT、PPQA、CM等多个过程域,特别是利益相关方计划,更是涉及到多个部门的配合,因此开发计划的评审涉及到的人员众多,可以想象这样的评审组织起来有多困难,如果再考虑到计划的变更评审,这个难度还要增加数倍。

但是,如果从分级控制的角度来看,进度计划中的里程碑节点、成本以及资源的投入等内容,才是高层管理者所关注的;其他的很多内容都是为它服务的。这些处于下层的计划内容就不需要由高层来审批,只要项目经理审批就已经足够了。

基于这种观点,要降低计划评审的难度,不妨把项目计划拆分成两个层次的计划:一个是主体计划,不妨把它称为“项目计划”,主要包括那些需要由高层决策的内容。它必须由高层管理者审批(由高层管理者决定采用会签评审还是会议评审);另一个是下属计划,包括各种为主体计划服务的内容,它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批。

具体来说,主体计划的内容包括:过程定义、资源计划、成本计划、进度计划。而下属计划则囊括了风险计划、测量计划、质量保证计划、配置管理计划、测试计划等等。

这样分解之后,主体计划的内容相对集中,是高层管理者关注的内容,高层也较容易做出决策,审批的难度下降。另一方面,下属计划虽然种类、数目较多,但都在项目层级,评审也较容易进行。这就是分而治之带来的好处。

这种思想同样适用于其他大而复杂的问题。

引申一下

曾经有单位鉴于评审难的问题,提出了这样一个解决方案:把跨阶段的多个评审打包进行,这样就可以“毕其功于一役”,减少高层评审的次数,也就降低了组织评审的难度。

但是,这种方案是不可取的,且不论把前后不同阶段的工作产品强行打包在一起评审是否合适,仅就这种“打包”的思想就和“大事化小,分而治之”的思想相违背。即使组织的次数少了,但是评审的效果肯定也会下降。在有限的评审时间内完成多个工作产品的评审,而且评委人数众多,一个工作产品可能每个评委一句话的时间都没有,这种评审只能流于形式而已。

参考书目:《软件工程与项目管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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