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朋友发过来一个视频,一个江湖传销分子对着一操场的孩子讲:我们的妈妈好可怜,如果不让她把脾气发出来,她会变成神经病的。妈妈对谁发脾气比较好呢?对爸爸不行,爸爸比她厉害,对老板不行,老板会叫她滚蛋,对爷爷奶奶不行,爷爷奶奶会说她不孝。所以,只有把怒气发在自己最爱的孩子身上,我们要承担起妈妈的打骂,这样我们的妈妈才能健康,才能更好地爱我们……孩子们听得嚎啕大哭,他们的哭声让我心痛不已。
如果诅咒有用,我想缝一个小人,写上那位江湖骗子的名字,然后用小针扎他,我这个妈妈只有用针扎他才能缓解压力,解除病痛,别的方法都不大管用。当然了,如果是他真人过来,扎起来效果一定会更好。
看了这个视频以后我回家赶紧问大囡囡,有没有人在你们学校说,如果妈妈打你就要忍受的?她说没有,哪里有那么坏的人。我又问她,如果妈妈有时候忍受不住爆掉了,要打你怎么办?她说,妈妈你不会这样吧?我说会的,万一呢?以前你小的时候妈妈不是打过吗?我非常难过在她们长大的过程中不轻不重地打过她们几次,有时候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我承认这是我非常非常糟糕的时候,情绪失控,简直想把自己扔掉。
她说不行的,你打我我要打回来的。我说好孩子,你记住了,如果妈妈打你,不管什么理由,你都可以打回来,因为妈妈是以大欺小,妈妈打你,你就可以用尽全力打妈妈,这就是我们定下的契约。她说好嘞,酷!我真是摊上一个讲道理的好妈妈。
或许有人会担心,我这样会不会把她们教成有暴力倾向的孩子。一个可以打妈妈的孩子岂不是无法无天?事实上,迄今为止她们一直是非常温柔友善的孩子。别说打人,她们连骂人都不会骂的。如果大人可以打小孩,小孩为什么不可以打大人?大人是绝对的优势一方,小孩是绝对的弱势,如果大人施暴,小孩为什么不可以反抗?有人说了,打是亲骂是爱,妈妈打孩子是因为爱孩子呀,那孩子难道不爱妈妈吗?为什么不可以出于爱的理由反过来把妈妈打一顿呢?比起孩子不能打妈妈,更具有天然合理性的准则是:不能以强凌弱。因为一旦强者可以随意地殴打弱者,那么弱者将没有任何讲道理的机会,这是最大的不公平。所以比起孩子不能打妈妈,更重要的是,妈妈不可以打孩子。如果妈妈做不到这一点,凭什么收缴孩子反抗的权利?
说白了其实很简单,大人之所以不允许孩子反击,完全是出于自私的心,规则是大人制定的,一切要对大人有利。特别是担心将来自己老了,没办法势均力敌,到时候管不住孩子岂不是要给自己添麻烦?于是才有了“孝”那一套说辞。同样的,主子也是这样管奴才的,奴才不可以反抗主子,不管主子怎么混账,奴才都要站在主子的立场上看问题,这就叫做“忠”。谁制定规则,谁就会把一切好处留给自己,并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发展处一整套的道德说辞。让弱者非但不知道反抗,还以牺牲自己为光荣。这样的道德其实是反道德的,所有由强者单方面制定的准则,不管是道德还是法律,都是不义的,是变态的,其目的都是帮助一部分人欺负另一部分人。
那什么样的规则才是正常健康的规则呢?很简单,双方或多方一起参与制定,每个人都从自己的角度提出诉求,彼此妥协,订立契约。这样的规则虽然未必完美,但一定是更接近公平正义的。譬如在我跟大囡囡之间,当我提出,她犯错误我可以打她这个诉求的时候,她立刻提出,你打我我要打回来。不管这是多么简单粗暴的协商过程,至少,在这个过程中,规则不是我一个人制定的,是强弱双方共同参与的结果。不管我们的协商的结果(可以打妈妈)听起来是多么不靠谱,我都认为对彼此来说,这是更接近公平正义的解决办法。
那么,在这样的协商之后,我们之间会更加频繁地爆发母女大战吗?我们都觉得不会的。首先我会更谨慎、更克制地使用我的暴力,如果我先打了她,那么错的一方就是我,我首先突破了“不能以强凌弱”的规则。而且很快我就要打不过她了,我会更加克制自己,不能愚蠢地给自己找麻烦的。或许有人会担心,她先打我怎么办?可以啊,让她试试,至少眼下我对付她不成问题,再说了,万一我对不付不了还有她爹呢……所以,不论怎样来看,不管是我还是她,都不会因为这一协定而增加暴力倾向。
所有正常健康的规则,不是用来约束弱者,而是用来约束强者的,我认为这是最基本的道理,因为强者的破坏力远远大于弱者。任何反其道而行之的规矩,在我看来都是无耻的骗局。至于骗最弱小的孩子,那是卑鄙中的卑鄙,无耻中的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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