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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酒后驾车坠入甜城湖致死事件的判决出来了!一起喝酒的朋友被告上了法庭!最后是这样判的......

 ZJG我的文章 2017-09-15

相信很多朋友还记得

去年一小车司机醉驾后

坠入甜城湖致死的事件吧!

你知道后来死者的父母

把当时一起喝酒的朋友都告上了法庭吗?

想知道最后法院是怎么判的吗?


请往下看

▼▼▼

事件回顾:



2016年5月22日凌晨1点15分左右,在东兴城区大千路与东桐路交岔路口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失控冲破了路边的护栏,直接坠入了甜城湖。



该车是一辆挂浙江牌照的尼桑轿车,整个车辆已经损毁的非常严重。在将该车放平稳之后,消防队员从该车的后排救出一名男子,经过在场医护人员的检查,确认该男子已经死亡。



经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调查,该男子叫罗华,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86.7毫克/100毫升,系醉酒驾驶,且事发时系超速行驶,交警部门经现场勘查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员罗华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罗华的父母得知此噩耗后悲痛万分,他们认为与罗华一起饮酒的几人应该为儿子的死负责,于是便将张强、高蕾、朱蛟、彭英等四人告上了法庭,要求上述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共计42万余元。东兴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原告不服判决,向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2017年7月10日,东兴区人民法院依法重新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请观看

《开庭说法——生日宴上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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