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方郡王爵号考 ——中国与百济关系的视角 冯君立 中国中古王朝对周边政权的册封官爵并非毫无意义的虚封,爵号的选择与古代郡望具有一定联系;无论是爵号与王号、将军号,还是所授官爵的品阶,都反映着中原王朝与所授册对象的政治关系和对于后者的认知。因此,西嶋定生最早系统提出的“册封体制论”和堀敏一的补论“羁縻体制论”、金子修一对于北亚册封的强调,以及中国学者偏重于“朝贡”的研究,实际上都未能具体考察爵号所蕴含的政治意涵。中原王朝册封的官爵号的撷取并不是随意的,它是由涉外机构根据相应原则拟定,因而“册封体制论”虽然存在缺陷,但“册封”本身的真实性与历史信息却值得揭橥。而且,南北朝对包括海东诸国在内的周边政权的政策也存在差异,即使是同一个中原王朝,在册封百济、新罗等具体国家的不同时期也有诸多迥异之处,不可一概而论,需要同时进行细致的考察和综合性的比较研究。 唐朝对“东夷”君长的册封中,先后出现了辽东、乐浪、带方、朝鲜等郡王爵号。其中,带方郡王是册封给百济王的爵号。“武德四年(621),其王扶余璋遣使来献果下马。七年(624),又遣大臣奉表朝贡。高祖嘉其诚款,遣使就册为带方郡王、百济王。”那么,唐初缘何要册封百济王为“带方郡王”,即“带方郡王”这个爵号渊源为何?自武德七年直到百济灭亡,甚至在百济灭亡以后,唐朝多次将带方郡王的爵号册封给百济王室,这与唐朝对新罗王、高句丽王的做法迥然不同——到唐中后期辽东郡王、乐浪郡王均已废弃。而且,关键的问题是唐代册封百济王的“带方郡王”爵号蕴含着何种政治意义?仅就管见所及,这些问题实际上目前国际学术界尚缺少专门探讨。本文即围绕带方郡王问题展开讨论,并揭示百济与中国关系细节,希望能推动相关研究的进展。 一、唐代带方郡王爵号的渊源 唐初武德七年(624)带方郡王爵号的选定,与乐浪郡王、辽东郡王一样,其实是对隋初开皇元年(581)对百济、新罗等国册封的郡公爵号的承袭和升格,而隋朝作为承前启后者,直接因袭的则是北齐武平元年(570)第一次对百济的册封。无论是北齐册封百济威德王为“使持节、侍中、骠骑大将军、带方郡公”,还是隋文帝继续册封威德王为“上开府、仪同三司、带方郡公”,都有各自具体的历史背景。它们作为百济与中原王朝关系的延续形式之一,对于从源头上理解唐高祖册封百济武王的“带方郡王、百济王”爵号及百济王爵号在唐代的因袭非常重要。 1.北齐册封百济王的“带方郡公”爵号 以往吸引了学界注意力的是百济与南朝的友好关系。其实百济与北族王朝的政治关系也极为悠久,自314年中国的带方郡陷落之后,进占了带方郡辖境的百济,与北族(北方)系统的王朝前燕、前秦、北魏、北齐、北周、隋等都存在政治联系。中国史料的片面记载及其“南朝正统观”,造成百济与北方系统王朝的交往史实被长期忽视。 具体到北齐与百济的交往,百济史学者多有涉及,两国间朝贡—册封关系的确立获得普遍重视,但尚没有正面针对北齐所册封的带方郡公爵号的分析。在北齐将带方郡公爵号册封给百济王之前,百济接受中国东晋南朝的册封,以获封将军号为主。北齐是北朝历史上第一此册封百济,它也是第一个将中国郡名作为郡公爵号授册给百济的国家。北齐一改南朝册封的做法,开始将带方郡公爵号授给百济王,并将乐浪郡公转授给新罗王,还恢复北魏的做法,将辽东郡公授给高句丽王(参阅表1),这在对海东诸国的册封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 表1:百济王从晋—唐受册封爵号、官号一览
这一做法得到隋唐两代的承袭。北齐的册封在当时并未改变海东三国格局,恰好相反,它很可能是为应对551-553年高句丽、新罗、百济三国之间汉江流域两次易手的崭新局面,而做出的一种革新,重要的是北齐对高句丽、百济、新罗的新型册封直接影响了隋唐后来的册封。因此北齐的册封改革值得深入探析,这里仅就北齐最早授册的带方郡公再做分析。 “带方郡公”爵号本身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爵位“郡公”,在北齐封爵等级体系中居于仅次于王爵的公爵。另一部分“带方”,既是汉代乐浪郡最早的属县名,又是魏晋两代单独设置的郡名,314年为高句丽攻取,北齐采用古郡县名来作为爵号。 一种并不准确的认识是,北齐秉承着对于百济地理区位的认识,与历代将新罗定位于“乐浪故地”一样,也将百济定位于“带方故地”。但其实目前所能找到的在叙述百济地理方位时将之与古代带方县或带方郡故地联系在一起的记载,皆出自在唐朝时成书的史籍,如《周书·百济传》谓“百济者,其先盖马韩之属国,夫余之别种。有仇台者,始国于带方”,《北史·百济传》谓“东明之后有仇台,笃于仁信,始立国于带方故地”,《隋书·百济传》谓“东明之后,有仇台者,笃于仁信,始立其国于带方故地”,《册府元龟》中亦称百济国“在带方故地”。这些记载都形成于北齐册封百济带方郡公爵号之后,甚至在隋朝册封百济王带方郡公、唐高祖册封百济王带方郡王之后,显然是此前册封爵号造成的一种结果,而不是其原因。而且,北齐对百济的区位认识很可能与后世隋唐一样是错误的。细分起来,唐代编纂完成的上述史书中所说的“带方故地”并非“带方郡故地”,而是“带方县故地”。《隋书·百济传》上引史料明确记载仇台立国于带方故地后,紧接着又叙述“汉辽东太守公孙度以女妻之,渐以昌盛,为东夷强国”,这说明仇台的时代处于汉代,其时尚未建立带方郡,此“带方”只能是汉代带方县。亦有可能是北齐对这种认识不清晰,将带方县与带方郡混淆,遂以带方郡王爵号封百济王,而隋唐则将错就错。 其实,北齐册封百济带方郡公爵号另有其他更为直接的来源。陈寅恪曾在论及隋唐职官制度的渊源时说:“若能注意‘高齐创业,亦遵后魏’,‘(隋)高祖践极,复废周官,还依汉魏’及‘唐之官制大体皆沿隋故’数语,则隋唐官制之系统渊源已得其要领。”说的是北齐的制度上承北魏,下启隋唐。这一论述也非常适于隋唐对北魏—北齐在带方郡公等封爵号上的承袭。 在313—314年,乐浪郡、带方郡相继为高句丽攻占的同时,西晋帝国覆灭,整个北方都被各族竞相控制,这便是所谓十六国时代的开端。当时在辽河一带崛起的鲜卑慕容部,吸纳了中原和乐浪、带方等郡县的流民,前燕、后燕和北燕三代皆于其辖境内侨置了带方郡,这被史籍中出现的“带方太守”所证实。百济在近肖古王被东晋授予“镇东将军、领乐浪太守”后,似乎也大量利用了乐浪郡、带方郡的原有县名,在建武二年(495)给南齐的上表文中出现了百济自置的“朝鲜太守”、“乐浪太守”以及“带方太守”的记载,“带方太守”在此前给北魏的上表文中也早有出现,可见其作为百济重要地方官员的长期存在(参见表2)。 表2:前燕、后燕、北燕、百济的带方太守官职一览
特别是北燕在被北魏王朝大举进攻的延和元年(432),还能见到“营丘、辽东、成周、乐浪、带方、玄菟六郡皆降,世祖徙其三万余户于幽州”的记载,这里的辽东、玄菟、乐浪、带方四郡皆非辽东或朝鲜半岛北部汉魏所设置的郡,而是前燕、后燕所“侨置”的郡。此外,北魏在营州乐良郡下于正光(520-525)末年设有“带方县”,东魏元象(538-539)中在南营州营丘郡亦设有“带方县”。这些都说明,汉代带方县、魏晋的带方郡作为一种政治遗产,被北族诸政权或作为流民安置的旗帜予以保留,或作为统治故地的象征继续沿袭。“带方”这个古郡县名号始终未曾被遗忘,而且它还在作为爵号的使用中得以延续。 在鲜卑慕容氏所建立的前燕和后燕的慕容儁和慕容垂时代,都存在着以“带方王”为爵的慕容氏武将,在后燕慕容宝时期还曾将“平州牧、辽东带方二国王”官爵授予高句丽王(高安)。北魏初年还曾对跟随太武帝东征西讨的元勋功臣罗子斤予以册封“带方公”爵号,其子罗敦袭爵带方公,其孙罗伊利亦袭爵带方公,但在孝文帝改革后按例降为侯“带方侯”,曾孙罗阿奴、玄孙罗杀鬼相继袭爵带方侯。北魏高宗兴安二年(453),亦曾册封外戚常氏诸兄为公,其中常喜被册封为带方公,这无疑与罗氏爵号相冲突了,几年后常喜“改封燕郡”。又据《元侔墓志》,远侔外祖父叱罗兴爵号为“带方静公”,罗子斤死后谥为“静”,由此可知罗子斤即是墓志中的带方静公叱罗兴(参阅表3)。 表3:十六国北朝的“带方”爵号一览
表注:* 北魏太安(455-459)初,改封燕郡。** 北魏高祖时降为带方侯,世宗初卒。 基于前代前燕、后燕,特别是北魏的带方公爵号的设置,以及“高齐创业,亦遵后魏”的职官制度特点,北齐在武平元年(570)将带方郡公爵号由内臣转授给外臣,授予给自北魏时代以来与北朝断绝通使朝贡近百年的百济王,无疑具有承袭前代爵位制度的一面,也有针对海东新局势做出新的外交调整的考量。北齐在北魏册封爵位的制度基础上,独特而创造性地分别将乐浪郡公、辽东郡公、带方郡公爵号授予给新罗、高句丽、百济国王,这成为后来隋唐帝国册封三国的根本出发点。 2.隋代沿用的“带方郡公”封爵号 开皇元年(581)冬十月,百济王即“遣使来贺”,同一年稍早的时候,白狼国、靺鞨、突厥阿波可汗、突厥沙钵略可汗,已经相继遣使贡方物,这种“万国来朝”的景象,对于以并不光彩手段登上帝位的隋文帝而言,不啻为一种对其合法性的承认。而其时,北周虽然早已统一了北齐,北周政权上层的不流血革命造就了新的王朝隋朝,在百废待兴之际,隋文帝恐怕并无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去酝酿选择百济王的爵号。承袭前朝北齐的旧封爵,便成为隋代选取带方郡公授给百济王的一个直接缘起。虽然隋开皇元年就底定了高丽和百济的爵号,但直到开皇十四年(594)新罗才遣使朝贡,并接受“乐浪郡公”册封,所谓隋代通过册封建立对海东三国的秩序的观点,无疑是以后来发生之事反推前事的动因,错把偶然当做必然了。与高句丽相比,百济对隋外交积极主动,直到开皇元年十二月,高句丽王的使节才来到隋朝,“高丽王高阳遣使朝贡,授阳大将军、辽东郡公”。开皇二年(582)正月,高句丽和百济两国第二次遣使同期抵达。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588年隋朝统一南朝陈之前,隋朝是作为北朝存在的。 在隋朝平陈之岁(588),百济与高句丽相比,仍然表现出更为亲善的态度。百济582年仍遣使通陈,维持着南北均衡。在隋平陈之战中(588),对于隋朝漂流到海东的战船,威德王妥善地予以护送返航,给隋朝留下上佳的印象。隋文帝诏书也予以回应,使用了亲善的措辞。而高句丽则完全相反,平原王在隋朝平陈之后,“大惧,治兵积谷,为守拒之策”,开皇十八年(598),高句丽新国王婴阳王甚至“率靺鞨之众万余骑寇辽西”,直接引发了隋朝的第一次辽东之役。在辽东形势突变之际,百济展开了对隋外交的新攻势,其意正在利用大国威势打击劲敌高句丽: 开皇十八年(598),昌使其长史王辩那来献方物,属兴辽东之役,遣使奉表,请为军导。帝下诏曰:“往岁为高丽不供职贡,无人臣礼,故命将讨之。高元君臣恐惧,畏服归罪,朕已赦之,不可致伐。”厚其使而遣之。高丽颇知其事,以兵侵掠其境。 百济选择的“请为军导”,与联兵共同对高句丽作战是完全不同的。其象征意义(政治意义)大于军事意义,而且从隋帝诏书的答复来看,百济威德王的遣使显然是在隋朝已然结束了这次作战之后,与其说是军事支持,毋宁说是一种外交姿态。即便如此,高句丽迅速获知这一情况,并给百济以军事惩罚。此时,威德王去世,百济国内政局也并不稳固,在公元600年武王扶余璋即位之前,百济短期之内经历了惠王、法王的两次王位更迭,巧合的是,炀帝在武王执政的第二年,也开始执掌隋朝国家最高权力。这预示着百济与隋朝的关系将迎来新的阶段。 百济武王八年,即隋大业七年(611)二月,也就是隋炀帝发动第一次辽东之役的前一年,炀帝在江都(今江苏扬州)巡幸。当时,“百济遣使朝贡。”《隋书·炀帝纪》关于百济遣使的记载是在二月庚申,介于“己未,上升钓台,临扬子津,大宴百僚,颁赐各有差”和“乙亥,上自江都御龙舟入通济渠,遂幸于涿郡”两条记事之间。壬午,炀帝即在涿郡发布征伐高句丽诏书。从这些时间来看,百济遣使朝贡目的地应该是扬州而非长安。另据《隋书·百济传》大业七年载:“帝亲征高丽,璋使其臣国智牟来请军期。帝大悦,厚加赏锡,遣尚书起部郎席律诣百济,与相知。”可知,百济这次紧随隋炀帝行踪而有目标的遣使,是为协同对高句丽作战而派出的。此前的大业三年(607),“璋遣使者燕文进朝贡”,“又遣使者王孝邻入献,请讨高丽。炀帝许之,令觇高丽动静。” 似乎更验证了百济的这种亲隋朝、反高句丽的立场,然而《隋书·百济纪》记载:“[扶余]璋内与高丽通和,挟诈以窥中国。” 这当然反映的是唐初史书书写的后见之明,当时,大业七年百济表现出的对辽东之役的迎合令隋炀帝十分高兴,但是第二年(大业八年,612),“六军渡辽,[扶余]璋亦严兵于境,声言助军,实持两端。” 百济的外交热情和军事冷淡形成鲜明对比,有些异乎寻常,相关研究受到史料的倾向性影响,认为百济是首鼠两端,阴奉阳违,持观望态度。从《隋书》所记载的“寻与新罗有隙,每相战争”以及大业十年(614)“复遣使朝贡”来看,百济自此开始与新罗相互战争,并很快修复了与隋朝的关系。武王虽持两端,但到底图谋为何?直到643年义慈王与高句丽和亲之前,百济并未与高句丽亲善,而且百济对隋唐的遣使与“朝贡”看上去很友好。其实,百济这时并不是在隋和高句丽之间观望,而很可能是顾忌新罗。百济正在东方边境与新罗进行军事对抗,如果百济出兵参与高句丽的战事,新罗可能趁虚而入。百济在553年汉江流域被新罗夺取之后,与新罗的反高句丽“同盟”瓦解,新罗转而成为百济的最大“心腹之患”,高句丽反而退居其次了。在这一背景下,义慈王的抉择当和百济外交利益有关。而削弱高句丽,虽然也是百济复仇的目标之一,但与进攻新罗相比并不急迫。因此,百济没有出师助隋攻打高句丽,实际是受到雄踞百济东境和北境的新罗掣肘,不敢大举出兵。 无论如何,隋炀帝对百济的表现固然不满,但隋朝业已陷入国内混乱,可以确定的是威德王自北齐获封的带方郡公爵号,在隋初继续得到确认。那么,武王在受唐册封为郡王爵位之前,在隋代时是否已袭威德王之带方郡公爵,从而在唐初进爵为郡王呢?在武王执政之后的大业年间是否承袭爵号,史料中没有明确记录。而无论是从大业年间的外事活动,特别是三次连贯的辽东之役来看,还是从百济与隋之间的通使记录来看,武王八年(607)、九年(608)、十二年(611)百济皆遣使“朝贡”隋朝,并在十二年(612)时商定出兵时间,这是百济与隋朝关系最好的时期,即便如此,两国也无册封记录,可以确认炀帝并未册封百济王。 二、唐初带方郡王爵号的政治意义 1.唐朝历次册封的带方郡王 武德七年(624),在百济第一次遣使唐朝之后三年,唐朝对百济王予以册封,爵号为带方郡王:“武德四年,其王扶余璋遣使来献果及马。七年,遣大臣奉表朝贡。高祖嘉其诚款,遣使就册为带方郡王、百济王。”而武德七年这一年,唐朝并非只册封了百济,而是统一将高句丽、百济、新罗三国同时予以册封:“七年春正月己酉,封高丽王高武为辽东郡王,百济王扶余璋为带方郡王,新罗王金真平为乐浪郡王。” 贞观十五年(641),百济王扶余璋(武王)去世。“诏立其世子扶余义慈嗣其父位,仍封为带方郡王”。《百济传》亦载:“璋卒,其子义慈遣使奉表告哀。太宗素服哭之,赠光禄大夫,赙物二百段,遣使册命义慈为柱国,封带方郡王、百济王。” 翌年(642),百济兴兵伐新罗,与高句丽和亲通好,谋欲取党项城以绝新罗入朝之路,后来的几年与新罗战争不断,“及太宗亲征高丽。百济怀二,乘虚袭破新罗十城。二十二年(648),又破其十余城。数年之中,朝贡遂绝。” 唐与百济两国关系断绝后,在辽东之役中,660年百济被唐朝攻灭,到668年,高句丽也被唐朝攻灭。仪凤二年(677)二月,主持朝政的武则天同时册封高句丽末代王高藏和百济末代王之子扶余隆安既旧部,“工部尚书高藏授辽东都督,封朝鲜郡王,遣归安东府,辑高丽余众;司农卿扶余隆熊津州都督,封带方郡王,令往安辑百济余众。仍移安东都护府于新城以统之”。《册府元龟》对此的记录稍微详细:“仪凤二年二月丁巳,工部尚书高臧加授辽东都督,封朝鲜郡王,遣归安东府,安辑高丽余众。先有编附诸州高丽,悉放还本蕃。司农卿扶余隆为光禄大夫、太常员外卿,加授熊津州都督、带方郡王,亦令安辑百济余众。仍移安东都护府于新城以统之。时百济本地荒毁,特令寄于高丽之境。”透露出更多细节。扶余隆的孙子扶余敬后来亦受封带方郡王爵,“其孙敬,则天朝袭封带方郡王、授卫尉卿。”开元十二年(724),在唐玄宗朝盛大的封禅典礼上,“百济带方王”与“高丽朝鲜王”一起再次出现在内蕃之臣序列中。有唐一代所册封的带方郡王有姓名可考者共四位,扶余敬之后的百济旧王室袭爵者不详。 表4:唐代带方郡王一览表
表注:* 扶余隆墓志载其所受官爵为“熊津都督,封百济郡公,仍为熊津道总管兼马韩道安抚大使”,赵超主编《唐代墓志汇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702页。 ** 《通典》卷185,《边防·百济》记为“夫余崇”,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4992页。
2.唐初册封带方郡王的政治与地理因素 武德七年(624),唐朝册封高句丽、百济、新罗三国国王时,继承的是北齐和隋的传统,而没有选择南朝的传统,这对于初期的唐王朝而言是自然的选择。包括封爵在内的诸多典章制度、交聘礼仪,唐初都可溯源至北齐—隋甚至更早的北朝制度。同时,一个更为显眼的现象是,唐朝高祖将北齐和隋代册封给三国的爵位从郡公提升一级至郡王,这与当时唐朝内外政治环境无疑有着密切关系。 李渊建唐朝的武德元年,即有过一系列各种内容的变革与变易,其中一条是“官人百姓,赐爵一级”。杜佑《通典》载,“大唐高祖初受禅,以天下未定,广封宗室从弟及侄年始孩童者数十人,皆封为郡王”,因为封爵过滥,太宗继位后“率以属疏降爵,惟有功者数人得王,余并封县公”,但海东诸国册封爵位属于“蕃爵”,不在此列,保持了武德七年的原貌。从唐初封爵的特征来看,武德七年提升三国爵位的意义显然是安抚政策的表现。这是由当时唐初北邻突厥强敌,江南统一等问题等内政事务缠身,无暇东顾造成的。另外,尤需指出的是,高祖时代对于辽东事务格外消极,更加造成对于海东三国外交关系并无经略的精力,统一册封三国君主并提升蕃爵位别从“郡公”为“郡王”,与对境内的大肆封赏的思想内核是一致的,反映出海东事务在高祖时代受到了忽视。 唐初的历史书写将百济国地理区位和带方故地进行对应,以附会武德七年承袭北齐和隋代带方郡公而册封的“带方郡王”爵号,而实际上唐初史书所说的“带方故地”并非爵号中的“带方郡”,而是汉代的“带方县”。 西汉元封三年(前108),汉武帝攻灭朝鲜建立乐浪、玄菟等四郡时,带方是乐浪郡二十五县之一。《三国志·高句丽传》记载,东汉顺、桓之间时,高句丽“复犯辽东,寇新安、居乡,又攻西安平,于道上杀带方令,略得乐浪太守妻子”。这里的带方令,其实就是乐浪郡下辖的带方县行政长官。晚于《三国志》成书的《后汉书》对这一记录予以转载,唐人李贤在该句“杀带方令”后注云:“《郡国志》:西安平、带方,县,并属辽东郡”。高句丽自玄菟郡向辽东郡的西安平县进攻过程中,顺道掳掠了乐浪郡,并杀害了乐浪郡下辖的带方县长官,属于一次长途奔袭作战,所以李贤引据的《郡国志》将带方县归于辽东郡,显误。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后世特别是唐代,对于带方县居于何地常常认识有误,李贤对《后汉书》的注便是一个典型案例。前文已述,唐代成书的不止一种史书,将百济的建国地与带方故地联系在一起。据唐代及之前原始档案纂成的《册府元龟》,也称百济国“在带方故地,南与倭接”。这些史料中所揭示的百济所立国的“带方故地”,其实并非晋代的带方郡故地,而是汉代乐浪郡(不是辽东郡)的带方县。《隋书》中的叙事是在汉代,《周书》的记载也是追述仇台王的事迹,言辞简略而易产生歧义,但根据时间,仍可判断出“始国于带方”之“带方”与后来魏公孙渊所新设置的带方郡无涉。同时,《隋书》东夷传还称新罗“居汉时乐浪之地”,这里的乐浪又是汉代乐浪郡辖区之意。因此,在同一部史书《隋书》同一个东夷传里汉晋边地郡、县名混用,反映的是唐初辽东之役胜利之前对百济、新罗地理处在肤浅和不准确的认知水平上。在唐代实录基础上编纂而成的《旧唐书》,也记载说,新罗“其国在汉时乐浪之地”,百济国“尝为马韩故地”都属于大致范围的泛指,与此不同的是,同书东夷传在记录高句丽的都城时则十分精确:“其国都于平壤城,即汉乐浪郡之故地”。值得注意的是,《旧唐书》将百济与带方故地之间的联系解除了,百济由唐初史书的“国于带方故地”变成了“马韩故地”。这种认识当与唐朝与百济、高句丽战争之后相继设置熊津都督府、安东都护府治理其土地,从而对朝鲜半岛的历史地理有了深入了解有关。总之,唐灭亡百济之前与之后,分别将百济建国与带方故地—马韩故地相联系,发生了历史书写的变化,而《北史》、《隋书》与两《唐书》对新罗居于汉时乐浪之地的表述则是一贯不变的。无需再征引唐初关于高句丽与汉辽东郡故地关系的更多言论和历史书写,唐代初期建立了对新罗、百济、高句丽三者一体的历史地理认识,即百济为带方故地,新罗居汉时乐浪郡地,高句丽占辽东、玄菟但都城位于故乐浪郡治,这与武德七年所承袭前代册封但有所升级的三个封爵号带方郡王、乐浪郡王、辽东郡王恰好可以一一对应。 三、百济灭亡后的“带方郡王”与“带方州刺史” 唐朝百济灭亡之前,册封了两位百济国王,一位是武王扶余璋,另一位是武王之子扶余义慈。武王遣使隋朝多次,但在隋代没有明确受封的记载。唐高祖第一次册封武王为带方郡王,武王去世之后,唐太宗又册拜其子扶余义慈为新的带方郡王、百济王。义慈王641年即位,643年转变了外交政策,与高句丽和亲,实际上开启了高句丽、百济联盟攻打新罗的三国新格局,百济站到了唐朝的敌对方。660年,百济在唐朝与新罗的海上进攻之下灭亡,扶余义慈及其子等被俘入京。百济亡国后不久,唐朝先是舍弃了带方郡王爵号,后来又恢复了这一爵号,先后受封者为扶余隆和扶余敬,其后具体受封者名不显,但迟至开元年间的封禅大典中,承袭“百济带方王”爵号者仍位列内蕃之臣之首。 在百济灭亡后,百济国王此前受封的带方郡王爵号一度被“撤销”。百济末代王扶余义慈在国破后被俘入京:“显庆五年(660),命左卫大将军苏定方统兵讨之,大破其国。虏义慈及太子隆、小王孝演、伪将五十八人等送于京师,上责而宥之。” 说明义慈王作为战败的君主,连同百济最主要的政治人物一同被送到长安,虽受到皇帝的谴责但仍获得宽宥。“义慈事亲以孝行闻,友于兄弟,时人号“海东曾、闵。”及至京,数日而卒。赠金紫光禄大夫、卫尉卿,特许其旧臣赴哭。送就孙皓、陈叔宝墓侧葬之,并为竖碑。”进一步补充了义慈王品行,并交代义慈王在从百济陆海兼程前往长安之后,不几日便去世。这里需指出的是,义慈王与八年之后(668)亡国被俘入京的高句丽末代王高藏待遇极为不同,义慈没有在生前除授新的唐朝官职,所获“金紫光禄大夫、卫尉卿”属于死后赠官。而高藏经历了从国王到囚徒、本蕃君长、流放者的曲折历程,其间既曾得到唐廷授予的中央官职,也重新被赋予辽东边地军政权力。这一差异当然是因为义慈王的早逝,此后唐朝迅速将注意力转向他身后的太子扶余隆,而唐廷对待扶余隆及其子孙的政策则与对待高藏及其子孙如出一辙。 为便于分析,兹将《扶余隆墓志》中关于百济灭亡后扶余隆个人履历(660—682)及其铭文抄录于下,并将重要节点划线标出: [A]显庆之始,王师有征(660)。公远鉴天人,深知逆顺,奉珍委命,前衽归仁。去后夫之凶,革先迷之失,款诚押至,裒赏荐加,位在列卿,荣贯藩国。[B]而马韩余烬,狼心不悛,鸱张辽海之滨,蚁结丸山之城。皇赫斯怒,天兵耀威,上将拥旄,中权奉律。吞噬之算,虽禀庙谋,绥抚之方,且资人懿。(663?)以公为熊津都督,封百济郡公,仍为熊津道总管兼马韩道安抚大使。公信勇早孚,威怀素洽,招携邑落,忽若拾遗,剪灭奸匈,有均沃雪。[C]寻奉明诏,修好新罗(665),俄沐鸿恩,陪觐东岳(666)。[D]勋庸累著,宠命日隆,迁秩太常卿,封王带方郡。公事君竭力,徇节亡私,屡献勤诚,得留宿卫。……[E]春秋六十有八,薨于私第,赠以辅国大将军,……以永淳元年(682)岁次壬午十二月庚寅朔廿四日癸酉葬于北邙清善里,礼也。 [A]部分叙述的是唐朝660年“百济之役”及扶余隆的亲唐反百济立场,并未描写扶余隆入唐后像其父一样被作为俘虏对待,而是“款诚押至,裒赏荐加,位在列卿,荣贯藩国”,已然受到封赏。其实这里的“位在列卿”指的是司农卿。仪凤二年(677),唐朝加扶余隆为光禄大夫、太常员外卿以前,他的头衔一直都是从三品的“司农卿”,不过唐高宗时期在龙朔二年(662)将司农卿改为“司稼寺正卿”,至咸亨(670-674)中复旧名为司农卿。因此,在665年和666年,扶余隆曾受诏命前往熊津与新罗国王“结盟”(1),并随后返回唐朝长安,代表唐高宗皇帝祭拜孔庙(2)的时候,就是以司稼正卿的身份完成的: 1-a(麟德二年,665)乃授扶余隆熊津都督,遣还本国,共新罗和亲,以招辑其余众。 1-b(麟德二年,665)上命熊津都尉扶余隆与新罗王法敏释去旧怨;八月,壬子,同盟于熊津城。 1-c《盟新罗百济文》:故立前百济太子司稼正卿扶余隆为熊津都督,守其祭祀,保其桑梓,依倚新罗长为与国,各除宿憾,结好和亲,恭承诏命,永为藩服。 2维乾封元年(666)岁次景寅,二月戊戌朔二日,己亥,皇帝遣司稼正卿扶余隆,以少牢之尊,致祭先圣孔宣父之灵。 [B]“以公为熊津都督,封百济郡公,仍为熊津道总管兼马韩道安抚大使”。百济王之子扶余隆的爵号变成了“百济郡公”而非唐廷册封百济先王的“带方郡王”,这让人联想起高句丽王在亡国后所受爵号由原来的“辽东郡王”改为“朝鲜郡王”。而且,百济郡公的爵位相比带方郡王降低了一阶,这一系列官职爵号共同传递出一个讯息:百济故地作为唐朝需要安抚的地区,百济王室嫡系继承人担任的熊津道总管、马韩道安抚大使皆为行军作战武将之职,因此时恰好处于百济复兴运动如火如荼之时,扶余隆开始发挥代表唐廷安抚百济民众的作用,故有此封。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熊津都督之职,百济灭亡后设置的第一位熊津都督可能是百济酋长,随后是王文度,王文度去世后,刘仁愿龙朔二年(662)至三年(663)接任熊津都督,刘仁轨则在龙朔三年至麟德元年(664)检校熊津都督,也就是临时代理熊津都督。由此,司马光在《资治通鉴》考异中,对扶余隆在664年任熊津都督提出了质疑: [刘仁轨]自请留镇海东,上从之。仍以扶余隆为熊津都尉,使招辑其余众。(《考异》曰:《实录》作“熊津都督”。按时刘仁轨检校熊津都督,岂可复以隆为之!明年(665),《实录》称熊津都尉扶余隆与金法敏盟。今从之。) 这一论断可以得到保存了史料更为原始状态的《册府元龟》的支持:“高宗麟德二年八月,开府仪同三司、新罗王金法敏,熊津都尉扶余隆盟于百济之熊津城。”今以墓志中出现的“熊津都督”以及“熊津道行军总管兼马韩道安抚大使”观之,似扶余隆任“熊津都督”一说更为稳固。综合来看,最有可能的情况是,在刘仁轨检校熊津都督期间,扶余隆短暂地担任了熊津都尉,随后即正式取代刘仁轨成为熊津都督,而扶余隆本来就是代替刘仁轨的,只不过刘仁轨最后并未按皇帝原计划回国,这可由《新唐书·刘仁轨传》的叙述得到证明:“又表用扶余隆,使绥定余众。帝乃以隆为熊津都督。时刘仁愿为卑列道总管,诏率兵度海,使代旧屯,与仁轨俱还。”无论如何,唐廷册封扶余隆的官爵舍弃了以往册封给新罗国王的带方郡王,代之以低一级的“百济郡公”爵号;同时授予“熊津道行军总管兼马韩道安抚大使”之职,后者虽无实际军权,但代表唐朝中央返回其故国安抚新征服地区,具有强烈的象征意味。 [C]“寻奉明诏,修好新罗,俄沐鸿恩,陪觐东岳。”《资治通鉴》麟德二年的记事(665)恰好能与之对应:“上命熊津都尉扶余隆与新罗王法敏释去旧怨;八月,壬子,同盟于熊津城。刘仁轨以新罗、百济、耽罗、倭国使者浮海西还,会祠泰山。”这指的是665年扶余隆被皇帝派回旧国与新罗王结盟,随后作为百济使者参与了唐朝第一次祭祀泰山的大典。另外,高丽时代成书的《三国遗事》引《新罗别记》载:文虎王即位五年(665)乙丑,秋八月庚子,至亲统大兵,幸熊津城,会假王扶余隆,作坛刑白马而盟,先祀天神及山川之灵,然后歃血为文而盟。”这似乎是对扶余隆此前受封的熊津都督与马韩道安抚大使等身份以及前百济太子的一种主观理解,而不是他实际的封号或自称。《新唐书·高丽传》在叙述唐朝灭亡高句丽处置战俘时窜入了关于流放“百济王扶余隆岭外”的记载。引文通篇为高句丽记事,此处提及扶余隆极为突兀,既与上下文逻辑不符,复与扶余隆经历不合,故应作为编纂或抄录错误看待。 [D]“勋庸累著,宠命日隆,迁秩太常卿,封王带方郡。”根据《通典》关于唐代太常卿的记载,唐代主管祭祀的太常卿在662-670年、684-705年两度改易名称,而且扶余隆在682年时已然去世并下葬,由此可知扶余隆任太常卿只能是在660-662年或是在670-682年。而墓志的叙述是按时间先后顺序,且660-662年时扶余隆担任的是司农卿,因此,扶余隆不可能在660-662年阶段担任太常卿,只能是在670年之后。这与“迁秩”即升迁的表述也是一致的。另据《旧唐书·百济传》所载:“仪凤二年(677),拜光禄大夫、太常员外卿兼熊津都督、带方郡王,令归本蕃,安辑余众。”扶余隆担任的太常卿准确应为太常员外卿,而且也证明了熊津都督并非仪凤二年册封,而是此前授予,一直延续。 更为引人注意的是,扶余隆因“勋庸累著,宠命日隆”而被“封王带方郡”,也就是获得了“带方郡王”的封爵,这代表唐廷恢复了曾经册封给百济先王的爵号,其意义十分重大。在此前一年(676)二月,唐朝由于与新罗之间的战争已然尘埃落定,因此对安东政策做出重要调整,将安东都护府和熊津都督府皆向内陆迁移:“徙安东都护府于辽东故城;徙熊津都督府于建安故城;其百济户口先徙于徐、兖等州者,皆置于建安。”熊津都督府迁置到辽东的高句丽名城建安城,是与安东都护府迁向辽东故城同时进行的。《册府元龟》亦载:“其百济百姓,先徙在徐河及徐、兖等州者,权移熊津都督府于建安故城以处之。”对于此建安城的熊津都督府,津田左右吉曾有论述:“在熊津都督府置于中国内陆、徙百济人于建安之时,这些都督府只不过负有旧名而已。在咸亨二三年之交,熊津都督府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其地悉归新罗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只保留了古来屡屡流行的名称。”其间,实际上看不到从百济故地的移转,这也是《册府元龟》之所以用“权移”的原因。由此,为了充实新的熊津都督府,原来徙往徐州、兖州的百济人口也重新迁回。但是第二年,扶余隆受命作为带方郡王、熊津州都督前往此地安抚百济遗民时,情势对于唐朝而言仍然不够乐观,因为迫于某种压力,安东都护府再次内迁至新城。 不仅如此,扶余隆早有畏惧之心,新罗的逼迫已然令唐朝军队不断向北退却,扶余隆由此既无实力支撑重归百济故地,实际上他更无如此之打算: 1初,刘仁轨引兵自熊津还,扶余隆畏新罗之逼,不敢留,寻亦还朝。……又以司农卿扶余隆为熊津都督,封带方王,亦遣归安辑百济余众,仍移安东都护府于新城以统之。时百济荒残,命隆寓居高丽之境。……隆亦竟不敢还故地,高氏、扶余氏遂亡。 2仪凤二年,封带方郡王。其百济本地,渐为新罗所据,隆不敢还,遂卒。 第2条材料“封带方郡王”指扶余隆由此前的“百济郡公”进爵为“带方郡王”,除了爵位升了一级外,名号也去掉了百济国号,与“朝鲜郡王”一样体现着唐朝将百济、高句丽视作内蕃的倾向,这在开元年间更为明确地表现出来(详后)。 在扶余隆去世之后不久,武周代唐,《旧唐书·百济传》载:“其孙敬,则天朝袭封带方郡王、授卫尉卿。其地自此为新罗及渤海靺鞨所分,百济之种遂绝。”在叙述百济故地为新罗等瓜分之前加入对扶余隆之孙扶余敬的记事,即扶余敬在则天朝袭爵带方郡王,授予卫尉卿,爵位不变而官职品级降低了。其时,则天朝对于纷乱的安东局势有一个整体的考量,“垂拱二年(686),又封高藏孙宝元为朝鲜郡王。圣历元年(698),进授左鹰扬卫大将军,封为忠诚国王,委其统摄安东旧户,事竟不行。二年(699),又授高藏男德武为安东都督,以领本蕃。自是高丽旧户在安东者渐寡少,分投突厥及靺鞨等,高氏君长遂绝矣。”扶余隆在682年时已经去世,扶余敬应是与高宝元同期即686年前后受封。与百济故地全部沦入新罗之手不同,唐朝对高句丽高氏和泉氏统领的安东辖地尚有所保留,即便如此,武则天时期对高氏先封朝鲜郡王又加封忠诚国王,也都没有成功,百济带方郡王之安抚作用就更微不足道了。 此后史籍中扶余氏君长不再出现,倒是等到开元十二年(724)时,伯济带方王即“百济带方[郡]王”爵位者仍在唐帝国极为隆重的封禅大典中再次现身,他与“高丽朝鲜[郡]王”一样,位列内蕃之臣首席,《旧唐书·礼仪志三》载: 十一月丙戍,至泰山……壬辰,玄宗御朝觐之帐殿,大备陈布。文武百僚,二王后,孔子后,诸方朝集使,岳牧举贤良及儒生、文士上赋颂者,[F]戎狄夷蛮羌胡朝献之国,突厥颉利发,契丹、奚等王,大食、谢褷、五天十姓,昆仑、日本、新罗、靺鞨之侍子及使,[G]内臣之番,高丽朝鲜王,伯济带方王,十姓摩阿史那兴昔可汗,三十姓左右贤王,日南、西二、凿齿、雕题、牂柯、乌浒之酋长,咸在位。 作为唐帝国全盛时代一次政治大典,这次封禅大典和在长安元正冬至等节日举行的大朝会仪式很相像,不过地点换到了泰山。在唐代皇帝元正冬至朝会等重要的国家典礼中,诸蕃客使所站位置均有严格规定。在类似朝集这样的盛典中,通过这则史料,可知“高丽朝鲜王、伯济带方王”属于内臣之蕃([F]),并且排在内臣之蕃首位,其后为十姓突厥阿史那等内附部族首领。如果联系对比唐朝前期高宗时代(乾封元年,666)的封禅大典,高句丽国王高藏派遣其子福男作为代表,当时的盛况是“东自高丽,西至波斯、乌长诸国朝会者,各帅其属扈从,穹庐毳幕,牛羊驼马,填咽道路”。其时,东亚诸国使除高句丽外,皆是一同随刚刚平定百济的刘仁轨而来,高宗时代封禅诸蕃国序列中的百济就属于[G]序列,玄宗时代封禅依旧。此时“伯济带方王”具体是谁不得而知。这是“百济”“带方王”第一次合称,其原因一是此前唐朝彻底放弃高句丽故地之大部分和全部的百济故地,唐朝赐浿江以南地给新罗,因此开元十二年直接以“高丽”“百济”称呼加在朝鲜王、带方王之前已无政治上的歧义。 总之,通过百济郡公向带方郡王的回归,唐朝同时还授予扶余氏军政要职,在百济灭亡后先是凸显唐朝对百济故地的领有权,其后力图安抚百济余众,最后是表明百济的内蕃地位。百济与高句丽一样,在开元十二年的大典上实际上完成了“内蕃化”的转变,除了法律地位的规定,唐代百济蕃将在唐朝建立的功勋,以及本文所显示的唐朝政府对百济王室的尊崇性的封爵也都指向这一趋势。 其实,自百济灭亡之后,唐朝所设置的带方州,也与此趋势一致,体现着将百济故地纳入中国直接统治的意识。这在隋代就有萌芽,大业八年(612)正月隋炀帝下诏攻打高句丽,第一次辽东之役爆发。当时,号称百万大军的隋朝部队,分为左右各十二军,右十一军被定为“带方道行军”。对此,司马光指出,皇帝“指授诸军所出之道,多用汉县旧名”。而且,通过显庆六年(661)春正月乙卯,唐朝从河南、河北、淮南67个州募得44646人,送往“平壤带方道行营”,可见唐代仍沿袭着带方道行营的称谓。正如前所述,“带方”这一地名与百济王爵号联系在一起,就不再只是汉代县名、魏晋郡名那么简单了,而隋—唐辽东之役中“带方道”称谓的实际应用又进一步增强了这一历史名词在当时的现实感。 带方州设置何时,史籍有出入,需略加辨析。《大唐平百济国碑铭》记载:“凡置五都督,卅七州三百五十县,户廿四万,口六百廿万。各齐编户,咸变夷风。”明确记载分百济故地为5都督府、37州350县。《旧唐书·百济传》载:“其国旧分为五部,统郡三十七,城二百,户七十六万。至是乃以其地分置熊津、马韩、东明等五都督府,各统州县,立其酋渠为都督、刺史及县令。命右卫郎将王文度为熊津都督,总兵以镇之。”则说明唐代对百济的统治是根据百济国旧有的5部、37郡、200城的行政区划而设置的,分置熊津等5都督府 “各统州县”,也就是5个都督府分别下辖有州县,由百济人担任都督、刺史、县令三级官员。《新唐书·羁縻州》在“高丽降户州十四、府九”记载的注文中说:“显庆五年(660)平百济,以其地置熊津、马韩、东明、金连、德安五都督府,并置带方州,麟德(664年正月—665年十二月)后废。” 这一史料虽是晚出,但其结合刘仁轨出任的带方州刺史对于百济镇抚的重要意义,揭示出带方州当是百济故地所设置的37个州中具有特殊地位的一个州的事实。 据新罗方面的史料,带方的地理位置本身就居于战略要冲:“初,法敏王纳高句丽叛众,又据百济故地有之。唐高宗大怒,遣师来讨,唐军与靺鞨营于石门之野。王遣将军义福、春长等御之,营于带方之野。”《三国史记·地理志》提示“带方州,本竹军城”,并交代所辖六县:“至留县,本知留;军那县, 本屈奈;徒山县, 本抽山;半那县,本半奈夫里;竹军县, 本豆肹;布贤县,本巴老弥。” 需强调的是,带方之名即便在新罗统治时代也仍然保存。史籍中还出现了多位带方州的重要官员(表5),这些无不说明带方州的设置绝非仓促临时,而是制度丰满严密。虽然唐代带方州未必如学者所说,与魏晋带方郡一样负有“管理东夷的职责”,但唐朝设置带方州所具有的支配意识却是毋庸置疑的。 表5:带方州相关官职
* 祢真在隋朝时即任带方州刺史,疑为撰写者的假托。 四、结论 本稿对唐朝册封百济的带方郡王爵号的渊源和政治意义进行了研究,以此为线索,探究了6世纪末至8世纪初期中国与百济(人)政治关系的若干细节。 唐代带方郡王爵号的直接渊源是北齐、隋朝所册封给百济王的带方郡公,前燕、后燕两代册封给本朝慕容氏贵族的带方王、北魏册封给本朝武臣的带方公,则是北齐册封藩臣百济王的带方郡公更早的源头。带方郡314年被进占后,百济可能继承了带方郡的体制;前燕、后燕、北燕皆在其辖境内侨置有带方郡,因此“三燕”与百济都设有“带方太守”官职;而北魏、东魏亦侨置有带方县,由此“带方”一词在作为地名的长期传承并且演化为一种爵号的过程中,体现了汉晋帝国的政治遗产在上述诸国家中的影响。 北齐在武平元年(570)又创造性地将带方郡公册封给百济威德王,开皇元年(581)隋文帝在册封威德王时沿用了这种封爵方式和爵号,而唐初武德七年(624)因内外形势等因素没有精力去处理海东外交事务,出于地理认识和怀柔远人的需要,一律将百济与高句丽、新罗的君主进爵为郡王,爵号并未随着政治关系亲疏变化而改变。在百济灭亡后,唐朝短暂地废弃了带方郡王爵号,随后出于安定百济局势的需要,重新将该带方郡王爵号册封给扶余隆及其孙扶余敬,并一直延续。“百济带方王”与“高丽朝鲜王”位列唐玄宗开元十二年(724)封禅大典的“内藩之臣”首席,说明入唐的百济和高句丽人在唐朝蕃族中崇高的地位。带方州作为唐朝百济故地统治区域具有特殊地位的一州也体现着唐朝统治者对百济的支配意识,“带方”地名的使用,仍然体现了唐朝将百济故地与古代带方郡县联系起来的历史想象。 总之,“带方”无论是作为地名的演变,还是作为官号爵号的选用,都反映了中古中国与将之与百济国相联系的意识,说明百济在中国官方认识中的某种形象和定位,进而又通过册封活动转变成影响中国与百济政治互动关系的一个新的要素。由此看来,关于唐朝册封给东夷官号、爵号的更多细化研究,颇有新的收获和启迪。借助这一线索,将唐朝周边的北亚与东亚进行比较研究应该能揭示出更多的历史细节。 原刊韩国《百济学报》第19号(2017年4月),第77-100页。 编者按:【因格式问题,本文略有调整,引用请核对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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