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天才程序员之死, 警示“雨人”生活悲剧

 三六O图馆 2017-09-16

WePhone创始人兼开发者、天才的程序员苏享茂,疑因被前妻翟某威逼恫吓而自杀,成了这些天网上坊间热议度最高的话题之一。9月7日凌晨5点苏享茂跳楼身亡,此前他在Google 留下一份网帖,讲述了自己和前妻翟某在世纪佳缘网认识后闪婚闪离的经过。该网贴称,翟某以苏享茂公司有漏税行为、WePhone网络电话功能是灰色运营等理由,以举报苏违法行为相威胁,迫使苏享茂与之签署离婚协议,并向苏索要1000万元和房产赔偿,苏享茂惊恐、绝望之下选择自杀。

对于苏享茂之死,人们除了慨叹一代天才竟遭遇如此不幸、痛恨美女硕士翟某竟如此奸诈狠毒,谈论最多的就是能给翟某“安”上什么样的罪名,如何将其绳之以法,以慰天才程序员的在天之灵。

最容易想到的罪名有两个,一个是敲诈勒索罪,一个是诈骗罪。关于敲诈勒索罪,很多人包括一些法律学者、律师认为,翟某在男方没有出轨、没有家庭暴力,甚至主动为花费数百万元为其购买房产和奢侈品的情况下,向男方提出1000多万元巨额赔偿,并以举报男方的所谓“偷税”和“非法经营”相威胁,显然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其行为基本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特征。


少数人特别是一些律师认为,道德评价需要追究背后动机,权利评价只问是否合法而不问动机为何,除非翟某捏造事实进行诬告,否则举报苏享茂偷税、非法经营乃其法律权利。如果翟某系合法举报,那么很难说她是“以未来的不法侵害相要挟”,且苏享茂最终会否受到法律制裁取决于他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取决于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的调查,并非翟某可以完全决定或者掌控。因此,根据目前披露的情况,尚不能说翟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特征。

关于诈骗罪,大多数人的意见达成了高度一致,都认为翟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特征——花数万元成为世纪佳缘的VIP用户,目标直指“金龟婿”,主观目的很明确,但却故意隐瞒了之前有离婚的历史,这不是普通人婚恋中的“过错”,而可能是犯罪的客观行为,其“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具备了诈骗罪的客观要件,理当以诈骗罪论处。

到底要不要以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追究翟某的法律责任,最终要由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来决定,舆论场上人们就此进行的讨论和争议,对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认定也自有裨益。在此之外,有一个问题似乎被很多人忽略了:苏享茂作为一个天才的程序员,一个在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高精尖人才,智商肯定远高于普通人,为何在婚恋生活中却如此笨拙甚至堪称“弱智”?

苏享茂不但在和翟某认识和交往的初期,就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对方说买房他就掏钱买房,对方说买车他就掏钱买车,对方说几月几号结婚登记就结婚登记,而且在婚后双方出现矛盾时,他完全丧失了一个成年人应有的应对能力,一下子手足无措乱了方寸,似乎既不知道可以去找父母、兄弟姐妹、同学朋友等想办法,也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是聘请高水平的律师处理。

于是对方索赔精神损失费1000万,他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只是说自己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对方以举报违法行为相威胁,他似乎并不清楚自己的“违法行为”是否能被认定,或者说到底有多严重,却完全相信并慑服对方的威胁恫吓,由此陷入深重的恐惧和无尽的绝望……


可以说,如果换了另一个人,即便只是一个普通的程序员,或者是某单位的一个普通工作人员,在婚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或纠纷,或者被对方精心设套诱骗或百般威逼胁迫,都不会像苏享茂那样轻易上当受骗,不会像他那样一下子就被对方吓唬得天旋地转不知所以。

我们很多人都可以设想一下:假如我是苏享茂,我会像他那样稀里糊涂被骗婚吗?会像他那样动不动就被对方吓个半死吗?我相信我自己是不会的,大多数人也是不会的,至少我们可以比他多一些心眼,可以把麻烦事处理得更从容一些,而不至于走上以命相争的绝路。

苏享茂为什么会是这样?苏享茂的哥哥苏享龙和心理学科普作家唐映红分别对苏享茂自杀进行了部分分析,为人们提供了另一个认知角度——我相信,随着有关此事更多信息的披露,这个认知角度可能引起更多人包括公安司法机关、研究机构的专业人员的重视,可能成为分析苏享茂悲剧的主流角度之一。

苏享龙说,弟弟苏享茂就是所谓的“雨人”,即极度擅长于某方面,但拙于表达自己,拙于人际关系,这种人在自己的领域中容易取得较高成就,可是面对人际关系,却无能为力。对人际关系无能为力的最突出表现,一个是缺乏基本的辨识能力,很容易上当受骗,如苏享龙所说,“我弟真傻,真会相信170CM的年轻硕士美女(指翟某),会对160CM的他一见钟情”;另一个就是缺乏基本的应对能力,很容易被人以各种事由威胁恫吓,陷入恐怖和绝望的深渊不能自拔。

唐映红认为,苏享茂可能是那种具有阿斯伯格综合征的泛自闭障碍者,“阿斯伯格综合征又被称为高能自闭症,是泛自闭障碍中的一种,与通常的自闭症不同,阿斯伯格综合征者智力发育不受损害,基本语言能力也正常,所以阿斯伯格综合征者可以正常生活,并且在专业领域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就……阿斯伯格综合征者相比于普通人群最大的缺陷就在于无法理解社会隐喻,他们只能从字面意思来教条理解他人的话语,无法了解他人复杂的动机。他们可能很聪明,在专业(无须社会技能的专业)上做出杰出成就,但在人际交往,特别是亲密人际领域,如友谊或爱情,近乎于白痴。”

如果苏享茂真是“雨人”(又称“白痴学者”)或阿斯伯格综合征者,那么就像唐映红分析的那样,他作为一个具有先天社交缺陷的阿斯伯格综合征者,独自在他根本无法理解的社会丛林中,遇到了工于心计、老练娴熟的捕猎者翟某,“一个颜值不错的普通女人在短时间内爱上一个阿斯伯格综合征者几乎是不可能的,最可能的解释就是她‘钓’到一条大鱼。接下来她只需步步为营,阿斯伯格综合征者苏享茂就只有做鱼肉被屠戮的份。”

天才的程序员、阿斯伯格综合征者苏享茂,被疑似职业骗婚者翟某轻易捕获成为囊中之物,最终在极度恐怖绝望中自杀身亡,这是一个令人唏嘘的惨烈故事,一个典型的“雨人”生活悲剧。翟某涉嫌敲诈勒索和诈骗如果能被坐实,她理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为自己的可耻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而苏享茂之死从另一个方面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在社会生活中,在我们的周围,泛自闭障碍患者并不少见,其中有的像苏享茂那样,是科技、文学、艺术等领域的天才人物(有研究者将相关指标与有关记载进行对比研究,判断牛顿、爱因斯坦、苏珊·波伊尔<苏格兰女歌手>、陈景润等杰出人物都是阿斯伯格综合征者)。对这些集“专业领域的天才”和“社会技能的白痴”于一身的“雨人”,从他们的家人到社会环境再到国家制度体系,应当给予全方位的保障与保护,让他们既充分发挥自己的天才,又在社会生活中免受各种伤害。

牛顿、爱因斯坦、陈景润都受到过全方位的保障保护,使得他们在社会技能上的严重缺陷,没有妨碍他们最大限度发挥天才。然而苏享茂没有这样的幸运,他从上大学、赴美留学到回国创业、搞科技创新,再到征婚恋爱、闪婚闪离,几乎都是一个人孤身前行,只有在他出事之后,他的家人、同学和朋友才发现,大家一直对他关心不够,他的生活严重缺乏必要的照顾与保障,他的哥哥才意识到,他可能是一个“雨人”或阿斯伯格综合征者……这一切都来得太晚了。

如何避免苏享茂式悲剧重演?这是我们社会再也不能忽视和回避的一个重大课题。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