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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西欧工业生产中的妇女群体

 Apocrypha30ilj 2017-09-19

中世纪西欧城乡妇女的工业劳动是一个有待专门研究的课题,目前经济史讨论的工匠主要是男性,妇女史对妇女劳动的探讨失于宽泛。近年来有人研究乡村妇女的劳动问题,但对城乡妇女的工业劳动还未见有人做过专门讨论。大量研究表明,妇女是中世纪城乡工业生产中的特定群体,在许多方面与男性工匠有所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1、纺纱女(spinster)

纺纱女并非中世纪开始时就大量存在的,而是城市毛纺织业生产中性别分工的结果。中世纪早期,妇女几乎承担了呢布的全部生产过程。她们首先将羊毛纺成纱线,“在茅屋废墟里发掘出来的石秤和石制纺锤车,清楚地表明纺纱在当时妇女生活中所占的重要地位。这从词汇中也可以感觉到,因为那时人们把放有羊毛包的纺纱杆当作农妇的代名词。英语spinster一词也是如此,既表示纺纱女,也指老姑娘”。然后,她们再将纱线织成呢布。“妻子”(wife)一词可能在语源上与“织布”(weave)有关,在古英语或盎格鲁—撒克逊语中,词尾“-ster”代表女性,表示职业的词汇“webster”或“Brewster”指女织工或酿酒女。在现代英语中,唯有“spinster”(纺纱女)还保留了这种古代用法。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妇女墓葬中经常存在线盒(thread boxes)、纺轮(spindle whorls)和织布杆(weaving batons)等与纺织有关的物品,表明妇女被公认为呢布的生产者。

妇女作坊的纺织品生产主要为了自给自足,缺乏劳动分工。查理曼的《庄园诏令》在第43、49条中均提到妇女作坊中的妇女,但对她们的劳动分工却未置一词。第45条要求庄园管理人配备庄园需要的各行各业的工匠,但没有提及纺纱女、织工、漂洗工和染工等纺织工人,似乎表明庄园呢布生产没有分工,纺线织布均为典型的妇女劳动。

如果说中世纪早期呢布生产完全掌握在妇女手里,那么中世纪中期纺织工具的进步以及城市毛纺织业的兴起,成为妇女与织布等工序分离的契机。

2、酿酒女(brewster)

酿酒女通常指酿制和出售啤酒或麦酒的妇女。中世纪啤酒系指没有添加啤酒花的麦芽饮品,英国称之为麦酒。啤酒是中世纪的重要饮品之一(另一种是葡萄酒),在欧洲北部非葡萄产区尤其流行,目前所知英国最早的麦酒消费量的记载来自12世纪。当时修道士每人每天可以获得1加仑的优等麦酒(good ale),第二加仑常常是次等麦酒(weak ale)。爱德华一世国王(1236-1307年)每天为士兵提供1加仑麦酒。14世纪早期,乡绅和中等教士以上的教俗封建主每人每天消费2-3磅小麦面包,1加仑麦酒。14世纪以来几乎每个家庭需要大量和稳定地供给麦酒。一个5口之家一天需要消费2.75加仑麦酒(按人均1蒲式耳计算),一周的消费量则高达20.75加仑。日耳曼人很早就开始酿酒,塔西佗曾提到“他们的饮料是用大麦和其他谷类酿造的,发酵以后,和(葡萄)酒颇为相似”,指的就是这种啤酒或麦酒。中世纪早期王室庄园存在啤酒酿造的记载。

中世纪早期酿酒基本上自给自足。11、12世纪,佛兰德尔、英格兰和德意志北部的城市化为商业酿酒创造了崭新的机遇。城市人口稠密,市民比农民的住宅缺少空间酿酒,一些人遂将剩余产品卖给邻居。专业化使酿酒者获得更多经验,购买更多更好的设备,例如铜制啤酒壶等,因而可以酿制质量更好的啤酒,成为自给自足的家庭酿酒的竞争者。英国税收记录表明,商业酿酒几乎遍及全国各地。《面包和麦酒法令》产生于13世纪,国王亨利三世时期农村大量家庭每当违反麦酒法令遭受罚款时都要交纳酿酒税。低地国家和莱茵河谷的啤酒使用以香杨梅为主料的干香料(gruit)酿制。酿酒是城市妇女较为常见的工作。在什鲁斯伯里(Shrewsbury),麦酒的酿造、零售和开设酒馆都掌握在妇女手,而在农村则有更多的妇女从事商业酿酒。

3、妇女与其他工业劳动

纺织业是中世纪妇女就业的主要部门,尽管她们在城市毛纺织业中处于附属地位,但在丝绸业却举足轻重,巴黎、伦敦和科隆等城市成为丝绸业的重镇。这些城市的丝绸原料主要由伦巴第和犹太商人从南欧进口,妇女基本上垄断了丝绸生产。1292年巴黎税收卷档中只有1个男丝绸纺纱工,8个女丝绸纺纱工。1270年艾蒂安·波瓦洛搜集的巴黎行会章程汇编中存在5个丝绸行会,其成员似乎主要是妇女。这些行会分别为:使用大卷线杆的丝绸纺纱工行会,使用小卷线杆的丝绸纺纱工行会,丝织品工人行会(似乎主要是织布),丝绸织工行会,丝帽制作工行会。

1313年的税收登记中大量简称为织工的妇女均在丝绸业工作。这些妇女丝绸行会与男性主导的行会别无二致,品行端正的妇女监督行会章程的执行。纺纱工不能雇佣3个以上的女学徒,学徒期至少7年,后者凭自己实力有朝一日成为女师傅。巴黎的妇女也积极从事高档织物和服装的生产,她们为服装刺绣(1291年8人),制作花边(6人)、钱包(4人)、枕套和祭坛布(20人),以及缎带、头巾和帽子等。

英国的丝绸妇女地位更高,集中在14-15世纪的伦敦。伦敦的丝绸妇女通常出身于布商家庭,或者嫁给布商。她们生产缝纫丝线、缎带和花边、丝带和丝边等。尽管伦敦的丝绸妇女没有自己的行会,但有权培养学徒。该行业有4个女学徒契约保留下来,包括2个捻丝工、1个丝绸妇女和1个帷幔制造者的学徒契约。丝绸业的女学徒来自约克郡、林肯郡、白金汉郡、沃里克郡和诺福克郡。学徒期限为7-15年,如果女师傅是已婚妇女,学徒契约以她或她和她丈夫的名义起草,但通常规定培养学徒是她而非她丈夫的工作。

中世纪晚期毛纺织业也存在女织工,但主要分布在农村或小城市。妇女还从事金属加工业和建筑业。1379年的人头税报告显示,西赖丁农村27名女铁匠和女石匠被纪录在案,城市地区有9名。女铁匠和女石匠经常可以通过名字辨认,但她们还被特别标明为工匠,交纳较高税率的人头税。

妇女是中世纪西欧工业生产中的特定群体,绝大多数人从事纺纱、酿酒和丝织等女性行业。妇女们通常在自己家中生产,将操持家务和赚取现金收入结合起来。少数女性协助丈夫或父亲经营其他行业的家庭作坊,寡妇可以继承亡夫的职业。也有些女孩在青少年阶段外出当学徒或充当女仆,少数已婚妇女独立从事工业,获得一定程度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个别人甚至成长为企业家。尽管中世纪晚期小城市和农村的毛纺织业中出现了更多的女织工,但酿酒和丝绸等传统的中世纪女性行业逐渐让位于男性,城市工业为减少竞争也加大了限制力度,妇女工业生产的空间受到挤压。(已对原文作删减,本文只突出研究重点。)

本文责任编辑:启 泓

本文原载于《史学月刊》2013年第3期,原文阅读请登录知网下载。

作者简介:徐浩,男,1961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内著名中世纪史学家;长期从事西欧及英国中世纪经济社会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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